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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实现同工同酬只是个很美的笑话

(2013-06-25 13:22:35)
标签:

杂谈

分类: 我的评论

7月份实现同工同酬只是个很美的笑话

张军瑜

 

愿望和目标总是很好的,但是能不能实现又是另一码事情。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南方日报》 6月25日)

 

现在是6月底,换句话说,再有几天我国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就都将按照法律规定实现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同工同酬”。你信吗?别说是马上就要到来的7月份了,就是到明年、后年、大后年的7月份,我们也未必能实现得了“同工同酬”。《劳动合同法》是很严肃的法律,我们讲究的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如果到下个月,临时工依旧不能获得“同工同酬”的收入,那我们的法律又将何以自处?面对着普遍存在于各企事业单位的干着一样的活儿却拿不到一样工资的临时工群体,所谓的规定了7月份就要实现“同工同酬”的《劳动合同法》摆在那里,就成了一个很严肃的笑话。

 

法律制定者们的愿望是好的,他们也肯定是看到了临时工这个社会问题。但是法律的制定并不仅仅是凭借愿望就可以“憧憬未来”的,它需要符合中国的实际,它需要有一系列可以充分保证法律实施的配套举措以及相关解释。如果我们仅仅是规定7月份要实现“同工同酬”,而没有配套说明怎么去监督这一目标的实现,实现不了又怎么处罚,那么所谓的“同工同酬”就会和“带薪年休假”落得个同样的下场,——都是看起来很美,责任单位执行起来的时候都走走形式了事,有的甚至连最起码的形式也懒得和你支应。

 

干着同样的活儿,却拿不到对等的工资,而且各项劳动权利也没法保障。“临时工”问题已经成了中国用工制度的一种恶性常见病。而要治好这种病,恐怕不仅仅是在处方上写上“这种病到7月份必须痊愈”几句话,就可以万事大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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