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尸要价”新闻里“标题党”的影子
(2013-05-27 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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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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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新闻总是很“抓人”。
5月27日,《钱江晚报》有关“挟尸要价”的一条新闻登上了各大门户网站的头条。题目是《浙江温岭一对情侣跳河身亡 捞尸者开价每具六千》。单纯从题目上,我们似乎也可以猜测到新闻内容要讲什么。
但是,等你看完全部的新闻,你可能会产生另一种认识。因为虽然捞尸者要价是6000元/具,但是最后实际的要价却是1500元。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在中国民族传统里,死亡是一个忌讳的存在,更别提允许你使用他人的交通工具拉遗体了(殡仪馆的除外)。一般人很难明白在南方的河里打捞遗体的难度;而且这些遗体打捞队,也多是非公益性的市场组织,如果漫天开价自然不对,但1500元的价格对于这种“工作”来说,也未必就说不过去。这也是很多网友看了全部新闻之后,认为1500元的价格并不是不可接受的理由。
我们最初看了新闻题目,立马就觉得气愤的原因,恐怕还是“标题党”在“诱惑”了读者的情绪。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在拼抢眼球的传媒时代,媒体从业者的职业操作问题。我们是要选择为了制造新闻效应,就去做“标题党”;还是选择冷静、客观反映现实的标题?当然,我们不能说新闻的原题目《捞尸者开价每具六千》是不符合事实的,因为打捞队最开始也的确是开价6000元。可这正是“标题党”一贯的操作思路,在这种思路下的标题选择,一方面你还不能说它不是事实,它只是把最能诱发读者情绪的事实给提了出来;另一方面,它又的确不是最客观、最主要的事实,而且往往它所强调的事实会“诱惑”读者情绪的爆发。
这件事情本身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倒并不是1500元贵不贵的问题。而是如果大家普遍觉得在别人悲伤的时候,还有人“赚这份儿钱”不能接受的话,那么我们究竟能不能由政府出面,来组织这样公益性的打捞队?就像消防队出车救火是免费的一样,在南方水多的地方,如果我们也有这样免费打捞的政府组织或者公益组织,那么这样让人不舒服的事情大概也就会少很多吧?
在新闻圈内,有一个小笑话。有一次某名人要到纽约,听说那里的记者厉害,于是,决定严守口风。下了飞机,一记者问:“请问,你对纽约的妓女如何看待?”某名人微笑:“纽约有妓女吗?”第二天,报纸头条就是《某名人到纽约第一句话——纽约有妓女吗?》。这就是对“标题党”最形象的解释。如果所有的新闻标题都这样操作的话,无论是对读者,还是对社会,至少都是一种不严谨,甚至是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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