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为什么一出事就把临时工身份高高祭起

(2011-09-20 11:26:12)
标签:

杂谈

分类: 我的评论

又说,是临时工。

 

8月11日下午,江西修水县居民梁某到派出所办手续过程中与派出所户政员蒋某发生争执。9月19日上午,梁某的朋友将视频发上网,标题为“女民警发飙打人”,引起网友热议。修水县公安局当日立即展开调查,证实蒋某为聘用人员,并非在编警察,决定将其辞退。(新快报  9月20日)

 

女民警已被辞退,发飙、咆哮的事情,前有车,后有辙,事情处理估计也就到此,没啥新鲜的;让我们新鲜的是,为什么每次类似事情一出,当事人所属单位都要高调强调一句,发生事情的是临时工,而不是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和事情本身相比,当事人所属单位的这一心思似乎更值得琢磨。

 

2008年,深圳警方内部利用电子眼偷窥者是临时工干的;2008年,三亚市城管违法贩卖被扣三轮车也是临时工干的;2009年,四川南充地方海事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牌的事情也是临时工干的。也难怪网友调侃说:“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凡出问题的公务员都是临时的。”言外之意,只要把发飙姐、咆哮哥们的临时工身份一给砸实了,然后、必定、确切,就和领导、单位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了。

 

谁都知道单位的临时工是咋回事。在我们中国目前的用人体制下,临时工的素质和工作量也未必就比正式在编人员差多少;即使是在相等的工作量下,临时工所能获得的报酬也和正式工有着很大的、甚至是不止一倍的差别。不发生事情还好,一发生事情,单位就把当事人临时工的身份高高祭起,这对临时工整个群体来说,也是一种侮辱和否定。

 

临时工也不是万能的挡箭牌。一出事,就把临时工简单,甚至是粗暴开除了事,而且还要给他们挂个牌子,指着他们的脸说:“看,这种事情都是临时工干的。”把这样的处理当做平息社会舆论的挡箭牌,这不但不能让我们看到当事单位的诚意,而且只会让本身就已经处于一个不公平薪酬、人事环境的临时工群体寒心。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