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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不是孤独的。
华声在线8月18日消息,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我们暂时按照车主的叙述还原下现场。老太太横穿马路,跨越护栏,然后被护栏绊倒。这个时候车主许云鹤出场,停车,下车,翻腾出创可贴给老太太包上,说不定这个时候许云鹤还以为自己也学了回雷锋,正美着呢,老太太的一个电话把他打入地狱。老太太在电话里说什么了呢?老太太说的是:“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这句话很诡异,也很惊悚,在老太太这话出口的一刹那,车主许云鹤肯定感觉到了汗毛在根根倒立。
如果这仅仅是车主的说法,我们当然不能做单面的取信。但问题是案子审到最后,包括法医鉴定,也没有证据来证明就是车主许云鹤撞伤了老太太;甚至连老太太是不是车撞的,还都是模棱两可的事情。法院既不能确定车主许云鹤撞了老太太,也不能确定车主许云鹤没有撞老太太,于是“疑罪从有”,没有撞着,总有可能是被你吓着的吧?于是许云鹤被判赔付108606元。
这108606元对于许云鹤来说可能就是108606元,一块钱不会多,但也一块钱不能少;但在更广大的面上来说,这108606元就是108606滴浓浓的黑墨水,滴落到社会这个大水池,扩散,扩散,再扩散,一直到整个水池都可以收到这108606滴黑墨水的信息。每一滴墨水都在不厌其烦地告诉大家这样一个法律案例:“知道了吗?以后不但连老太太过马路是不能扶的,而且连老太太摔倒也是不能扶的。你要真想扶她,你先问问自己把那10万块人民币准备好了没有?”
法律,本应该是“惩恶扬善”的,但是在这里传播到社会中去,却变成了一种具有标本意义的“惩善”。这件案子最大的负面作用就在于,以前大家还只是从社会道德意义上来讨论人能不能见义勇为、该不该见义勇为;但是现在,一切讨论请自动停止,因为法律已经做了最后的决断,别说是和歹徒搏斗这样激烈的见义勇为,就算是扶起摔倒的老太太这样温和的见义勇为,从法律意义上也是不被提倡并且还在某种程度上被禁止的。
有彭宇案的恶劣影响在前,我们想不明白,法院为何还要这样大胆去判?要么,这位法官去承认自己判错了;要么就该来一次大规模的新普法运动,在普法中,要着重告诉大家:“扶起摔倒老太太者,需承担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