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处罚太过温柔是种蛊惑
(2011-07-04 16: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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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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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一种福利性、救助性政策。
享受低保的对象本应该是那些经济困难、需要救助的家庭。但根据7月4日《新京报》的报道,今年4月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民政局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核查低保人员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骗保者”进行清理。发现一对低保户夫妻名下拥有六处房产,404名低保户拥有二套房。
一边吃着低保,一边儿还坐拥六处房产,这是典型的“骗保”事例。以前我们还听说过开着宝马、奔驰去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国家的这些福利救助政策,被这些人通过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强行挤占,而一些真正急需要救助的家庭,却不能够正常地享受到到国家的福利救助政策。
这种事情并不稀罕。一方面是骗保者道德低下,认为钱多了不烧手,不拿白不拿,想方设法骗取低保;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一些掌握低保发放权力的人群优先照顾自己的亲戚朋友,甚至违规给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认定和发放低保,并且从中获利。
对于名下享有六处房产的这户家庭来说,低保只不过是给他们丰盛的晚餐上多加了一道菜而已;但是对于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来说,就是全部生活的基本保障。因此,无论是什么地方发生这种骗保现象,都给原本很阳光、很温馨的国家福利政策蒙上了一层灰尘,是对低保政策的一种扭曲,让这种政策在基层实施起来大打折扣。
对于这户坐拥六处房产的骗保家庭来说,当地民政部门已经对其作出了停保处理,但要不要追缴已经发放了三年时间的低保金,还正在研究。连要不要追回已经发放的低保金还是两说的事情,从这样的处理结果当中,我们看不到骗保成本有多大。而且在这样的处理结果当中,我们也看不到对无意失察,或者是有意“失察”的相关人员或者部门的责任追究。这样温柔的处理,无论是对于骗保者或者责任者、责任部门,都好像隔靴搔痒一样,给人的感觉就是“不骗白不骗,被识破了也不赔本”,对于屡禁不止的骗保现象无疑是种无声的蛊惑。
我们亟需建立这样一种骗保责任追究、处罚制度,加重骗保成本的付出,让这些人不敢骗,让这些人知道骗了就要付出代价,从制度上来杜绝骗保现象的发生,让低保的政策阳光公平地照耀到每一个需要它的人身上,而不是让“没钱没人吃不了低保”这样的说法在基层像是潜规则一样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