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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迫吸“高档烟”是很痛苦的事

(2009-08-20 06:30:39)
标签:

杂谈

分类: 我的评论

济南市烟草局的权力真大,连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局的权利也一并拿来用了,连市场规律也给拨拉到了一边。


济南烟草局发“限价令”,要求上架销售香烟最低也要五块钱一包。(法制日报 8月19日)于是烟摊儿上就没有五块钱以下的香烟可卖,烟民们也没有五块钱以下的香烟可买,于是广大低收入烟民们就比较无奈,几个挣钱不多的民工就开始抽烟丝儿,买本小学生作业本,白纸一撕,烟丝儿一卷,唾沫一沾,“5元一盒的烟,咱哪里抽得起呦!”


其实,我觉得还有一个方法,就是自己种,自己卷,把阳台上的仙人掌晒吧晒吧卷成烟。比较可行。
为什么呢?这是为什么呢?


《法制日报》的记者采访分析,在烟草行业,两元一包的香烟,零售商赚两毛,五元烟赚5毛,以此类推,烟价越高,赚得也越多。此外,更多的一部分利润,是被烟草公司拿走,这是行业的规则,“全市烟民都抽5元以上的烟,绝对可以带来一笔可观的收入。”


以此类推,房管局可以出台新文件:凡是低于一万五每平方米的房子不得在本地出售;消费者协会可以出台文件:低于二十块的快餐不得出售;盐业局可以规定:盐必须用二十元半斤的高档盐;自来水公司就规定:水今后是二十元一立方,便于老百姓提高节水意识。农民朋友也可以照搬过来,弄个价格方案:所有上市的粮食都必须控制在1000元/公斤以上,肉类10000元/公斤,蔬菜5000元/公斤。然后可以进一步规定,济南市不能销售猪肉,更不能销售白菜,只准销售鲍鱼、鱼翅、燕窝这些高级食品。


还好,还好,还好只是济南市烟草局,要是商务部也是这种思维方式,我们就真的只能买最贵的,而不能买最合适的。


也可能正打歪着,济南市烟草局的这一规定,弄好了就是在无意之中推动了戒烟运动,这叫运用市场之手去强行戒烟。全国戒烟协会空喊戒烟口号这么多年,咋就没学会这招呢?也可能是济南市烟草局觉得大家都去抽五块钱以上的香烟,大家的生活水平一下子就发达许多了,但顶多也只是好看了许多。因为自觉去抽好烟和不得不去抽好烟,其实完全是两个概念;有好烟抽不起是人生一件很痛苦的事情,比这更痛苦的事情是没有钱还不得不去抽好烟,括弧,自己买。


山东的哈德门四元一包,据说挺不错的,物美价廉。可惜,自己抽不上自己出的好烟了。以前出过一件事情,某地出台红头文件,规定不许卖外地烟卷;被媒体曝光之后,这个规定不久就被叫停。济南市烟草局的这一做法好像并没有地方保护的嫌疑,但同样属于一种权利的滥用。


同样被媒体曝光,会不会明天就叫停呢?像这样很明显的做法,只能寄希望于媒体监督来纠正?拜托,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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