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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周刊大奖图片摄影文化 |
《新世纪周刊》“拍摄中国·2008”专题月赛
投稿细则:
1、网站中的专业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内容应着重反映社会纪实及人们生活。
3、数量、题材、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少于6幅)。
4、数码作品可以进行适当影像处理,但必须保持该作品的基本性质,谢绝经电脑合成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5、作品入选后,作者须提供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的电子文件。
6、新闻及图片故事类作品须附图片说明。
7、投稿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及商标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
8、投稿方式:
A)网站投稿:
以跟贴的形式在本帖中发布投稿作品的链接;请标注作品标题。
B)邮箱投稿:
xsjzk2008@163.com(“拍摄中国·2008”专用信箱)
C)邮寄投稿(电子文件光盘):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8号红都商务会馆B座4层《新世纪周刊》“拍摄中国·2008”月赛组委会
邮编:100006
电话:010-85116567转862
联系人:薛涛先生、庄健先生
(注:电子文件光盘一律不退稿)
9、截稿日期:
A)网站及邮箱投稿作品:2月29日截稿
B)邮寄投稿作品:2月25日截稿(以邮戳为准)
10、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则。
评选细则:
1、《新世纪周刊》组建评选委员会,将由摄影界及传媒界专家组成。
2、“月度十佳作品”评选:
3月3日进行2月份“月度十佳作品”评选,评选结果在3月11日出版的《新世纪周刊》上发表公布。
3、“年度十佳作品”评选:
2009年1月中旬,集结全年的“月度十佳作品”,进行“年度十佳作品”评选,评选结果将在2009年1月21日出版的《新世纪周刊》“拍摄中国·2008”年度图片专刊上发表公布。同期在北京举办“拍摄中国·2008”摄影作品首展暨新闻发布会,并邀请获奖作者及合作网站参加。
奖项设置:
1、“月度十佳作品”每幅奖金300元人民币;赠《新世纪周刊》全年刊物一套。
2、“年度十佳作品”每幅奖金2000元人民币;赠2009年度《新世纪周刊》全年刊物一套;并受邀参加“拍摄中国·2008”北京首展暨新闻发布会。
〖附〗《新世纪周刊》简介:
《新世纪周刊》为时政综合性新闻周刊,内容涉及并覆盖国内外新闻的各个领域,通过多元化观点和视角,呈现出独立性新闻观和权威性的特征。《新世纪周刊》每月三期,逢1日、11日、21日出版,160页轻涂纸彩色印刷,全国发行,每期印量15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