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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舜史迹考》42

(2023-11-06 11:14:43)
标签:

历史

 

 

舜对诗歌发展的贡献

 

诗歌创作,在中国的起源是极早的,从清人所辑古《归藏》的残文中,我们就看到有“有鸟鸳鸯,有雁鷫鷞”,“空桑之苍苍,八极之既张”等许多韵文;至于长沙马王堆出土的《黄帝经》,则几乎到处为节奏鲜明、如诗般的韵语。如:“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穆穆天刑,非德必倾。刑德相养,逆顺乃成”等。清代的沈德潜先生,将轩辕黄帝语辑入《古诗源》中,想来自然是有他的道理在。虽然,我们并不能由此而确定中华民族的文明始祖轩辕黄帝该不该称作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诗人,但是,虞舜帝是诗人,应该是一个确凿无疑的历史事实。因为,不仅在他之前的唐尧就有传世的诗作,证明了五帝时期确实已有诗歌创作,至于虞舜帝更有《南风》、《卿云》、《思亲操》等诗作传世。所以,说五帝之一的虞舜帝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诗人,是毫无问题的。至于他“诗言志,歌永(咏)言,声依永(韵),律和声”的著名诗歌理论,至今仍不失于诗歌创作的指导意义。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说,虞舜帝在我国诗歌的创作和发展中,是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的。也正因为如此,春秋之际有《诗经》,战国、秦汉有《楚辞》、《乐府》,到了唐代,诗人辈出,诗歌创作取得了辉煌的历史成就,就是一种非常自然的事情了。

历史的事实告诉我们,由于中国在五帝时期就以中国古典哲学为发展一切生产、生活、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指导思想,各方面事业就都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比如,音律之制源于道学理论的指导,而音律的产生和应用,则又成为了诗歌的灵魂,以及诗歌创作在艺术表现上日渐成熟、取得辉煌成就的保证。换言之,中国诗歌从思想到艺术,从语言到风格,没有哪一个方面不体现道学思想理论所阐明的客观自然规律的。举例而言:

  诗歌的节奏

桃源——一向——绝风尘

柳市——南头——访隐沦

到门——不敢——题凡鸟

看竹——何须——问主人

王维:《春日与裴迪过新昌里访吕逸人不遇》

这种诗歌中的强烈节奏,所运用的是中文词语中的组词规律,以此来充分体现诗歌吟诵之中抑扬顿挫的音乐性节奏。正是这种词组构成的诗歌节奏,极大地增强了朗朗上口、乐于吟诵的特点。

诗歌的平仄声规律,如:

平平——仄,

仄仄——平。

平仄——仄,

仄平——平。

(三字句)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五言)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七言)

你看!诗歌中的平仄声用字,又完全体现出在发音音调上的阴阳对立统一规律。在一句诗中是如此,上下句中亦如此。在一句诗中的大体平衡里,存在着小的不平衡。在两句音调上的工对后,又来一个平仄声音上的调整,后两句搞一个同前两句对比上颠倒了的声调工对。如此,既有规律,又不绝对。这就作到了错落有致,吟唱起来抑扬顿挫,不显得呆板。这就是平衡之中存在着不平衡,既有严格的规律遵循,又自由活泼,完全是对自然规律的灵活应用。

诗歌字面上的对仗:

传统的格律诗是很讲究字义工整对仗的,也就是要求上下句子之中的词句互成对偶,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这是在诗词写作中的阴阳对偶规律运用。如动对静,虚对实,大对小,多对少,高对低,寒对暖,明对暗,等等。这种对偶句子,上句叫出句,下句称对句,而且出句与对句还有规则:出句和对句在平仄声上应该相对,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够重复。例如:

明月      出天山

苍茫      云海间

长风      几万里

吹度      玉门关

李白:《关山月》

青海      长云      暗雪山,

孤城      遥望      玉门关。

黄沙      百战      穿金甲,

不破      楼兰      终不还。

(王昌龄:《从军行》)

碧玉      妆成      一树高,

万条      垂下      绿丝绦。

不知      细叶      谁裁出?

二月      春风      似剪刀。

(贺知章:《咏柳》)

五原      春色      旧来      迟,

二月      垂杨      未挂      丝。

即今      河畔      冰开      日,

正是      长安      花落      时。

(张敬忠:《边词》)

诗歌中的分类对偶句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对仗”,是比词句节奏、平仄声调整更加重要的对立统一规律应用,因为它直接表现于字面,影响到诗歌的意境,以及诗歌的艺术感染力。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国,古代诗歌都有其特定的格律,这自然也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诗歌这种文学体裁本身固有的特点所集中体现出来的,这是中西文化中的共性。

诗歌格律的出现,至少有这样几个重要的本质性原因所造成:

第一,诗歌,原先并不是印在书上供人目读,而是供人用嗓子唱的歌词,诗源之于歌。因此,歌的节拍就决定了诗的节奏,平仄声字的使用和调节,完全是为了声音产生抑扬顿挫、悦耳动听的客观效果;

第二,既然是歌唱,以抒发人的情感,歌又不能是长篇大论,而要求语言精练,感情充沛,富于形象,对比强烈,义涵深刻,喻意深远,一唱三叹,反复回旋。这就是阴阳对偶句式出现的原因;

第三,不论是自然界各种事物,还是人类的社会的各种活动,都存在着自然规律。作为文学作品,无论什么样的体裁与题材,都是要反映客观事物的。而为了感人,就要更典型,更集中,更强烈,更具有阴阳变化的强烈对比性。所以,文学作品中的自然规律之体现,也就随之变得更加强烈,而不是淡薄。作为抒发人的情感的诗歌,这种客观自然规律的体现,就从思想内容到各个方面,在表现形式与手段运用中浓缩化了,这种自然规律强烈而集中性的体现,就是使诗歌格律化的成因;

第四,在中国,由于唯物辨证哲学产生极早,传播极广,影响极深,自然就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思想方法与思维活动,会很自然地以唯物辨证观点看待和处理一切问题。至于文人的学创作,在表现形式上就更加突出,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由这些原因,中国古代起源最早、短小精炼、便于传播、吟唱,抒发人之情感的诗歌,也很早就发展成熟,成了中国古代历史的一个重要文学形式。中国道学思想理论中关于阴阳对立统一客观自然规律,在诗歌这一古老的文学艺术形式上得到了最充的应用与体现,并由此而成为其内容、形式、灵魂与血肉,由此而具备了永久不衰的艺术魅力。这应该是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五,诗歌所具有的强烈情感色彩,来源于社会生活。虞舜帝从一个亲娘早死,盲爹不爱,继母嫉恨,胞弟挤兑,为了尽孝颐养父母而长期耕耘于历山的单身汉,到成为五帝之一的国家君主,期间所经历的艰难困苦、悲欢离合之事太多,对他个人情感上的撞击也太强烈了,所以,他的诗都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叹,他对于诗歌的创作,有着常人感觉不到的深刻理解,所以,他的著名诗歌理论,就能自然而然地成为指导我国诗歌创作的经典。

“诗言志,歌咏言”,讲的是诗的精练性语言形式,充沛的情感表达,以及其精髓性的精神内涵。是人们意志性的高度语言表现;“声以永(韵),律和声”,说的是诗的合辙押韵,具有鲜明的节奏感,极富音乐性,能够吟唱悦耳;“八音克定,无相夺伦”,说的是诗的吟唱,必须能够符合音律之制,以及乐器的伴奏。古代以金、石、丝、竹、匏、土、革、木谓“八音”,代指乐器合奏:在古代的乐器中,金指钟,磬谓石,琴瑟为丝,箫、管曰竹,笙、竽称匏,埙作土,鼓言革,木指柷敔。虞舜帝的诗论之所以讲到音律及乐器合奏,是因为诗原本就是歌词,是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诗歌,就是要配乐演唱。亦正因为如此,在全界,只有中国的诗、词都有着极其严格的格律、节奏、以及平仄声调的规定。因而,亦只有中国的古典诗词,是语言精练,感情充沛,极富形象性和音乐性的文学作品形式。

总而言之,虞舜帝,并不单单是个著名的贤孝帝王,人品高尚,而且他善于抚琴,能作诗歌,有自己独到的诗歌理论,对中国的诗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伟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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