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能逢凶化吉的富士康(一)
(2009-08-14 09: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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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自杀事件孙丹勇逢凶化吉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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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与“开胸验肺”同样受到关注的是“富士康员工跳楼自杀事件”。 孙丹勇在压力下自杀的新闻,引起国际媒体注意,包括三大国际通讯社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英国广播公司(BBC),“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在内的媒体,报导了这起跳楼自杀事件。1
毕业于哈工大的孙丹勇年仅25岁,7月16日凌晨3时33分许,从12楼跳楼自杀。孙丹勇主要负责富士康公司苹果iPhone第四代N90的导入,在给苹果公司寄产品时,一共为16台机台,但客户只收到15台,苹果公司因此怀疑富士康可能泄密。这给富士康带来非常大的压力。因为孙丹勇负责邮寄机台,所以环安课的便拉他去盘问。
孙丹勇的大学同学指称,孙在接受调查时遭到非法搜查、拘禁和殴打。随后环安课课长顾钦明被公司停职停薪。“富士康”努力将非法行为说成是个人行为。
警方称,监控拍下自杀过程。据富士康提供的孙丹勇自述材料提及,孙丹勇在7月9日从生产线拿到iPhone,清点数量后暂存。7月10日,取机台的人来,孙丹勇打开纸箱让他们确认数量,孙有事不在场,回来后发现少一台,孙怀疑机台丢在产线,但没能找到。随后寻找仍无果,13日下班时上报主管。部门在查找未果后,于15日上报环安课。7月15日,3名富士康员工到孙丹勇租住房屋搜查。2
来自于企业与员工的说法都说明企业肯定采用了非法搜查的手段,区别只在于有无采用非法拘禁和殴打。孙跳楼自杀后,警方在孙丹勇的手机中发现他向多名好友发的信息,称因其管理的N90苹果手机丢失,遭到公司怀疑,并被调查和搜查,心里想不通。但从网上公布的手机信息看,孙死前在留言中多次提到了被拘禁和殴打。有4447人参与天涯社区孙丹勇自杀案调查,56.8%认为富士康应付主要责任,只有16.4%认为孙丹勇心理承受能力太弱;另一家网站的调查中,32.8%认为富士康处理不当令孙丹勇走上绝路。3
如果将这一事件与“开胸验肺”中的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对比一下,有着很多相似之处。一个是员工自己怀疑患上了尘肺病,一个是企业怀疑员工有偷窃;前者员工到指定的医院中去检查,后者企业直接动了私刑;在求证未果的情况下,前者员工“开胸验肺”,后者员工自杀以证清白。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看,富士康的行为都远比“开胸验肺”中的企业恶劣。
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在这两件事上的态度迥异。“开胸验肺”引起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的高度重视,当地更是成立由安监、卫生、劳动、监察、信访、工会和新密市政府为成员的“张海超事件”处理小组。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就此作过四次批示。最后所有相关人员几乎都得到了撤职、撤销诊断资格处理。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还被罚了25万元。而“富士康”只是给家属赔了些钱,就一切“OK”,其他指责一概没有了下文。
到底是否发生过殴打事件,有关方面应当给一个正式说法。不仅对关心这件事件的社会各界应该有个交待,对顾钦明也应有个交待。有网友曾对顾钦明进行人肉搜索,将顾钦命的有关信息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等个人隐私公之于众,使得顾钦民有家不能回、不敢回,顾家更是鸡犬不宁。
在“开胸验肺”案中,撤职、撤销诊断资格、罚款,其实并无法律依据。然而,在我国非法调查、搜查、拘禁、殴打,不仅是侵权行为,严重的,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这显然是政府、司法机关的职责范围。
我从网友晨小生那里学来了一句话,我们的政府似乎选择性失明、选择性失聪、选择性失忆。在政府装聋作哑的时候,那位“健康的富足之士”又轻松过了一关。其实,这一切早在“富士康”郭大官人的掌握之中。这样的事,早已不是第一回,当然更不会是最后一回。
[1]富士康赔偿自杀员工30万并达成赡养协议, 2009-07-28 10:54:33 作者:未知来源:iphone中文网,载http://www.chinamac.com/2009/0728/47543.html ,2009-8-11访问
[2]富士康25岁员工跳楼自杀据称遭公司殴打拘禁,2009年07月24日07:55
[3]富士康员工自杀事件最新进展 ,2009-07-24 09:40:00
中国青年网,载http://news.youth.cn/sdbd/200907/t20090724_9642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