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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国内事件之“华为辞职门”事件

(2008-01-15 21:46:15)
标签:

杂谈

 
揭密<劳动合同法>台前幕后一百题
十大国内事件之“华为辞职门”事件
 
事件回放:
2007年9月30日,华为公司内部讨论通过一份题为“关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规定”的文件,要求包括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作满8年的员工(共计7000多名)在2008年元旦之前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废除现行工号制度,所有工号重排序。
10月下旬,各大媒体披露此事并引发社会各界热议。
点评:
在华为问题上,我和大部分人的看法有很大的差异。我认为对于企业的行为,我们首先判断的是它是合法还是不合法。如果从合法和不合法这个角度来看,华为的行为显然是合法的。这一点分歧并不大,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它是合法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它是不是会用合法的形式掩盖损害劳动者的利益。从目前来看,就这件事情来看,劳动者本身也没有任何投诉。第三个问题就是看华为的动机是不是正当,如果华为的动机是为了花十个亿买回自己的竞争机制、竞聘上岗的机制,我认为这个东西至少是合理的。如果说,它的行为是合法,也没有证据表明它损害劳动者利益,而且动机也是合理的,我认为不必对它太过指责。
华为的行动,是劳动合同法造成的双输结果的率先体现。在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合同存在着强制续签制度、限制约定终止条件制度、严格的法定解除制度。所以一旦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企业要想结束一个不利于自身发展的劳动关系就变得异常的困难。华为不得不花10亿之巨买回本就应该属于它的用人机制,而且还只能是一段时间里的机制,很快它又会遇到工龄是否连续计算、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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