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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十大矛盾条款之试用期

(2008-01-12 21:45:09)
标签:

杂谈

 

劳动合同法台前幕后揭秘一百题

——<劳动合同法>十大矛盾条款之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如何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法条存在表述不清的问题,可以导致四种不同的理解:

第一种理解为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两者选一。

第二种理解为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两者选高。

第三种理解为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两者选一。

第四种理解为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也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两者选高。

 

下面看个案例,根据法条的四种理解可以得出四种截然相反的结果:

某财务公司财务人员基本工资为5000元至10000元,现招用应届毕业生王某,约定正式工作后基本工资4000元,则王某在试用期内工资最低为多少?(最低档工资的80%为4000元,合同工资的80%为3200元)

第一种理解: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的80%(4000元),或者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3200元)

第二种理解: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的80%(4000元),也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3200元)

第三种理解: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5000元),或者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3200元)

第四种理解: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5000元),也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3200元)

 

但是人大法工委编的两本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解读却给出了自相矛盾的答案:

 

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里就存在着按照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劳动合同法释义》人大法工委编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2)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约定时选择。

——《劳动合同法解读与适用》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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