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缢无人管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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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针砭时弊 |
02:25:10
值班医生再次出现,转身后又将目光停留在病人上吊的那个门框位置大约两秒钟,然后依然毫无反应地离开
昨日中午,苏秀云老人的亲属在监控录像上指认值班医生(身披深色大衣的男性)。
昨日凌晨,一名沈阳病人在心理医院内上吊自杀。其家属称,据监控录像显示,值班医生两次在距离事发地不到2米的地方打卡,并回头看吊在门框上的病人后没有任何举动就离开。警方已经调取医院的监控录像,那名多次打卡的值班医生也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又是一场悲剧。当保安、城管、专家、官员、教师等一系列公共权威群体相继丑闻迭出之时,被称为“白衣天使”的医生们也被拉上了“梁山”。上“梁山”者无外乎三种,一是被骗入伙,二是被逼入伙,三是自愿入伙。三种条件我们大可认为是三种责任,那么该医院发生的这样悲剧该是谁的责任呢?
首当应是医生的责任。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如果事情真如媒体报道的那样,(我是说“如果”),那么那名医生应该被吊销执照。那名老人有两次生存的希望。第一次:1:25分(视频记录时间),值班医生打卡看见了被老人搬到门口的椅子,作为精神科医生头脑里预防患者自杀这根弦是一刻都不能松的。
第二次,1:38分16秒,老人实施自杀,1:39分,有人发现了,如果这时放下来救活的可能性很大,可惜没有施救。后面值班医生两次打卡都看见了上吊的老人,那时老人已无救活的可能,但是医生不作为就太不应该!医疗事故分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技术事故情有可原,处罚相对轻一些;责任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是医院的责任。实际上精神病院的医生对精神病人的自杀行为早已“司空见惯”了,从他们“淡定”的“神情”和“态度”上就不难看出来。这些问题并没有引起医院的调养重视及制定相关的条例制度,来规范医生们的日常行为准则。有人说,这些医生是缺少教育,其实不然。思想品德不只是教育出来的,更是在监督下养成的自觉行为,医院没有起到这种监督作用,所以医院应付以不可推卸之责任。
其三,病人家属之责任。病人因何自杀,这自然不是一朝一夕的问题,亲属责无旁贷。试想,一个精神病患者最需要的是什么?是被关在一个名叫医院的监狱里?肯定不是,他需要的亲情,是关爱。如果他没有得到这种亟需的东西,作为上了年纪的人,他自然会孤独寂寞冷。当全世界都对自己冷眼相对,像看病人一样看自己,他怎么还会有生的念想。或许还有一点,病者家属没有送红包,没送红包自然得不到特别呵护,没先打100杀威棒就不错了。
最后,是环境之责任。社会环境既是如此,谁敢去救?救活了,老太太骂,搞不好被讹一笔。救不活,家属骂,还要被讹一笔。如今,高尚已不能当饭吃,假如你赔偿了十万,那一家人怎么生活,小孩子可能就上不了好的学校了,老父母有病也可能没钱治了。上对不起父母,看着老人在病痛中生活;下对不起孩子,耽误了孩子一生的前途;更对不起妻子,曾经许若给她一生幸福,如今要和你一起背负巨额债务,是你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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