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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版权费能促进电影发展?

(2010-10-14 15:42:29)
标签:

中国

宋体

版权收费

电影事业

网络电影

分类: 针砭时弊

国家版权局今日就电影着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等发布公告,明确了网吧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电影使用费收取标准及转付办法。根据公告,国内网吧、飞机、火车、轮船、长途大巴等播放电影必须向影着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按照新通过的《电影作品着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网吧使用电影作品每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

缴版权费能促进电影发展?

此规定的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不少专家、网民的质疑,其中一个争论核心点便在于网络电影版权收费能促进电影事业发展么?这种方式是否存在实施的合理性、操作性,民意又是如何。下面是笔者发表的一些个人看法。

首先说第一点,网络电影版权收费能促进电影事业发展么?笔者认为,能但是极为有限。此规定的出台表现是可以保护着作权,是中国电影界的福音。但也有不少导演提出了质疑,这笔钱真的能落到电影人的手里么?如果到自己手里了,会是多少?这本身就是一个糊涂案。没有落到手里钱,又何谈发展?在如今国内的电影机制、产业链并不是十分成熟之际,纵然这笔钱到电影人手里,发挥的价值又是几许,这都是不容乐观的。

第二点,此规定的实施有合理性、操作性么?同意同上,有但是不大。首先说长途车,作为乘客娱乐消遣的方式,可以说是车主馈赠给乘客的,如果可以车主完全有理由不给乘客这种服务。如今,收费了遭殃的是普通乘客,是普通民众。从某种角度来看,这是不合理的,损失的普通乘客而不是相对而言的富人,因为富人乘坐长途车么?火车应该都很少。所以说,这个规定有其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但意义不大。

其实还有一个场合是最为普遍的,网吧。网吧是很多穷苦孩子、民工、工人等接触社会的唯一手段,起码笔者有过这种体验。而这种收费是他们来说往往是致使的,电影作为一种文化,而被收费,则让这些人群无法感知到这种文化,这也是一种莫大的损失。再者,种种的收费无法是为了保护著作权,但为什么不把这等精力放在打击盗版上?这是不是一种剑走偏锋?

支持正版保护版权虽然是潜在的共识,但在国内还需要一个长期的接受过程,所以这就需要明确收费主体和公开收费项目,只有这种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影视事业的发展,在此笔者也呼吁肉食者不要再动不动就拿普通老百姓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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