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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到底忽悠了谁?
证监会20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据说是一个救市的利好。特别是其中第三条被视为核心利好,“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可是笔者愚钝,实在看不出对大多数投资者哪里有好处。就其实质效果而言,市场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那就是只有上周五买入、本周开盘抛出的短线投机者受益了,渴望逢高出货的大小非和机构受益了(毕竟多收了三五斗),而那些被所谓利好迷惑双眼的普通投资者再次承担了套牢的风险。这里简单地对这个利好做一分析。
首先是合法性的问题。证监会有什么权力改变既有的股票转让方式,这种强行措施分明是对所有人行使合法权利的侵犯!!一旦有企业没有依据上述要求减持股票,证监会又会依据什么进行处罚呢?如果打起行政诉讼官司来,证监会败诉的可能性不小。此外,这种朝令夕改的政策又怎么能够让大小非敢于长期持有股票呢,或许下次又会出台什么政策不让减持了!!
其二是有效性问题。《意见》一经公布,就有不少人提出了应对的策略:如每月减持0.99%;将股份通过大宗交易转让给名义上不相关的数个公司,然后利用政策漏洞可以每月减持大于1%。证监会又有什么样的监管手段去用应对呢?如果真的存在应对上述策略的监管手段,笔者更愿意将这部分资源用来打击热钱、内部交易和操纵股票上,这些才是真正的利好措施。
其三是长期影响的问题。股市的涨跌不论如何演变,一定是围绕着价值波动,股市的基石是价值投资者的投资。而当前的股市尚难说进入了价值投资者的区域(少数股票除外),起码中石油25-30%下跌的空间是有的。大宗交易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但是笔者怀疑有哪些价值投资者愿意在现价基础上进行大宗交易,或许中金席位上演的跌停板交易会再次出现,相反这又会对A股市场形成反制。况且这种延缓大小非解禁的措施,与“朝三暮四”的招数没有两样,只不过拉长的调整的时间罢了。就此可以断言,市场将进入阴跌时代,而这正是熊市最明显的特征,温水煮青蛙的节目会再次演绎。不仅价值投资者认为还需要时间等待,投资资本也不敢抢反弹兴风作浪了。
其四是《意见》或成市场反向助推器。如果笔者驾驭相当的资金欲建仓某种股票,原来的作法是在二级市场上建仓。现在好了,与大小非基本谈妥后,为了降低成本甚至不排除故意砸盘,反正失去的筹码可以从另外的渠道获得。这其中的利益输送等,就更方便操作了。
总而言之,一种短线的思维出台了一项短视的政策,如果在当初股改时就有类似的政策就好了,其细则也不应当只有这样简单的几条,而且还需要技术手段监控。中国人太聪明而缺乏智慧了,良好的政策往往被一两种歪招就轻易化解了。难怪面对这样惊天的利好,机构的举动出奇的一致,那就是拉高出货。逢高这一出货,把最后反弹这点想法也给出没了。
最后,笔者再次重申这利好无法改变经济环境、无法改变企业基本面、无法减少大小非减持的冲动。正如笔者前段系列文章分析的那样,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基本面、市场资金动态、市场参与者的信心都不支持市场再度走强。石油破发是大盘见底的前提,而非充分必要条件。或许部分机构会利用所谓的利好、中石油的破发,做上一波反弹(预测已经实现参见《中石油破发将引发市场短暂反弹》),但是这只是短暂的自救行情,大盘离真正的市场底还有相当的距离。利好不过是以空间换时间,将反弹的期限压缩而已。这个利好使得股市距离2500不是更遥远,而是更接近了。不要被利好蒙蔽的理性的思考,不要被利好忽悠而再次犯错。
顺便推荐一下笔者早上发的文章(《游走在自大与自卑之间—反思股市乱象及其他》),很多事情都值得反思。
程程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盘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