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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论述唯识学三能变思想(2)

(2011-03-07 16:45:21)
标签:

唯识学

三能变

转依

八识

成唯识论

教育

分类: 大乘瑜伽行派(唯识)

二、三能变转变的规律

(一)、三能变的内涵

    在唯识学的思想里,现象界存在的事物上由识变现出来的结果。但从根本立场上来说,不承认那些东西的实在性,而是我与法的假说而已。这个假说是把虚幻不实的东西,用世俗的见解而从名言上分别设想为种种法与我的真实,也就是作概念的建设定而固定下来。

    法与我假设的根据是什么呢?是识的变现。这也是现象成立的根据。就识的功能而言,玄奘法师认为识有八种,即前六识(第三能变),作为深层的自我意识的末那识(二能变)和根源心的阿赖耶识(初能变)。对于识的变现《唯识三十论颂》卷一说:

 

    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17]

 

    这里透视出分别即是识转变的思想。深层的阿赖耶识所含藏的种子,从未成熟的状态而变化为已成熟的状态的结果,这是从种子的发展过程而生起表层的心理活动。这种子逐渐成熟的过程,亦可以用识的转变来表达。

    在八识当中,前七识依第八识而转,第八阿赖耶识是八个识当中的根本识。唯识学认为阿赖耶识的存在是非常重要的。 [18]因为必须以此作为成立现象界的根源,而且阿赖耶识是个人性的东西,每个人都具备。《唯识三十论颂》卷一说:

 

    由一切种识,如是如是变,以展转力故,彼彼分别生[19]

 

    说明了阿赖耶识的转变与转识的变化作用是互为因果的。就八识而言,前六识依第七识而生起,第七识又依第八阿赖耶识的见分为内自我,这一切都是相互依存而生起的。

    从上面叙述我们不难看出,三能变中识变现的含义有三:即种子在阿赖耶识中变化成长,直至生起可现行诸识;识变现就是识的分别;在识的分别过程中,又熏生新的种子于阿赖耶识。这在《成唯识论述记》卷三说:

 

    缘名变,即变现义,是果能变。且第八识唯变种子及有根身等,眼等转识,变色等是。此中但言缘,故名变。……生名变,种子第八识生七识等,并名为变,七识生第八,亦名为变。[20]

 

    因此,三能变的识变现即是识内部的变化和外部的变化,并且又是互为因果的关系。这个圆环连锁的关系,就是识变现的整体体现。这一关系不断地连续下去,就构成了我们的人生。由此可见,唯识学识变现的理论,不但解释了现象世界的来源,而且对人生的方向,也提供了指示和答复。

(二)三能变转变的过程

    唯识学的主旨,在于说明心识之外,没有固定的实我,也没有固定的实法。但是在这世界上,明明有圆颅方趾的“我相”,和芸芸众生;也明明有山河大地,房舍器物的“法相”,一定说没有我、法,如何能使世人信服呢?于是世亲菩萨,假借外人质疑之词,来说明万法唯识的妙理。《唯识三十论颂》说:

 

    由假说我、法,由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此能变唯三[21]

  

    我,梵名( Atman),音译阿特曼,原意为“呼吸”,引伸为生命、自己、自我、自性等。这是印度婆罗门教,自四吠陀时代以来使用的名词。此我有常、一、主、宰四种意思。梵书时代,婆罗门教以 “梵”为宇宙最高原理,以我为为个人生命原理,有“梵我一如”的说法,此即佛教经典中所破的“神我”。本来,“我”只是五蕴诸法,因缘和合的集合体,何尝有一个恒、一、主宰的实我呢?

    法是轨持义,轨者“轨生物解”,持者“任持自性”。在《成唯识论述记》卷一说:

 

    法谓轨持,轨者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任持,不舍自相[22]

 

    简单地说,我人的见闻觉知作用,对于任何一事一物,都会于那事物上起一种见解,即是轨生物解;世间任何事物,皆有它特别的体性,我们对于它所起的见解,无论是对是错,而它本身的体性,任运摄持,而不失不变,即是任持自性。以上所说的,是狭义的法。至于广义的法,是通于一切的意思。举凡世间一切,有形的、无形的、真实的、虚妄的、精神的、物质的、事物其物的、道理其理的,林林总总,统统称为“法”,所以佛典上常用 “一切法”、 “诸法”、 “万法” 等辞汇来表达宇宙间的万有。

    这一切都是因缘假托,没有真实永恒的实体。《成唯识论述记》卷一,以“兩重二假”来说明这个“假”字。即:一重是无体随情假,有体施设假;一重是以无依有假,以义依体假:

 

    假有二种:一者无体随情假,多分世间,外道所执,虽无如彼所执我法,随执心缘亦名我法,故说为假;二者有体施设假;圣教所说;虽有法体而非我法;本体无名强名我法。不称法体,随缘施设,故说为假。[23]

  

    1、无体随情假,是说宇宙万有,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起存在,本来没有实我实法的自体。不过在世人迷情的见解上,认为有实在的我,实我的法。其实这是我人执见上迷谬的见解,不是诸法的本相。不过佛陀为了说法的方便,随顺世情,假借我法两字,来显示所说的法体,这叫做无体随情假。

    2、有体施设假,圣教所说的佛、菩萨、声闻的“我”,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法”,虽然一一都有它的法体,但法体是没有名字的,不过假为施设,安立一个名字罢了。而这个名字并不能代表其所指的法体,这叫有体施设假。

  以上两种我法,前者是世间的迷情妄执,后者是佛陀的随缘假设,都是没有实体的。

  3、以无依有假,世人所执的我法,只是假名,没有实体,而其迷执的心,却是有体的。所以对于无体的我法说它是假,而它寄托在有体能变的心识上,假能迷的妄情而说我法,所以称为以无依有假。

    4、以义依体假,义是义用,圣教所说的我法,是依于法体之义,假说我法。例如我人的身体,在一期生命期间,心识上的种种活动,看起来似乎有一个主宰的作用,发号施令,支配一切,似乎是我的意义;另一方面,在各种尘境上,使我们生起见闻觉知的了别作用,而那法体上又能任持其自性而不失,似乎是法的意义。因为法体有此意义和作用,假说我法,这叫以义依体假。

  以上二假,一是随妄情的迷解假说世间我法,一是随法体的义用假说圣教我法。总结来说,我法二字,只是名言假设,只有假名,没有实体,佛菩萨为说法度生,假借名言,来施其教化,这就是 “由假说我法”。

    相即相状,转是生起。而这些种种我相、法相,都是“识”所变现的,称为“识变”。《成唯识论》卷二说:

 

    然依识变,对遣妄执真实我法说假似言[24]

 

    识变是由识转变、变现的意思。《成唯识论》卷一解释识变时说:

 

    变谓识体转似二分,相见俱依自证起故,依斯二分施设我法,彼二离此无所依故。或复内识转似外境,我法分别熏习力故,诸识生时变似我法,此我法相虽在内识而由分别似外境现。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缘此执为实我实法,如患梦者患梦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缘此执为实有外境。愚夫所计实我实法都无所有,但随妄情而施设故说之为假,内识所变似我似法,虽有而非实我法性,然似彼现故说为假。外境随情而施设故,非有如识。内识必依因缘生故,非无如境。由此便遮增减二执,境依内识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识是假境所依事,故亦胜义有。[25]

 

    八识心王、及各各相应心所,皆能从自体转变 (变现) 出来似有实无 (似实实假) 的相分和见分。见分是能认识的作用,相分是似外境的影像,依此二分施设 (假说) 我法,而此相、见二分,是识体转变出来的,离开识体也就没有相、见二分,这就是识变。

    所谓识,本来是一种功能,此功能未起现行之前 (即潜隐的功能) ,不称识而称种子。此功能发生作用 (由潜隐而生起现行) ,不称种子而称识。种子生现行,必待缘俱。心法生起要具备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四种缘,色法生起只须因缘、增上缘二种缘。八个识共有三种能变。《唯识三十颂》说:

 

    此能变唯三,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26]

 

    《成唯识论》卷二在诠释能变时说有因能变和果能变的两种能变,论曰:

 

    此三皆名能变识者,能变有二种:一因能变,谓第八识中等流、异熟二因习气,等流习气,由七识中善恶无记熏令生长;异熟习气,由六识中有漏善恶熏令生长;二果能变,谓前二种习气力故,有八识生,现种种相。[27]

 

    “能变”分为因能变和果能变的两类:所谓“因能变”(Hetuparinama)就是因的转变。“因”是指阿赖耶识摄藏的种子(等流、异熟二因习气),它是产生现行的原因。现行为果,种子为因。“因能变”是第八识中等流、异熟二种习气的转变,由潜隐的种子生起现行,转变为第八识识体(即等流、异熟二因习气所生的果。);所谓“果能变”(Phalaprannama),就是第八识体生起时,前七识相继生起,在八个识及其心所的自体分上,各各变现生起相分、见分二分。换句话说,果能变就是自证分变现产生见分和相分。果能变,又曰缘变,变现义,是从认识论的角度说明唯识。即八识自体现行时,各各变现相见二分,见分为能缘之心,相分为所缘之境,这是继承了《解深密经》诸识所缘,随心所现的思想。《成唯识论述记》卷四称:

 

    自性亲因名等流种,异性招感名异熟种,一切种子二种摄尽[28]

 

    等流习气,又作名言种子,为产生诸法的亲因缘种子。是由前七识中善、恶、无记等三性的熏习,而生长所成的习气;由此习气能引生与自性同等流类之果,故称等流习气。如善因引生善果,恶因引生恶果等,皆为等流习气的能变作用所致;异熟习气,又作业种子,为产生诸法的疏因缘种子。是由六识中有漏的善、恶二业熏习生长,能助长与自性的善恶相异的非善非恶无记的结果,故称异熟习气。上述系就有漏心而论;若就无漏的种子而论,则据《成唯识论述记》卷四所举,唯第六识、第七识的种子及现行有等流的因果,而没有异熟的因果。[29]

    等流、异熟二因习气能够转变产生自类种子,同类现行和异熟果报。《成唯识论述记》卷四对“等流习气”解释如下:

 

    等谓相似,流谓流类,即此种子与果性同,相似名等,果是彼类,名之为流,即以等所流,从因为名,故名等流。即等之流,依主释也。即名言熏习种子是等流之习气,名等流习气[30]

 

    事实上,因能变与果能变本是一件事,识体以种子为亲因而生,故说种子为因能变;而识体从种子生时,同时识体上变现出相、见二分,故说识体为果能变。因果二种变,非是前后异时,而是同时转变,但在意义上说,这是两种转变。

  简单的说,因能变,就是种子生起八识识体的变;果能变,就是八识识体变现相、见二分的变。这里要注意的,即八识识体变现相、见二分时,其所相应的的心所,也各各变现出相、见二分。

  于此有一疑问,所谓因能变,是种子生起八识识体的变。而种子是第八识所摄持,何以又能生出第八识?答案是这样,所谓种子与识,基本上只是一种功能。第八识与其所含藏的种子,是无始以来同时俱有的,种子是能生的因,八识现行是所生的果;而现行是能熏的因,受熏的新种子是所生的果,此二重因果,是刹那灭,果俱有。因此,种子能生出第八识,第八识同时也能摄持种子。

  果能变,是八识识体转变出相、见二分的变,但在转变相见二分的同时,识体本身就不称为识体,而称为自证分了。正如《成唯识论》卷一所称:“变谓识体转似二分,相见俱依自证起故。”[31]这时,八识心王,及一切心所,各各析为相、见、自证三分。由此而有了心物相对的世界。即自证分与见分,同属能缘虑作用的心识界,相分只是所缘虑的物质界。唯识家以相分随同见分,同依识体变现,此即是摄物归心,所以成其唯识。

  对于所变,十大论师的所见不一:安慧论师但立识体一分;难陀论师立相、见二分;陈那论师于相、见之外立自证分,成为三分;护法论师于三分之外更立证自证分,成为四分。因此,就有了“安难陈护,一二三四” 的说法。不过,后世都以护法论师的说法为正义。这就叫做 “识体四分”。[32]

    四分,就是说心心所有四种作用。分是一分 (一部分), 四分即指心、心所的四部分作用。四分即是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相分是客观的外境,唯此外境并非实有,而是内识所变现的;见分,这是主观的认识作用,它所认识的就是心识所变现的相分;自证分,这是对主观的认识作用加以证知的作用,它也就是识的自体;证自证分,是识的自体,对自证分再度证知的一种作用。

    唯识宗立八识心王,五十一相应心所,这个心王、心所,体虽各一,而分别它所起的作用,则有四种,就是四分。《唯识三十论颂》卷一颂文说“有种种相转”。种种相,指的是我种种相,法种种相,都是依着内识所变现的见分、相分而起假说。因此,这见分和相分都是识所变现出来的。

    唯识学认为“境”是一种存在,它的内容是由“识”的状态转化而来才得以呈显的。所以识是境存在的依据,也即是现象的起源。真谛译的《转识论》卷一说︰

 

    此等识能回转造作无量诸法,或转作根,或转作尘,或转作我,

……如此种种不同,唯识所作[33]

 

    唯识学以“识”来统摄现象界的一切法,识是境(现象界)存在的依据,境是由识转化而得以呈显。现象的本源是阿赖耶识,不论是个体生命(我)或客观的存在世界(法),都是从阿赖耶识转化出来。《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一说:

 

    云何建立所缘转相?谓若略说阿赖耶识,由于二种所缘境转:一由了别内执受故,二由了别外无分别器相故。了别内执受者,谓能了别遍计所执自性妄执习气,及诸色根根所依处,此于有色界,若在无色,唯有习气执受了别;了别外无分别器相者;谓能了别依止,缘内执受阿赖耶识故,于一切时无有间断,器世间相譬如灯焰生时内执膏炷外发光明。如是阿赖耶识缘内执受缘外器相[34]

 

    说的就是有执受性质表相的转化和作为处表相的转化;前者转出个体生命,后者转出客观的存在世界。但是,阿赖耶识如何由一个识而转化出一切存在呢?是因为阿赖耶识是一个拥有一切种子的存在。种子就是阿赖耶识的内容,与阿赖耶识是一个整体性的关系,它的能量就是阿赖耶识的能量;种子的数目无量,因此阿赖耶识便能转化出无量的存在。阿赖耶识的存在状态就是异熟性。世亲比喻阿赖耶识的转化活动“像奔腾的大河一样地前后不断”,即所谓“前异熟既尽,复生余异熟。”[35]阿赖耶识一方面酬答前时的善、恶业,由此而转化为现实生命的存在;一方面又受当前的善、恶业所熏,由此再引起将来的酬报;生命就是这样的轮回相续。人究竟是往上提升或向下沉沦,就由人的善恶业来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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