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七十空性论今诠——本颂诠释(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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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即相破法
第一节
就生、住、灭三相破为、无为法
问:如说一切有为皆具生、住、灭三相,与此相违是名无为,故有、无为皆应是有。
答:由无生住灭,三种有为相,是故为无为,一切皆非有。(三十)
所说生、住、灭诸有为相,若审观察皆不应理,故彼非有。由彼无故,有为、无为都无所有。纵许有为,若审观察,不应理故,说为非有。何以故?
灭未灭不灭,已住则不住,未住亦不住,生未生不生。(卅一)
此当问彼:为已生者生?抑未生者生?若已生者是则不生,何以故?已生故。未生者亦不生,何以故?尚未生故。即此生法为已住者住?抑未住者住?若已住者是则不住,已住故。未住者亦不住,何以故?未安住故。又彼为已灭者灭?抑未灭者灭?俱不应理。设许有为,若以此三次第观察皆不应理,故无有为。有为无故,无为亦无。
摄曰:生等三相皆无故,为、无为法亦非有。已、未三相次第观,纵许有为亦不成,有为无故无为无。
本颂三十:
由无生住灭,三种有为相,
本颂三十一:
灭未灭不灭,已住则不住,
[分析]
第二节
就有、无、一、多等相破为、无为法
复次:有为与无为,非多亦非一,非有无二俱,此摄一切相。(卅二)
若审观察,有为与无为非多、非一、非有、非无、非亦有亦无。应知此中此二法之一切相悉已尽摄。
摄曰:有无一多亦有无,非亦有及非亦无,为无为相悉摄尽,然彼皆无故非有。
本颂三十二:
有为与无为,非多亦非一,
[释名]
①虚空无为。《瑜伽师地论》云:“虚空云何?谓唯诸色非有所显,是名虚空”。将跟色关联的诸法的显现与不显现,观待为对立两方,不显一方名虚空。此虚空因无显现而称无为,是观待缘起之法,并非真如。此虚空与现代概念里的空间概念相似而不同。空间是与物质相观待,为无物质处,虽无物质而有大小广延。虚空则是与色显现相互观待,并不一定需要有大小广延之相。
②择灭无为。择是拣择,灭是寂灭,是烦恼造作的止息,故称无为,又名涅槃。但此涅槃仍然是观待而假立,是跟苦、集、苦灭观待,作为苦灭的结果而设施的名相,仍旧不是真如。
③非择灭无为。是说某法因缘不具足,不得生起,故称无为。白话说,就是根本没有的东西当然无为,但这显然不是真如。
④不动无为。依禅定力而不为喜、乐等诸受所动,不因之起想,故称无为。是四禅的力量所现,与因受而起想行动观待对比而建立,不是真如。
⑤想受灭无为。不仅不为受所动,受想都灭,称无为。是灭尽定,又叫灭受想定,与受想行识四蕴活跃对比而成,也非真如。
⑥真如无为。真如不与一切法观待,无法用语言准确表述,但就其无为而言,是指一切法本来无生,本来无为。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