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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七十空性论今诠——本颂诠释(2)

(2010-10-08 00:21:01)
标签:

诸法

自性

观待

因缘

元素特性

杂谈

分类: 《七十空性论今诠》赵跃尘
转:七十空性论今诠——本颂诠释(2)

问:汝说一切诸法皆自性空者,为依国王教敕而说?为有通达一切法皆性空之正理耶?
答:一切法自性,于诸因缘中,若总若各别,无故说为空。(三)
一切诸法之自性, 于诸因缘, 或于因缘和合, 随于一法上, 悉皆非有, 故说一切诸法自性都空。
摄曰:生等唯依世俗说,“无我”亦无有实我,此义即显一切空,总别缘中无性故。

本颂三: 一切法自性,于诸因缘中,
若总若各别,无故说为空

[分析]
    本颂是总论,意义明确:一切法一切事物无论从总体而言,或者就其支分而言,都不可能具有自性。此回答隐含的前提是一切法皆性空之正理。
 
    颂意虽然明确,读此颂仍然可能联想到若干佯谬。比如,每个支分都性空,能不能导出其总体也性空?对此问题的答案,龙树时代的人认为是非常明确的:所有部分都性空则其总体也必性空。然而现代的认识并不如此。在预备部分的“元素特性与集合特性”条已经讨论过,因为各个支分性空,而推出该法性空的推论方式,逻辑上并不成立。这说明用支分缘起破除集聚有的方式,仅仅从事物的内部寻求矛盾来证明无自性,有其方法上的内在不彻底,逻辑上不能保证能就此证明所集聚的事物无自性。当然,龙树菩萨这里的结论并无任何问题。

[小结]
    无自性的根本关键在于,任何一法一事物都无法割裂与其外界的联系,都必须依赖外界才能显现。故而将任何一法自法界孤立出来都是认识上的扭曲和错误。此即以观待缘起破自体有。而人的认识习惯则正相反,必须割裂开来,才能认识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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