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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侵害消费者权益一只眼上有所好渠道杂谈 |
分类: 所谓时事 |
看看315这天的新闻,经常让人觉得很穿越。一方面是有关部门信誓旦旦地发言,要畅通投诉渠道,在帮消费者维权方面,做了多少实在的事,并拿出数据以资佐证;可是另一方面,却在这一天涌现出无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闻,很多都未经处理。有关部门到底是尽职了还是失职了?
新京报一则报道,堪称是解答这个问题的寓言。一些非法网站看到消费者期待维权、企业害怕被曝光这一特殊市场,翻手套取消费者投诉信息,覆手转向企业收费删帖,将“315”变成“发财节”。记者调查,仅北京非法“315”网站就有数百家,这些网站泛滥、暴利的背后折射正规维权渠道的不畅。在这个“315”背后的江湖中,消费者从头到尾都是被利用的。
原来,为消费者“维权”也可以做成一桩生意。不要以为这是不法分子独创的,每年声势浩大的各种“315”活动,不就是个证明吗?一些媒体,将早就调查出来的侵害消费者的报道,隐而不发,不是首先考虑及时挽回消费者损失,而是要积攒到315这天爆发,只为自己积攒更高的人气和收益;很多部门,日常鲜见什么作为,但在315附近,却大办各种贴心活动、开展整治市场的专项行动,显然是以为这段时间的作为,更容易引来认同,更容易写进政绩。
上有所好,下必胜焉。当执法部门和一些代表舆论监督的媒体,都用这样功利态度,对待消费者维权。善于投机者,自然能嗅出商机,借此牟利。“315”也就渐成一桩蔚为壮观的生意。
换个角度看,315成为生意也揭示了消费者之所以维权难的一个原因。因为有了问题的企业是擅长花钱摆平的,小问题愿意花钱删帖,大问题自然愿意花钱公关。消费者利益受损的另一面,或许就是监管部门在谋取私利。维权渠道不畅的背后,不仅有机制不畅和人员失职的问题,更可能是因利益而起的人为堵塞。
解决这些问题,办法无他。畅通消费者的维权渠道,只能治标,治本的办法,是畅通消费者的问责渠道。消费者权益受损,就要惟监管部门是问,就要有具体的官员为之负责。只有当侵权事故之后,监管者所付出的代价,远甚于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时,“315”背后见不得人的交易,才有可能彻底禁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