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猫狗尊严不能伤害法律尊严
(2010-01-26 21: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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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尊严贫困群体猫肉虐待动物杂谈 |
分类: 所谓时事 |
有专家建议搞一个《反虐待动物法》,据说从此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没太弄明白这“违法食用”究竟是怎么回事,这是不是说还有所谓“合法食用”?
专家保护猫狗尊严的好心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将个人喜好上升到法的层面就值得商讨了。法律的形成最起码应该有相当的现实民意基础,尊重自己的国情和文化传统。专家所谓的“收到300多封电子邮件和400多个电话”远远无法代表一个社会的共识。我们不知道专家保护的猫狗是仅限于宠物猫狗还是所有的,在很多农村食狗其实是和食猪一样的行为。要禁止食狗的话是不是也要禁止食猪呢?不能因为和人的亲疏决定动物的尊贵与否吧?
我们的国情是农村人口远远多于城市,在农村的现实环境中,很多动物确实还没有尊贵到只是人类朋友不能成为人类盘中餐的地步。这和人的素质无关,把专家放到那样的生存环境中,他也不能饿着肚子对着猫狗含情脉脉。
所以,对猫狗过份的“费厄泼赖”还真应该缓行。我们可以保护猫狗的尊严,不能允许虐待这样的事情发生。就像有时候战争实在无法避免,但是我们不能虐待俘虏。不能虐待动物,但是可以给一些原本就是供人食用的动物一个痛快的死法。这样的话或许听起来很残忍,但是,如果现在就用法律严格保护猫狗的生命的话,一来我们可能会伤害到贫困群体的温饱,二来执行力会很差,而这都会伤害到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