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寻她千百度》

分类: 原创小说 |
寻寻觅觅
赵永武
一
对于那个艺术家,我想说的是,他首先是以男性消费者的身份,出现在我面前的。
二
放弃挣扎,跟上狂欢的队伍,去奔赴一场盛宴。忘了是在哪本书上看到的,用这话来概括我这几年走过的路,其实再恰当不过了:先是大学毕业,然后是一毕业就失业,然后是灰不溜秋地返乡,再然后,是重新杀回城里,就像前些年很流行的那个段子里说的:挺胸走进夜总会。不过,不同的是,我走进的是舞厅,俗称“摸吧”的那种。一个交易场所,男人和女人的交易;一个狂欢场所,男人女人各取所需的狂欢;一个风月场所,只要付出金钱就能得到所谓的爱情,只要付出所谓的爱情就能得到金钱。不需要温情脉脉,不需要道貌岸然,不需要煞费心机;一切都是赤裸裸的,一切都是简单化的,一切都是快餐化的。消费时代那些攧扑不破的玩意儿,都在这里凝结和体现。
三
灯光渐次昏暗下去,舒缓缠绵的舞曲响起,我和我的姐妹们,就在舞池入口处,自然而然排成一个还算规整的队列,接受男人们的挑拣。很像牲畜交易市场。
那个艺术家,就是在这种时候出现的。他来无踪,去有影。忽然间他从背后触碰了一下我的胳膊,我知道我的生意来了,回眸一笑百媚生。却落空了,我只看到了他的背影,而且背影奔赴的方向,不是舞池,而是座位区。也是生意,在座位区同样可以被消费。我追着背影而去,躲闪着乱纷纷的人影,和脚底下横躺竖卧的座椅。实在看不出那个背影有什么独到之处,也就是一个普通消费者极普通的背影而已。
独特的,倒是他的坐姿。先到一步的他,歪躺在小圆桌边的圈椅里,手撑着下颌,用黑亮亮的目光迎接我。有些傲慢,却又像是懒散。我望望他的双腿,感觉那两条腿实在没有接纳我屁股的意思,就随手拉过一张椅子来,跟他对面而坐。暧昧场所里,很另类也很无趣的一种格局。先生跳了几支曲子了?先生一个人来的,还是跟同伴来的?先生以前到这儿来过吗?等等,都是我在问。都是陌生人跟陌生人见面后,无话可说时,随口拈来的话。而且在乎的,只是对方回答了没有,并不在乎对方回答了什么。我得对消费者付出的人民币负责,所以,我必须殷勤一些。好在,他都一一应答了。应答都很简短。看来他没有跟我闲聊的意思,看来也没有要把我揽到怀里随便揉捏的意思,看来他只想用他黑亮亮的眼睛盯着我。昏暗的光线里,那两道目光简直就像黑色的闪电。罩在这两道闪电里,人心底多少有些发虚。要么他是个嫩雏,要么他别有所图。不管是哪种情况,只要他付出人民币即可。看在人民币的面子上,哪怕就这样枯坐一个世纪,哪怕他的目光在我的肉体上灼烧出一千个窟窿眼睛来。
有男侍应生过来,垂首问他需要点什么。他要了两杯热茶。端上热茶时,我对他说了声谢谢。然后,冷场。
再然后,灯光渐次亮起,舞曲也切换成节奏强劲的。所有的交易都到了结算的时间。接下来,是穿插在黑灯舞之间的“亮灯舞”。凭感觉,我料定这一场冰冷的“盛宴”,还将继续。他也只是变换了一下坐姿,看我的目光不像刚才那么直戳戳了,变得有点涣散,有些躲闪。借着昏黄的灯光,我上上下下打量着他。一个很有艺术家风范的家伙:脑袋后面长发飘飘,浑身的衣服上缀满了大大小小的口袋;窄巴脸,尖下巴,细鼻梁,扫帚眉,很有些异域风情的;当然,最有风情的,还是扫帚眉下边那一双梅花鹿的眼睛,怎么看都像是含情脉脉的,都像是温良谦恭的。这样一位先生,是应该跟一位淑女坐在星巴克里品咖啡的,或者坐在钢琴边为一位贵妇人弹萧邦的,或者把画架支在油菜花前画田园风光的,而不是来到这种乌烟瘴气的场所。但是,细一品,就能发现问题了,他的坐姿里,他的眉宇间,都迸射出一股子挥之不去的卑怯,让他显出一些小家子气来。肯定是一个来自乡村的假冒伪劣艺术家。我扑哧一声笑了,说,你长得挺艺术的。
听到我的话,他一个愣怔,满脸都是拆解不开我话里意思的神情。我坏坏地笑着,迎着他的目光,什么也不说。我自信我坏笑着时,眼里迸出的电光,足以让一千头大象浑身酥麻。显然,他无法承受我目光的魅惑,脸上呈现出腼腆的笑意来。虽然显出了与年龄不相称的天真,和与性别不相称的妩媚,但却露出了一口焦黄的牙齿。我说,如果你能够每天早上刷牙,就更艺术了。说完,我继续坏笑。倒像是我在消费男色。他不好意思地挪了挪身子,咧开嘴角笑笑。看来他的确是个嫩雏,可能是第一次到这种地方来。我的人来疯犯了,用屁股蹭拉着座椅,逼近他,直到我的膝盖抵到他的膝盖上,煞有介事地端详着他的脸,赞叹道,哟,小帅哥么。他的脸往后躲了躲,问我,你怎么……到这种地方?我拍拍他的膝盖,夸张地清了清嗓子,说,我给你讲个故事。话说,从前呢,有一只乌鸦,在天上飞呀,飞呀,飞得口干舌燥的,想喝水,就飞落下来,落到一个墙头上。墙头里边是有水,但却是猪圈,还有一头大黑猪晃着尾巴在里边转悠呢。乌鸦想喝猪圈里的水,又怕猪用长嘴攻击它,不敢下来,心里恼恨不过,就骂猪:瞧你长那个小样,黑不溜秋的。猪也不含糊,当时就回敬道,别光想着笑话别人,麻烦你回去用镜子照照你自己。听完我的故事,他开心地笑了,说,你像是在骂人哩。我抖了抖长发,拍拍他的脸颊,夸赞道,你真聪明。两个人就都笑。
一个我讲了无数遍的故事。那些吃着碗里想着锅里的男人们,在毫不手软地消费我之前,往往还要猫哭耗子一番:你怎么到这种地方,干这种事?一样的腔调,一样的措辞。口头上怜香惜玉得很。我就给他们讲这个故事,用疯疯傻傻的语气,讲一千遍也不厌烦。半是指桑骂槐,半是撩拨挑逗。男人这种动物,属核桃的,要砸着吃;又是属猫的,得顺毛捋。
说说看,你刚才为什么老是用色迷迷的眼光盯着我?对我一见钟情了,嗯?我问,继续显得疯疯傻傻的。我知道,像我这等小有姿色的女子,小小的装疯卖傻,可以俘获普天下所有男人的心。他扑闪着眼睛,大胆地看着我的脸,不说话。我当胸里给了他一记粉拳,说呀!
他说,我老婆也有你这样一身旗袍。
四
这件旗袍,不过是我的工作服而已。
这是一件乳白色织锦缎短旗袍,上面撒满了细碎的暗花。单是单件挂在那儿,就能显出一种内敛的、素朴的古典风韵了,还不要说把它披挂在我高挑匀称、凹凸有致的身材上上了。静时亭亭玉立,动时婀娜多姿,用这两句来形容穿旗袍的我,怕是一点都不为过吧?想想看,旗袍包裹的我,站在一大堆衣着暴露的姐妹中间,会收到什么效果?只怕是会像粘网一样,粘一旗袍的眼球。说到底,我们都是些搞眼球经济的人,思量最多的,自然是怎样打动多多的眼球了。
当然,更要紧的还是,这件旗袍领口下有一块巴掌大的水滴形镂空,裙摆短到膝盖以上,能给所有的消费者,留下足够的想象空间。
不能说,我选购这件工作服时,没有用心。
用心良苦呢。
五
艺术家说他老婆也有一身我这样的旗袍,这话值得玩味。要么是一句无所用心的屁话;要么就意味着,我是作为他老婆的替身,被他消费的。
倒还有点意思。
有很多很多的消费者,在消费我时,也提他老婆的。不过,老婆从他们嘴里出来,往往都是反面角色,要么不懂风情,要么蛮不讲理,要么河东吼狮,要么嗜痂成癖,要么很有必要送进精神病院,要么很应该被专政的铁拳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叫她永世不得翻身!经常是,听着这些消费者的控诉,我会汗毛倒竖,然后,拍着胸脯庆幸,多亏,目前我还没有成为别人的老婆,多亏!再然后,我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一巴掌打在他们的脸上,一拳砸到他们的心口上,一脚踢中他们的裆部,叫他们永远记住:把人家一个黄花闺女,玩成了豆腐渣工程,不但不思感恩,反倒拿人家作为筹码,来泡别的女人,你的良心的,叫狗吃了!但通常情况下,我会哼呀哈的,顺着他们的话去说,做出同情他们的样子,把自己扮演成一个善解人意、善解风情的女人。我说过,我得对人民币负责。
后来,艺术家又来过几次。来了就跟我坐在昏暗的角落里,用黑亮亮的目光罩着我,喝几杯热茶。坐几支舞曲之后,他照样买单。把我打发走后,他会一个人仍旧坐在原地,心无旁骛地,看着我,看我站在舞池入口处招徕生意,看我跟回头客打情骂俏,看我在舞池中被人消费……
一来二去的,我们熟稔了,不需要我引导,他就会絮絮叨叨地,给我讲一些关于旗袍、关于他本人、关于他老婆的故事。
艺术家说,我到这家舞厅,是来找我老婆的。听本村在城里打工的朋友说,这家舞厅里,有个小姐,穿着跟我老婆一模一样的旗袍,还有点像我老婆,我就来了。想必他们说的就是你吧。你跟我老婆的确有些地方很像,穿着呀、个头呀、气质呀,等等。还有,你那一脸的坏笑,坏笑时眼里迸出的星星点点的光;还有,你很洒脱地抖一抖长发的样子;还有,你跟我嬉闹时,有些人来疯的样子。跟你坐在一起,说老实话,我是强颜欢笑的。因为一从你身上看到我老婆的影子,我的心就猫抓猫挖地疼……
艺术家说,我从来都认为,只有窈窕淑女,才适合穿旗袍。这话怎么理解,就是说,首先,这个女人要有内涵。腹有诗书气自华。只有有内涵的女人,才能配得上旗袍的华贵与典雅。我老婆呢,是写诗的,在我们县上也小有名气,曾经有诗歌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过呢,自然般配。其次,身材得窈窕。旗袍这衣服扬长不护短,好身材披挂上它,愈发耐看;不好的身材穿着它,愈发显得难看,就像驴身上挂袍一样滑稽。我老婆呢,身材当然没的说。我们县上的文友们聚会,男同胞的目光齐刷刷全盯着她的,所有的眼睛里都盛满了饥渴。有时候,我就想,我王某人何德何能,上天竟这样眷顾我,给了我这样一个美若天仙的女人做老婆?不就是我会写一些酸溜溜的诗歌吗?不就是我曾经有诗歌在刊物上发表过吗?
大概在我们结婚三周年之后吧,就在她二十六岁生日那天,我早上出门时,对她说要送她一件意想不到的礼物。然后,我就到了城里,给她买了一身跟你这身一模一样的旗袍。见到旗袍后,她那个高兴呀,像捡了和氏璧一样。可是,那个时候,乡下人的观念远没有现在这么开化,谁要是穿了跟他们不一样的衣服,他们看你的眼神都很怪异,就像你脑袋有问题,或者是那种放荡的人。她自然不敢在人前穿的,只在家里穿,晚上穿给我看。每回看到她穿上旗袍,我就想,待到来年桃花盛开时,我一定要借来朋友的DV,把她带到桃花盛开的地方,让她穿上旗袍,俏脸倚在桃花枝旁,做微笑状,为她拍一张个人专辑:《人面桃花》。或者,过些时日,我一定要带她到我家附近的楼观台去,婆娑的竹枝掩映着远古建筑的雕梁画栋,就以这样的景色为背景——我认为,只有这样的景致,才能配得上为穿上旗袍的她做背景——让她款款穿行在竹林间,做沉思状,为她拍一张个人专辑:《竹林深处》。或者,带她到附近有名的四十里峡谷去,让穿上旗袍的她,徜徉在碧水乱石间,为她拍一张个人专辑:《峡谷倩影》。我相信,任何一张专辑只要拍出来,就能为任何一个歌星的MTV专辑做背景画面,而且,只能为歌星们增光添彩,只能为歌星的专辑增加人气。可是,到最后,任何一张专辑,也没拍出来,没顾得上拍……
六
开始跟艺术家外出了。
经常有男人邀请我外出的。有的男人会含蓄一些:肯赏脸陪我吃顿饭吗?有的则显得拙劣一些:外出一趟多少钱?都是司马昭之心。不过是五十步跟一百步的区别而已。一般情况下,我拒绝得毫不含糊:夸张地挥舞着手掌,夸张地甩甩头发,用夸张的玩笑口吻说,本姑娘卖艺不卖身!特殊情况下,比如,认定了对方口袋里现货殷实,又不具有危险性的情况下,我答应得倒挺爽快的:火锅,肥牛,怎么样?然后小鸟依人地挎着对方胳膊,在奔赴火锅城的路上,把对方拽进街边的化妆品店,楚楚可怜地说,唉,这几天老上火,不想吃火锅了。干脆请我吃面条吧,省下的钱给我买支口红,或者买瓶营养水,怎么样?很像是敲竹杠,还要敲得你情我愿、郎情妾意的,很有趣。姐妹们中间不是流传着一句话么:见鳖不捉,佛爷降罪。阿弥陀佛,看在佛爷的面子上,就姑且捉了这只鳖吧。
跟艺术家外出,起初也带有“捉鳖”的意思。我已经认定了,这位先生应该是个情种吧。自古以来,情种,对良家妇女来说,可能是灾星;但对我们这些欢场上的姐妹来说,那就是不折不扣的福星了。况且,这颗福星目前看来,还有点依恋我的意思。正应了那句话:不捉白不捉,捉了也白捉。于是,常常在我们聊得正起兴时,冷不丁我就会用命令的口吻说,午场结束后,请我吃肯德基!或者:晚饭后,陪我到环城公园转转!要么是,下班后,星巴克的干活!每回他都应允得挺干脆。记得第一回他应允后,还说了这么一句:我早都不想呆在这种地方了,群魔乱舞,上帝无言。
也是在那一回吧,结伴走出舞厅门后,他长出了一口气,说,闷死我了。真没想到,太阳底下会有这样的地方。我当时就反击了一句,哎,先生,这种地方怎么啦?不正是因为有这种地方,强奸案的发案率才大大降低了吗?他横我一眼,说,狡辩。待到我们走到人行道上了,他逡巡着街上的车流,和身边的人流,说,记得上高二时,我脑子里整天价盘旋着一些执拗的想法,为什么尘世间会有那么多的丑恶和苦难呢?人就不能把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共同经营得美好一些吗?当时,我曾经写过一首精短的诗歌:《天问》,发表在校刊上,还引起了轰动呢。为什么/天空中/总是布满了/流泪的眼睛/为什么/掠过天空的翅膀/总是带来战火的信息/为什么……走上社会以后,让我触目惊心的事情见多了,听多了,感觉自己当年其实幼稚得很,肤浅得很!那些所谓的丑恶,所谓的苦难,不过是脑子里的概念而已,真正又经见了多少呢?这个时候,我反倒写不出诗歌了,开始写散文。曾经写过一篇散文,那是认识我老婆之前吧,题目是《上帝去了哪里》,发表在《散文》杂志上,后来,又被另一家杂志转载。单听题目,就能听出文章的大概来的,表现的主题,其实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个著名论断:如果没有上帝,那么,人,什么都可以做。其实就是我的另一篇《天问》。这篇散文的发表,给我们那个小地方向来平静的文学圈子,无异于投了一块大石头。可以说,就是因为这篇文章,我跟我老婆认识了……后来,老婆失踪以后,四处找寻不到,心里的那种痛啊,现在回想起来,我经常疑惑,自己当时是怎么挺过来的。当然靠的是文学,文学的力量。就是在那一段时间,我又写了一首诗歌:《致观音》:纵然你/像传说中的/有一千只手/有一千只眼/有三十三个法身/并且——/有无边无际的法力/怎奈/耳边的呼号/浩如烟海/所以/我梦见你的形象/总是/你站在云头/流泪……
他说这些话时,我一直在默默地倾听——逢到他倾诉时,我已经习惯于做一个忠实的听众了。他讲的那些人和事,是不能拿来开涮的。如果硬要拿来开涮的话,就太没心没肺了——何况,他的这番话,也让我想起我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代。想当初,在我们那个穷乡僻壤,不敢说我属于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但学校组织的演讲比赛,我却是每场都参加的。我挥舞着胳膊,精神饱满地站在麦克风后边,字句铿锵地向在座的师生,也是向整个华夏神州,乃至全世界,发出了我们跨世纪的一代信心满满的誓言:我们要做二十一世纪的主人!可是,眼下,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了十个年头,我何曾做了自己的主人?连自己的主人都做不了的人,还能做谁的主人?哈哈!想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到肯德基吃过了汉堡,在星巴克里喝过了咖啡,也在环城公园看过了老头老太太扭秧歌,慢慢地,我发觉我喜欢跟艺术家出外了。倒不是我看中了吃呀、喝呀、玩呀什么的,有人替我买单,而是身在异乡的我,也需要有个可以称作朋友的人,来给我空洞洞的心里填补点什么。尽管这个可以看作朋友的男人,尚且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跟他说三句话,话题都会自然而然绕到他老婆那里去,让人气短,惹人烦。但他身上有一些东西,却是让我着迷的。
可他来舞厅的次数,却明显稀少了。有时候,竟然三、四天不见他闪面。我心里忿忿地骂道,今天下午,如果你再不出现,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
我知道,这些天里,他寄居在西门外一家建筑工地的工棚里,有他们村来的朋友在那里打工。我也知道,他不来舞厅的时间里,一定是在满城里寻找跟文化沾点边的公司。他说过,他老婆如果现在还在打工的话,一定是在那样的公司里打工。找到那样的公司了,他会随便编一个由头,比如想搞一个广告策划呀,想出版一本新书呀,有一批名人字画寻找买主呀,等等,大模大样地闯进人家公司,敲开所有的门,巡查每一张脸。倘有人对他的无礼举动表示不客气时,他就不温不火地说,怎么,我想考察一下贵公司的实力,不可以吗?他给我学说这些时,惹得我哈哈大笑:想不到你还挺无赖的。他说,我也知道,这样搞,会影响人家正常的工作秩序,可是,时也,势也,这也是被逼出来的。以前有多少次,徘徊在那些公司门口,很礼貌地问人家,人家爱理不理的,要么是随便应付几句话,只是想打发你走。我曾经问过他,你这样拉网式巡查,会有效果吗?他说,碰运气呗。说不定,我老婆就穿着那身旗袍,突然闪现在我眼前了。我经常梦见她的。就穿着那身旗袍,笑吟吟从对面走过来,挽起我的手臂,说,走,咱们回家。
但是,那天下午,他竟然还是没有出现。甚至到第二天下午,都没有出现。我忍不住了,给他打过去手机,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死哪儿去了?竟敢不来陪我!他呵呵笑道,我把书院门文化一条街,所有的店铺,翻腾了个底朝天。语气中有掩饰不住的得意。我半娇半嗔问道,是不是又找到另一个穿旗袍的妹妹了?他用夸张的悲伤语调说,大海捞针呐!我说,好不容易捞到了一根,却又不珍惜。他依旧呵呵笑着,作为回应。我说,傻笑什么!六点钟,环城公园门口见!不见不散!
此后,他开始主动约我了。大都是提前打来电话,或者发来短信,约我下班后,跟他出去随便转转。我自然是每次都赴约的。两个人就像两条鱼一样,游走在城市的街头。从来都是肩并肩走的,格局上很像一对已然失却了激情的夫妻,虽然也是有说有笑的,但两人之间的平淡,还是能从距离上体现出来。他除了拉我的胳膊躲闪汽车以外,从来没有主动碰过我,我自然是不肯贴上去的。走到好玩的地方了,逗留一会儿;遇到好吃的了,吃一些;看到好看的了,驻足看一会儿。纯粹是游玩。游玩得很是尽兴。可他依然时不时要提起他老婆的。我向他抗议:你跟我在一块儿,却经常提起你老婆,让我很不爽,你知道不?他也正经了脸色说,理解!我说,我想杀了你。他说,表示理解。我说,请严肃对待我的问题!他说,再一次表示理解。我阴了脸说,你的名字叫理解啊?他就坏坏地笑。
笑过了,他又讲他找老婆过程中遇到的人和事。我问他,你要这么一直找下去吗?他说,还有其它选择吗?我问,杳无音讯已经七、八年了吧?他说,是。我说,恕我直言,她的去向不外乎两个:一个是已经不在人世了;还有一个,就是跟了别的男人。他迷惘地看着远处,说,只有亲眼看到了,才有可能是真的。
七
艺术家说,根扎进土里/不要太深/够呼吸就行/因为/我还要飞翔……我老婆写的诗,够味道吧?诗言志。她文文静静的外表下,其实有一颗想要飞翔的心。这种女人,按世俗的看法,属于那种不安分的女人。有个著名作家写过一本小说叫《作女》的,写的就是这种女人。但是,我从来不认为她会从我身边飞走的,因为我有足够的自信;因为在一块生活的时间长了,你几乎找不到她不爱我的细枝末节。
可最终,她还是飞走了。那是在我给她买旗袍后的第三天,她说有个文友介绍她到城里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打工,她想去。这是在征询我的意见了。我当然不愿意了,结婚三年来,我们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恐怕全中国也找不到几家的。她创作了新诗,用普通话朗诵给我听,让我品评,让我欣赏;我写了新的散文,她是第一个读者和评论家。她创作上遇到问题了,我们讨论着一起解决;我创作上遇到障碍了,她帮我树立信心。在我们县上的文学圈子里,这些都传为佳话了,文友们都戏称我们是一对才子佳人组合。面对未来的生活,我们是充满憧憬的,也是雄心勃勃的,是准备将来携手在中国的文坛上,搅起一些风浪的。可是,她却说她要出去打工,这就意味着,原有的生活秩序将被打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生活秩序呀!旷世稀有的生活秩序呀!我能愿意吗?我说我养得起你,咱家地里的猕猴桃每年少说也卖五、六万呢。她说,我只是想出去看看别人是怎么生活的。我说,咱就在城里包一间旅馆,我陪你四处转转、看看,不行吗?她没话说了。这事就这么搁了下来。
可过了几天,那个文友又打来电话,问她跟我商量的结果。沉渣又被搅起来了。待到晚上上床以后,她钻进我的怀里,咕咕哝哝地说,老公我也舍不得离开你呀,可是……总该让人家尝试一下吧?大概这就是女人的杀手锏了,枕头风。我也知道,她一旦动用了这个伎俩,就是主意拿定了,我要是再不识时务,势必要惹得她好些天不高兴的。对于她,我疼爱还唯恐不够呢,哪里舍得让她不高兴?只好同意。
就在那天晚上,我做了好多古古怪怪的梦。按迷信的说法,都不吉祥。第二天早上一掰开眼,我很想把那些梦说给她听,可一看见她睡醒时的表情,是愉悦的、甜美的,我就不忍心说那些梦了,只好装成兴高采烈的样子,帮她打理行装。我像个碎嘴的老太太一样,婆婆妈妈的,一会儿提醒她带上这个,一会儿又提醒她带上那个,只是凭空增加了一些忙乱而已。送她到岭梅镇车站的路上,我不时抬头看看天。那天,天阴得就像我的心情。我是多么希望老天能在一瞬间里,破一眼硕大的窟窿,瓢泼大雨倾泻而下呀。但是,没有,天不开眼。我只好在送她上车时“开眼”了,泪水涌流。惹得她泪水也长线短线流。泪眼对泪眼,很像是生离死别……
艺术家说,老婆进城以后,一有空闲,我脑子里就想象着,老婆穿着旗袍,款款走在古城墙下林荫道里的样子:老城墙的垛口映在天幕下,老城墙排列有序的古砖透着历史的沧桑,景观树木枝叶婆娑,我老婆就穿行在这样一幅很有古意的画面中。很奇怪的一幅画面。我也知道,老婆是在给人家打工,基本上没有空闲去逛环城公园的,但一想起她在城里,脑子就闪出这幅画面来。还有一幅画面也常闪现,就是她穿着旗袍,款款走在书院门文化一条街上的样子,两边都是古色古香的老式建筑,衬着她那一身典雅的装束,很和谐的画面。有时候,我会悚然想到,或许,这座古城,才是她最合适不过的安身立命之所。就像我曾经任代课老师的那所学校里,有好多老师说我根本就不像个农村青年一样。他们都说,我的舞台应该在更大的地方,比如西安,比如北京,比如上海。
老婆离家后的一个多月里,我们每天都有热线的。大都是晚上,她用街边电话厅的电话打给我的。能说些什么呢?反正夫妻间那些缠绵悱恻的情话,平常人能想到的、能说的情话,还有平常人不能想到的、不能说的情话,我们都说遍了。情话有个好处,就是说一千遍不嫌多,听一千遍不嫌烦,何况我们两个的大脑里都有发达的艺术细胞呢。两个有才情的文学青年,把才情全部发挥到说情话上,会是什么景观?你就想象吧。还说些什么呢?对了,每一回电话,我都要问她,穿旗袍没有?她若是回答穿着,我脑子里就幻化出她那边的画面来:城市的万家灯火,辉映着熙攘的人流,也辉映着街边红顶子蓝墙壁的电话亭,一个穿着旗袍的娇俏身影依着柜台,把听筒擎在耳边,全然不理会身边的嘈杂,正在情话悄悄说……每一回,都是电话打得听筒都发热了,我们才恋恋不舍地收线。然后,我就落寞地走到院子里,仰望星空。看一会儿梭子形的织女星座,发一阵呆;又看一会儿一明两暗的牵牛星座,发一会儿呆。吟诵一两句李清照的词:星桥鹊驾,经年才见,想离情、别恨难穷。牵牛织女,莫在离中……然后,想这两个星座,距离地球少说也有几千万光年了,也就是说,我现在看到的光,是这些星辰几千万年前发射的光;也就意味着,这银河两岸的爱情追寻和爱情守候,少说也有多少个几千万年了。这样的爱情神话,难道只有天上才有吗?又是一个《天问》。
电话里,我曾多次向她申请,说要到城里去看她。她说她也很想我,但却一再推延时间,说是怕一道打工的同伴看到了我,她难为情。其实,我心里早想好了,下个月,她离家也一个多月了,我一定要去看她的,跟她到大雁塔广场一起去看牛郎织女星,重温那段美丽的爱情神话。
但是,谁能想到呢?猛然间,我们间的热线就断了,像割韭菜一样齐茬断的。一天,两天,三天,我熬不住了,赶到城里,找到那家文化传媒公司,人家说,她早在十天前就辞职了。去向呢,谁也不知道。谁能体会得到我当时的心情呢?又怎么描述我当时的心情呢?我走,一个酷似艺术家的乡村文学青年,奔走在城市的街头,焦灼的目光,试图越过茫茫人海,试图穿透坚硬的钢筋水泥,试图照亮每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只为了寻找那一个穿着旗袍的娇俏身影。我走,步履坚定而执着,从这一条陌生的街道到那一条陌生的街道,从这个陌生的门洞到那一个陌生的门洞,从这一群陌生的人到那一群陌生的人,那个穿旗袍的娇俏身影,仿佛就在下一个陌生的所在,等着我。我走,听了数不清的呵斥,遭了数不清的白眼,阅了数不清的冷脸,依然在走——根扎进土里/不要太深/够生存就行/因为/我还要飞翔……那个穿旗袍的娇俏身影,可能只是想飞翔一阵子,她会回来的,会的,一定会的……
艺术家说,老婆失踪以后,每回换季的时候,免不了我要翻检衣橱的,找我的换季衣服。只要看到她曾经穿过的一件衣服,我就会想,人还不如一件衣服。衣服你只要不打动它,它永远在那个地方呆着;人呢,说一声失踪了,就连影儿都找不到了。秋夏两忙,在地里收庄稼时,看着机械在地里轰隆隆作业,我就会想,人还不如庄稼,庄稼这一料收获了,来年还有一料;可人呢,说一声不见了,来年还会不会再见,还是个未知数呢。春天走在河堤上时,满眼都是春草的嫩绿,我就会想,人还不如一棵野草,野草今年枯死了,离去了,来年肯定还会发芽的,又回来了;人呢,说一声消失了,怎么就不知道再回来呢?
一转眼七、八年过去了,村里有关于她的各种传言,我也对她的下落有种种猜想,但是,我不相信,既不相信传言,也不相信猜想,我只坚信一点,只有亲眼看到了,才有可能是真的。支撑我这种近乎偏执的念头的,是爱情,她对我的和我对她的,我们之间独一无二的爱情。我爸我妈想抱孙子,多次劝我另娶一门亲。可老人家们不知道,他们的儿子,已经“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了。试问,天下还有哪个女子,能跟我有那种琴瑟和谐的夫妻生活?他们就央请所有的亲戚们对我轮番轰炸。对他们,我所能采取的策略只有一个:沉默。他们都说我精神不正常了。村里好多人都说我精神不正常了。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说我精神不正常了。
八
我不能再把那件旗袍当作我的工作服了。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是不容亵渎的。姑且先把它挂在出租屋的墙上吧。像挂着一幅画。
脱下旗袍的那天,我还考虑着,如果今天艺术家来找我,见我没穿旗袍,肯定要问我原因的;我该如何回答他,这似乎是一个问题。但那天来找我的,不是艺术家,而是艺术家的两个在城里打工的朋友。他们是来消费我的。
也许是物以类聚吧,他们长得也很有特色。一个年岁看起来大些,满脸乱蓬蓬的胡茬,还炫耀似的裸露着胸前一溜儿飘飘然的胸毛。他自称,按辈分,艺术家要叫他叔的。但这个当叔的,显然不把他侄儿放在眼里,消费起他侄儿的朋友来,丝毫也不手软,一双满是硬茧的大手放肆得很,粗野得很。让我都有些防不胜防、疲于应付了。我真切地感到难为情了,猛地挣脱了他的怀抱,说,你这样对待你侄儿的朋友,不觉得害臊,不觉得可耻吗?说这话时,能感到旁边的消费者和被消费者,都把黑亮亮的目光投向了我们这边,像千盏万盏探照灯。但那个当叔的却哈一声笑了起来,说,上山了打柴,遇河了脱鞋么!说着,又把一双猿猴的长臂伸了过来,搂住我的腰。我只好贴紧了他——贴身术其实也是一种防身术。但他的手却在我屁股上动了起来。
另一个长着一颗怪异的小脑袋,一搂住我,就用一双老鼠眼盯着我看,还嬉皮笑脸地让我猜谜:我的长相。打一成语。我像看着外星人似的上下打量他,有些云里雾里。他得意地笑了,说,獐头鼠目嘛!看看,像不像?我也笑了,说,艺术家的这些朋友啊,个个都不同凡响。他说,好!你算得上我们的知音。我说,那个当叔的络腮胡,真不够意思,我是他侄儿的朋友,他不照顾我也就罢了,反倒欺负我。有点打预防针的意思了。他说,黑灯舞么,灯一黑谁还跳舞?说完,就笑,为自己的幽默自豪。笑过了,又说,何况,当年艺术家的老婆在时,他一看见人家,口水就流三丈长。你是艺术家老婆的替身么,他当然不肯放过。说话间,他的手已经在我的屁股上动了起来。我说,你也欺负我吗?他的手停歇下来,反问道,卖面的还嫌人吃面?我正色道,我跟其他人不一样。他不说话了,脸上显出兴味索然的表情来。我猛然想到还有问题要问他的,就主动贴近了他,笑嘻嘻问,那个艺术家,这些年,就一直在寻找老婆?
他懒懒地答道,是啊。人没找见,倒把自己弄得脑子好像搭错筋了。
我沉吟一会儿,问道,他老婆就一点也没有音讯吗?能感到他的手,又在我背后有了动作,我没有阻拦。
他好像忽然来了说话的兴致,说,有啊。刚失踪那一年,络腮胡在南郊一片别墅里干装修,明明看见了那个女人,从一辆宝马里下来,往一栋别墅走。他当然不会认错的,在村里,他家跟艺术家的家是隔壁,整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还不要说,他对人家有非分之想呢。他当时就迎过去,叫着那女人的名字。那女人吃惊地盯住他,脚底下乱了方寸,可嘴上却说,你认错人了。说完,脚底下变利索了,像躲瘟神一样。后来,络腮胡多次跟我回味那天的细节,说他要是认错人了,就抠掉双眼珠子,让鸡鵮。我们把这个消息透露给艺术家,可等艺术家赶到那里,守株待兔了一个多月,那个女人却再也没有闪过面。大概躲起来了。络腮胡后来劝艺术家说,人家就不是咱那槽头拴的骡子,干脆另起炉灶算了。可艺术家俩圆眼一睁,反问络腮胡这话什么意思。络腮胡没好气地说,那娘们早给人当了二奶,你灵醒一下!艺术家说,证据呢?证据!只有亲眼见了,才有可能是真的。又过了两年,我跟络腮胡在另一家黑舞厅见到了那个女人,穿着艺术家给他买的旗袍,陪人跳舞。估摸着是让人家大款给蹬了。这回由我亲自出马,就拿那件旗袍说事,三言两语她就承认自己是谁了。我对她说了艺术家四处寻找她的事,那女人泪都流出来了,连声说,他是个好人。我问她,既然认可他是个好人,为什么不回家?她苦笑着说,那种小地方,就是死在外边,我也不回去了。还让我转告艺术家,不要再找她了,她不值得他找的。在我缠住她的工夫,络腮胡赶忙出去找电话通知艺术家,可等艺术家火急火燎赶来时,她却从我眼皮底下溜掉了。她说要上卫生间的,谁知道一去就不见人影了。我们就拿这件事劝说艺术家,谁知道那家伙还是不灵醒,说他不相信他老婆会说出那样的话,会干出那样的事。毕了,还是那句:只有亲眼看到了,才有可能是真的……
一时间,我心头涌出热辣辣的凄怆感来。獐头鼠目趁机把手伸进了我的胸部,我抬手就是一巴掌,声音脆生生的,星光灿烂。
这是我进舞厅以来,第一次赏给男人的巴掌。
九
艺术家站在楼边,我站在他的身边,望星空。从后面看,在蒸腾着光雾的天幕的映衬下,我们一定像剪纸。这一幕似曾熟悉,好像在很久远以前的梦境中出现过。这一幕又影响深远,很久以后,这一幕还时常在我的脑海中闪现。很像某一类幻象。
艺术家喃喃地说,城里的星星都像假的。
的确,城市的夜空里,所有的星辰都显得高远而飘忽,像明灭不定的萤火,想搜寻到织女星座和牵牛星座,需要的,不仅仅是眼睛,还须得有想象。
艺术家说,昨天晚上,我又梦见我老婆了,她就穿着那件旗袍。在乡间的抽水站大坝上,我们依偎在一起,看牛郎织女星。她说,纵然有深不可测的天河阻挡,请相信,我会永远守望在这里。她说,请相信,这七、八年里,我就像这织女星一样,一直在原地等着你。她说,总有一天,我们会团聚的……她还对我说了好多好多话,可惜梦醒之后,都记不清了。
我说,所以你邀请我来这里,跟你看星空?
艺术家说,谢谢你能来。我真的不敢奢望你来,但是你来了,还跟着我在黑灯瞎火的楼里寻找上楼的路线,谢谢。
我凄然一笑。很想对他说,你也许更应该感谢的,是我为了赴这个约会,黄昏时,刚从超市选购了这身跟原来那身一模一样的旗袍吧。但是,我没有说。有些东西,只适宜掩藏在自己心底,说出来,就会风化的。而且,穿这身干净的旗袍,赴他的约会,对得住他这个人,我心里也坦然。
艺术家说,昨晚刚梦见了她,今天上午就接到家乡那边来的电话,说是有人在新疆鄯善那边一家宾馆里见到过她。我下午定了火车票,明早四点多发车。
我说,你还要寻找下去?嗓音明显有些变调。
艺术家叹息一声,说,宿命啊。
我想说,她如果愿意回来,早就回来了!但是我没有说,说再多都没有用的,我知道。只感到心头掠过一阵阵颤栗。最后,我说,陪你跳支舞吧,慢四。咱俩认识时间不算短了,我还没有正经陪你跳过舞呢。说着,我拉过他的胳膊。他也顺从地搂住了我的腰,但却疑惑地盯着我的脸。我脸上一定有什么内容勾住了他,能看到他的表情也凝重起来。天边有缠绵、忧伤的乐曲传来。踏着那乐曲的节拍,跟随着我的舞动节奏,他也舞动起来。有迷离、恍惚的女声唱起了《在水一方》:
绿草苍苍,白雾茫茫,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绿草萋萋,白雾迷离,
有位佳人,靠水而居.
……
其实是我在吟唱,心里在唱,嘴上也在唱。唱着,舞着,能感到我的眼里热辣辣的,一定有泪,一定是泪花点点。他望着我的眼睛,眼睛里也是泪花点点,也吟诵了起来: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
泪眼对着泪眼,吟诵应和着吟唱,互相激发,互相感染。到最后,慢四没法跳了,吟唱失了调子,吟诵也哽哽咽咽。只剩下泪双流。
世界瞬间里陷入巨大的阒寂之中。来自远古的,并且一直要持续到永远的阒寂。来自李清照笔下“吹箫人去玉楼空,肠断与谁同倚”的阒寂。甚至比月亮背面的阒寂,还要荒凉,还要滞重。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放开了我,还没忘说一声:谢谢。我看着他转过身去,我看着他又走回原来的地方,我看着他仰望星空的背影。他又在仰望城市上方广袤的虚空,又在那广袤的虚空里搜寻牛郎织女星。他搜寻到了吗?能搜寻得到吗?
良久,那背影说话了:好了,到此为止吧,我也该送你回去了。临走,听我一句话,不要再去那里上班了,找份干净工作,挣干净钱,心里干净。
十
艺术家走了。
从他离开的第二天起,我就穿着那件新添置的干净旗袍,开始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游荡。走到古城墙下时,我会想起艺术家幻想中的那一幅画面,并且猜测,艺术家如果现在看到这幅画面,会是什么反应。穿行在书院门狭窄的街道上,我会想,如果艺术家现在看到这幅画面,又会是什么反应?我想寻找当年那种红尖顶蓝墙壁的电话亭,也想依着电话亭的柜台,情话悄悄说。可惜已经找不到那种公话亭了。况且,我纵有满腹的情话,更与谁人说?
总算找到了一份正经工作,在赛格电脑城当导购员,为顾客调试电脑,正合我大学里所学的专业。从经理办公室应聘出来,我很想告诉艺术家,我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当即拨了他的手机号码。
电话通了,有戈壁滩苍凉的风声在耳边啸叫,我仿佛看到了他跋涉在茫茫戈壁上的背影……
赵永武简介:副研究馆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陕西作协会员,西安市作协理事,西安市首届签约作家,西安市“德艺双馨”会员,已在国内期刊报纸发表小说、散文、评论等近200万字,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离婚女人安小雅》和《寻她千百度》两部,小说评论集《三省堂游艺》和散文随笔集《三省堂随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