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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教育杂谈 |
12月初,两院院士新增选名单相继公布。中国科学院新增的35名院士中,8成是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现任官员;中国工程院新增的48名院士中,超过85%是现任官员;工程院60岁以下新当选的院士中,均有校长、院长、副院长、董事长等职务,仅有一人例外——台湾云林科技大学的杨永斌只有“教授”头衔,没有行政职务。
院士只是一个荣誉称号,并不是一种职称和职务,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可是,同样众所周知的是,院士又不仅是一种荣誉称号,更是一种职称或职务,而且比普通的职称或职务弥足珍贵。这折射出一个两难问题,即建立院士制度的初衷是为了给那些对科学研究作出了巨大贡献的人以应得的荣誉,可是,在某种程度上院士制度却绝蜕变成少数人“追名逐利”的道具,而院士成院仕就是其中的代表。
应该说,院士能否是官员并不是问题,问题是官员和非官员是否能够站在同一个平台上展开竞争。这其实包含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官员(含其下属)直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当选院士添加筹码,最终导致院士选拔向权力倾斜;二是在我国现有科研管理体制下,拥有一定行政权力的官员由于享有资格配置权,在科研活动和科研成果的享有中也就理所当然地拥有优先权,就自然就导致了一种不良现象,那就是大量官员凭借自己的权力“占用”其他人的科研成果,从而为其当选院士助了一臂之力。
由此看来,大量官员当选院士之所以受争议,根源在于官员与非官员之间的这种不平等竞争。那么,如何避免这种不平等竞争呢?舆论普通认为,院士成院仕源于院士制度被误用,就连研究院士制度近10年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也认为,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的现象是一种必然,无非是受中国人骨子里“官本位”文化的影响。其实,事实远不止如此,或者说,“官本位”文化虽然导致了院士选拔向官员倾斜,可是不是就意味着院士制度本身就没有问题呢?
非也。众所周知,院士享有的是“副部级”待遇,也就是说,院士和行政官员和大学校长、国企高管们一样是有行政级别的,这自然就造成了这样一种分歧,一部分是奔院士图的是学术,而另一部分人奔院士图的是当官。也正是在“官当院士”和“院士是官”这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院士才成了名副其实的院仕。
在人家美国却是另一幅场景。当选的历界美国本土新院士中,学术界的学科带头人总是占绝大多数,不是诺贝尔自然科学奖的得主,就是文化艺术界拥有同样卓著成就的社会精英,也正是院士的纯粹化,而非官员化(含院士本身享受相当级别的行政待遇),才使得美国院士及其制度获得了全世界的普遍认同。这尤其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甚至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