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保全国统筹关键在于打破地区分割
(2008-09-04 09:50:29)
标签:
经济
社冰金
中低收入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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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经济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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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研究》在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完成了课题研究。课题组牵头人杨宜勇表示,课题组观点比较明确,就是改变财政体制和不转移统筹基金的前提下,以较简单的方式化解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续难题。目前国内各地收入水平差距太大,实现全国统筹有一定难度。中国可能需要30年~50年实现全国统筹的终极目标,因为这一目标与协调东中西部发展水平,消除地区差距的时间表相关。(《广州日报》9月3日)
没有人会否定社保全国统筹的难度和可能遇到的阻力,也没有人奢望社保的全国统筹也能够如异地转续那样一蹴而就,然而,一个很现实并且倍受关注的问题是,实现社保全国统筹的终极目标真的需要数十年?
众所周知的是,社保基金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共由五个部分组成,一是社会保险基金,二是社会统筹基金,三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四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五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以上五个组成部分中,真正为个人缴纳其实只有个人帐户基金一项,而其它四项均作为某种意义上的地方社会福利作为个人社保基金的兵备基金而存在。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续容易,而实现全国统筹却十分困难了。
其实,社保全国统筹的难并不是难在统筹的技术层面,而是难在统筹的过程中可能触及到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因为从本质上来讲,一个地区社保水平的高低其实取决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高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好,政府有保障中低收入群众的经济能力,该地区的社保自然就拥有充足的奖金来源。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同样如此,如果这个国家的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而社保基金又主要由政府和企业所补充,那么,在国家内部实现社保统筹自然要难许多,原因就在于A地区的社保基金不可能用来保障B地区的民众生活。
同样值得一提的是,在一些地方、一些社会机构,社保基金早已脱离了作为中低收入群众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的作用,而实质上这些地方的社保机构从流动人员身上敛财的绝好机会和借口。过去频频发生的农民工退保事件,当地政府只给农民工个人账户的钱而截留统筹基金部分就是剥夺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利的最好例子。
所以,实现社保的全国统筹到底难不难,其实并不取决于统筹本身,而取决于我们有没有打破社保的这种地区分割、条块分割局面的信心与决心。如果我们继续把原本应该惠泽于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社保当作成是一种分配社会资源权力,而不是中低收入群众应该享受的权利,尽管实施社保制度的初衷如何美好,一切可以期许的愿景都将是空谈。只有让社保回归其本义,使之充分地履行服务于中低收入群众的责任要义,社保才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社保,果能如此,距离社保的全国统筹终极目标也就不再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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