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有保障是治病价差悬殊的前提
(2008-08-26 18: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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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事杂谈 |
同病不同院价差悬殊有其合理性,一是不同级别、不同特点的医院由于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的不同经济成本也有所不同,根据成本与价格相适应的原则,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未尝不可;二是同病不同院价差悬殊有利于改变"看病就上大医院"的习惯,最终形成小病去小医院,大病去大医院、专科医院的良性格局。应当说,这既是同病不同院价差10倍得以存在的理由,也是目前对医疗服务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较好选择。
然而,我们还应当看到同病不同院价差悬殊中的两种可能性。其一,小医院的收费相对合理,符合成本规律,而大医院、专科医院的收费太贵了、高得离谱,以至于比普通医院的收费平白高出了几倍甚至上十倍;其二,大医院、专科医院的收费相对合理,符合成本规律,而小医院的收费实在太低,甚至于出现倒贴的情况,也就是说,大医院收费的高完全是被小医院给衬托出来的,在这个时候,大小医院间的收费也自然会相差悬殊。到底是哪种可能性呢?我想,不加分析任何人都可以给出正确答案,那就是第一种可能相对合理。
也许会有人提出疑问,既然同病不同院价差悬殊的目的就是为了调节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大医院、专科医院的收费比普通医院高几倍又有什么关系呢,毕竟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医院求医,就好比有钱人住五星级酒店,中低收入者住普通旅馆一样无可非议。
这样的比喻看似无懈可击,其实却犯了一大忌。众所周知,看病不同于住宿,不论是豪宅别墅也好,茅屋帐篷也罢,只要能够遮风挡雨、保证安全,它们在本质上并没有本质区别,而看病呢,虽然说穷人生病的时候可以去小医院,但万一小医院由于自身的能力和医疗设备所限治不了穷人的病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穷人就只能向大医院、专科医院求救了。看病不同于住宿的最大理由在于不同的医院功能有所不同,存在着能力有大小,术业有专攻之别。
所以,判断同病不同院价差悬殊合理不合理的依据既不在于治病分流,也不在于大医院、专科医院的收费是否高得离谱,而在于广大中低收入群众在得重病需要紧急治疗的时候能否迈进大医院、专科医院的大门,这一方面需要医院对患者给予更多的人性关怀、合理收费,另一方面,更有待于社会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健全,让看病不至于成为一种生存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