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镇建市来迟了
(2013-02-04 10: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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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世界浙商网
关键词 撤镇建市
评论人 刘亭
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浙商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事 件
2012年12月26日举行的“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浙江初步考虑建立小城市试点镇用地指标单列制度,争取国家在浙江率先开展撤镇设市试点,将条件具备的中心镇升格为小城市。
点 评
事实上,人口和产业集聚到一定程度,我们就可以把这一特定空间称之为“市”。在欧美国家,几千人的居民点也被称作为市,享有其应有的管理权。但是在中国,由于和行政层级有着太密切的联系,问题就变得相当复杂。撤镇设市变成了不是由于人口和经济到了一定规模自然而然发生的事情,而是需要有关部门层层审批才能够办得成。
在我来看,浙江省27个中心镇成为小城市,或谓撤镇设市,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我甚至觉得,现在才来考虑进行这个试点,是不是太慢了一些。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急剧增长的经济强镇,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权限,因受制于传统的行政层级和架构的掣肘而无法获得应有的突破,这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打个简单的比喻,那些大镇强镇从经济总量、人口规模和产业结构来看,早已是成人了,但偏偏给他套上的还是一件小孩子的衣服,这是不是很不合理?
成人应当有个公认的标准,譬如到了18岁,就得给人家过成人礼,就再也不能算是孩子了。标准一目了然地放在那里,达标了该享受什么权利就享受什么权利。
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统和分”,管理权限的“收和放”,一直是困扰我们的一个难题。统什么,分什么;哪些放,哪些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的看法是,现在矛盾的主要方面是统得过多,收得过死。
托马斯·霍布斯在1651年出版的《利维坦》一书中,写到了一个充满隐喻色彩的怪物,一个由人组成、由人运作的半人半兽的庞然大物——政府。既然是“怪物”,那我们就不要它了行不行?还不行。因为任何个体为了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必然导致社会生活的无序和混乱。出于无奈,也是理性比较的选择,大家认为还是要从自己的收入中缴纳一笔税,来养活一批官员,成立若干机构,把社会管理的权力让渡给他们。为了保证权力不被官员滥用,还需要完善公众对他们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但是我们必须同时意识到,政府的存在仅仅是为了经济社会和公众福祉更好的发展。如果事事都需经过审批,受到这不应有的限制,难道不是本末倒置吗?
一个城市和一个企业一样,必须要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锻造出自身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市场经济讲的是优胜劣汰,城市发展也逃不出这一客观规律。这么多年下来,无数的城市萎缩,但有更多的城市崛起。远的如上海和香港,当年都是小渔村,现在已经成长为大都会、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近的像浙江的义乌和龙港,也都是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勃发出来的新秀,对它们的发展,就应当像当年省里有领导说过的那样:“能发展多快就发展多快,千万不要人为地设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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