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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几位曾经在江西省南城县经商的浙江商人突然接到当地公安局的一则告知,称其在南城县建昌商贸城建设过程中存在税务问题,并要求项目负责人赴南城县配合调查。但是他们的项目其实早在几年以前就已经结束,这里面是否另有隐情?
江西南城浙商遭税务追查
本刊记者 金少策
时隔五年,浙商朱昌荣再次来到南城县,与当时初涉商海的踌躇满志不同,再见这座曾经承载了他创业梦想的内地小镇,朱昌荣和他的创业伙伴显得有点忐忑不安。
1999年,朱昌荣和两位温州同乡一起来到了这个不足两万人口的小镇,其开发的建昌商贸城也成为南城县政府历史上的首个招商引资项目。
然而, 2007年6月,南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建昌商贸城涉嫌偷税进行立案侦查,这让朱昌荣倍感“突然”。
“建昌商贸城是我下海后跟朋友申东春、董文树一起开发的第一个项目,对我来说意义非凡。”现在,这个意义非凡的项目却成为他们三个人的一块“心病”。
“对建昌商贸城一期工程的税务清算,并非某些部门所称的常规调查,而是有人能在混水摸鱼!”朱昌荣告诉记者,南城县个别部门为了部门利益引发了他对当地经商环境的质疑。
“突如其来”的告知
2007年5月份,在江苏经商的温州人申东春接到江西省南城县公安局的一则告知,称其在南城县建昌商贸城建设过程中存在税务问题,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申东春赴南城县配合调查。
“建昌商贸城是我跟几个同乡在1999年开发的一个项目,2002年就已收盘。”正是因为时间间隔如此之久,接到告知的申东春和其他两个股东觉得惊讶。
让申东春更为惊讶的是,半个月后送达了一份南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侦查通知书。通知称,建昌商贸城一期工程涉嫌偷税,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为了澄清事实,2007年8月底,申东春和另一创业伙伴董文树来到南城,主动到南城县地税部门核对税费。
“之前的一些税务发票,由于年月过于长久,我们都没有保留,这给我们自己带来了不便。”朱昌荣告诉记者,地税部门核计的一些款项,事实上,建昌商贸城在收盘时已经缴纳,“但是由于发票等原始材料未能找到,只能计入欠税。”他们对此颇为无奈。
地税部门在与申东春等进行八天的税务核对之后,给出了该案的初查报告。
报告认为,1999年至2003年间,建昌商贸城一期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等十项税金2214318.7元,根据南城县地方税务局核实,建昌商贸城只申报缴纳201538.36元。
就此,申东春曾提出,应缴税款中应直接减免当初与南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税务减免部分共计1323607.421元,而不应该是“先征后返”。
然而,申东春的意见被驳回。
“税务减免政策在现在看来是违反税收政策的,按照现行规定,需财政局直接补偿。”南城县地税局稽查局李军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建昌商贸城应在缴纳所欠税款及滞纳金、罚款之后,向南城县政府申请税务减免。
而在经过一番协调之后,当初的税务减免协议得到了地税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认同,但申东春偷税的指控依然存在。
“就算扣除减免部分,建昌商贸城一期工程共应纳税890710.679元,涉嫌偷税金额为689172.319元,占应缴纳的77.7%。”南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黎明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的规定,偷税金额超过一万元,占应纳税总额的比例超过了10%,涉嫌构成偷税罪。
南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建议,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建议对申东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