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小镇之乱象(续)
编者按
上期推出陈仁科老师原创文章《小镇之乱象》上篇后,很多读者朋友反映对新型城镇化的国家政策有了更深刻地认识。本期再接再厉,继续推出《小镇之乱象》下篇。本篇陈老师着重指出小镇开发的主体之争、灵魂之争、实质之争、标准之争等有了基本结论之后,开发商应该怎么确立开发方向、开发组织形式以及开发态度等。希望对小镇的研究成果能为大家发挥有益的指引意义。
目前,国家已经明确小镇开发的主体是企业。
因为小镇要做出特色才能受消费者青睐,才有市场价值。在市场触觉方面,开发商无疑比较灵敏。
开发商成为小镇开发主体要发挥好以下五个方面的作用:
1、对产业的开发运营
开发商可以在市场中自由寻求适合合作的开发、运营机构,在市场中自由完成资源对接与产业落地,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小镇产业。政府应该发挥对产业开发、运营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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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航拍)
目前小镇的农业基本是朝着农业加工、休闲农业、特色农业、科教农业的方向拓展,实现由一产向二、三产发展的产业链开发模式(这是让农民更加直接地与市场接触,减少中间商的运作环节与成本,在农村就地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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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猛增长的旅游消费,造就了一个庞大的游客群体,而游客是一个不断寻求创新体验的群体。因此,文旅小镇的度假设施、度假产品必须体现创新性和体验性。这决定了文旅是一个需要灵敏市场触觉且产业、服务更新换代较快的行业。今年国家文化部和旅游局合并为文化旅游部。文化与旅游领域的融合,可以提升旅游产业的精神品位。
毋庸置疑,商业需要的灵活性更甚于旅游业。开发商应该对消费者心理、业态搭配、环境营造以及游玩配套等几个开发商业的重要因素具有较强的市场感应和执行能力。但一些地方历史文化风情浓郁的街区,不妨作政府背书。这样,可以有效增加商业街区的影响力和信誉度。
文化不走进市场,久而久之就会产生酸腐味。因此,文化不宜束之高阁。开发商要结合广阔市场需求,将当地文化形成产业并实现良好的运作。政府则应该防范在市场中文化的庸俗化倾向(保持健康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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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沣滨水镇第二届诗经文化产业沙龙举行
5、灵魂之争:小镇开发的灵魂是定位
特色小镇开发的灵魂是定位,核心是产业,人气决定成败。
因为只有定位才能决定小镇的发展方向,只有定位才能指导小镇开发所有环节和细节。
小镇开发不能像房地产开发那样拿到地后请设计师画个图就敢尽快立项、开工。小镇开发涉及到资源价值分析和选址、度假消费特征分析和小镇定位、产业和人才的导入、产业落地运营、镇民生活安置、休闲商业打造、旅游配套开发、品牌和IP设计……仅仅资源价值分析环节就需要高度的情怀,而这些都不是规划设计院能做的事。因为每个环节的策划都有自己的模具和方法。
6、实质之争:小镇开发不能“去房地产化”
从我研究小镇开始,我就疾呼:小镇不能没有房地产,小镇去房地产化是极端的错误,也不现实。去年,国家发改委终于发声纠正了“去房地产化”的错误。
如果小镇不能做地产,根本不可能有开发。中央提出“宜居、宜业、宜游”,没有房地产怎么实现“宜居”?另外,没人是傻子。小镇开发投资金额常常需要几十亿,光靠收门票,什么时候才能收回成本?
毋须讳言,小镇最大的盈利来源于地产。但因为小镇的重大功能在旅、游、居体验,所以把小镇当大盘开发,将不会有任何发展。这里说的“游乐”,是要给旅客带去深度的情怀体验。这就需要独具匠心地、专注地营造场景、氛围、独特的空间,注重情趣、情愫、情韵、情景、情节……务求让旅客能够在小镇放松身体、释放心灵。可以说,没有游乐的情怀体验,小镇就没有人气。没有人气的小镇,就没有地产的市场。
7、标准之争:不以旅游景区作为小镇开发的标准
有的开发商在旅游风景区拿地,但其实旅游开发和特色小镇是两码事,况且一些位置偏僻、人烟稀少的旅游风景区,是根本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发展成为文旅小镇的。
有的开发商以为什么小镇都适合发展旅游业,但其实像高新科技、金融产业小镇需要比较安静的环境,并不适合拓展旅游业。
即使文旅特色小镇,也不应该用硬性的评级标准机械、呆板地给自己画框框,不是只有自然风景才能成为旅游资源,文化也可以成为旅游资源。
创新对文旅特色小镇的重要。虽然创新有风险,但模仿风险更大。陕西至少有10多家模仿袁家村,至今无一家成活。很多地方模仿乌镇,没有一个还活着(如四川龙潭水乡)。小镇模仿风险大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资源不可复制性,二是灵魂不能被复制,三是环境不能被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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