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0380】梅花鹿

(2014-08-01 10:14:52)
标签:

文化

分类: 寓言小品

梅花鹿

张远山

 

她是天生的美学家,拥有非同一般的美丽名字:梅花鹿。

梅花鹿以植物为名,狗尾巴草以动物为名。以狗尾巴为名,说明这种植物十分丑陋。以梅花为名,说明这种动物具有惊世骇俗的美丽。

在实用动物、功利动物眼里,美毫无意义,既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衣穿。美是天怒人怨、人神共嫉的目标。中国古代有个美男子出门,居然被围观者“看杀”。这一令人奇怪的事件,我总疑心是有人出于嫉妒,故意乘着混乱挤他踩他,直到把他碾为尘泥。而“红颜薄命”,更是人所共知的所谓历史“规律”。

犹太人在《旧约》中称颂“鹿眼美人”,印度人在《阿含经》中赞美“九色鹿”。鹿被所有民族视为美的化身,但在希腊人伊索的寓言中,鹿却成了美的牺牲品。鹿在饮水时,陶醉于树枝形的美丽鹿角,却认为自己的腿十分丑陋。可是当狮子追捕他时,他靠着丑陋的腿成功逃走了。正当他得意之际,却不慎把美丽的角挂在灌木上,再也挣脱不开,结果被狮子悠闲地赶上来。临死的鹿感叹道:没想到丑陋的腿救了我的命,美丽的角却害了我的命。伊索的教谕是:美是不可恃的。

在这种粗鄙的活命哲学之下,美确实毫无意义。丑腿“有用”,美角不仅“无用”,而且“有害”。赞同这种思想的人,实际上是认为,人类社会是由狮子主宰的险恶丛林,是野猪林般的“猛恶林子”。林冲娘子的美貌,不仅无用,而且差点让豹子头林冲在野猪林里丢了性命。美丽的豹子,不是狮子、野猪的对手。赞同这种思想的人,实际上是认为:丛林原则是人类动物园天经地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则。因此他们不会做任何努力去改变它。

美确实无用,然而却有“无用之大用”。所谓“大用”,会让粗鄙者笑掉大牙:美赋予生命以意义,而生命本无意义。美可以软化兽性,磨钝兽性,使丛林原则渐渐转变为非丛林原则。我以为,与其做其他东西的牺牲品,不如做美的牺牲品。与其做强化丛林原则的成功者,不如做挑战丛林原则的失败者。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