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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与小贩要先“和谐”
文/吴世柱
晨练时跑过一条巷子,巷子两侧是多年形成的一个小贩聚集的地方。电瓶三轮车外加一个煤气瓶就是一个卖烤饼的摊子;布蓬下的桌椅与爱好小吃的食客勾勒出早晨的宁静与祥和┉┉或许,这样的场面我们司空见惯,不觉得什么。多少年来,它就是这样的。
突然,城管来了。小吃摊的主人忙着收拾桌椅;“电瓶三轮”忙着收拾煤气瓶;卖水果的小贩吃力的推动他的人力车┉┉宁静的画面顿时成了搅动后的池水,波澜起伏。城管开始追逐,小贩开始躲避,开始乞求,求城管饶了他们一次。然而,城管的那辆货车上还是载了些杂七乱八的东西,用汽车尾气留下一串不屑。走了。那幅画面又如池水一样慢慢地拼凑回原来的宁静。小贩们开始怨骂,人们开始议论。甚至用一些不雅的词来形容城管。
这样的事,我们见得太多。已经是老生常谈了。当下倡导社会的和谐,为什么城管就不能与小贩和谐一下呢?
城管代表国家执法。城管队员也确实付出了劳动。小贩代表一些失业、无业、待业而自谋生计的“人民。”崔英杰这名小贩与城管的案子,还令人痛惜。当时城管没收小崔的三轮车,小崔苦苦地哀求城管,然而城管还是执法了。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小贩与城管的和谐问题却因小崔的事而更令人深思。城管的执法程序是否有不当之处?当施以没收财物的处罚时,是否应当向相对人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执法人员简单地靠处罚来制止小贩的活动,是否能起到实效?在维护城市环境上所得到的,与在维护党在人民心中形象上所失去的哪个多哪个少呢?得能偿失吗?
自古以来,小贩们车马引浆,沿街叫卖便是社会生活中的一景。更有甚者,城郊农民自家剩余的收获便要到市场上去交换,这样的场景正是显示了社会的和谐与繁荣。如果,小贩们整天被追的乱跑,城管们犹如抓贼式的执法,那么,这样的执法是取不了实效的。
小贩们靠自已的劳动,在“人民”城市里搞些经营,应该不算丢人的事。这更反映出我们的小贩自食其力、自力更生的生活信心。我们应该支持他们自谋生路,而不是打压。城市需要管理,但不应粗暴与简单。粗暴与简单的执法只能引来小贩们或群众们的抵抗心理,并不能以得实效。
为此,在当今倡导和谐的呐喊声中,在维稳的声音中,我们也要先看到城管与小贩们的和谐。必竟他们是在城市里常常可以看到的一景。人民群众真不愿看到代表国家执法的城管与代表弱势的小贩们追与被追的场景。那是一种极大的不和谐。
对小贩的容忍,是国家应有的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