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胡适蔡元培曹操 |
分类: 《红楼梦》新解 |
作者:至真斋主
胡适在《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中说:“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我觉得我们做《红楼梦》的考证,只能在这两个问题(注:指著者和本子)上着手;只能运用我们力所能搜集的材料,参考互证,然后抽出一些比较的最近情理的结论。这是考证学的方法。我在这篇文章里,处处想撇开一切先人的成见;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让证据做向导,引我到相当的结论上去。我的许多结论也许有错误的──自从我第一次发表这篇《考证》以来,我已经改正了无数大错误了,──也许有将来发见新证据后即须改正的。但我自信:这种考证的方法,除了《董小宛考》之外,是向来研究《红楼梦》的人不曾用过的。我希望我这一点小贡献,能引起大家研究《红楼梦》的兴趣,能把将来的《红楼梦》研究引上正当的轨道去: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
如果梳理胡适的学历和他在文史方面的研究方法,就会发现他的研究方法是以“西学为主,中学为辅”。胡适的西学方法就是“实用主义”,他翻译为“实验主义”。胡适幼年就读于私塾,学习了一些浅显的国学知识。1904年他十三岁进上海梅溪小学堂读书,这是一所新式学堂,传授西学知识。1905年胡适进澄衷学堂,1906年又考取中国公学,这都是新式学校。1908年胡适进中国新公学并且兼任英文教员。1910年胡适考取庚子赔款官费生,入美国康奈尔大学选读农科。1915年,胡适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师从“实用主义”哲学家约翰·杜威。这时候他做了一些国学研究,写过《诗三百篇言字解》、《尔汝篇》、《吾我篇》等论文。他的博士论文是《先秦名学史》。1917年,胡适受蔡元培之邀任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1921年3月,只有三十岁的胡适应上海亚东图书馆之约给《红楼梦》写序,这就是后来出版单行本的《红楼梦考证》。胡适红学的基本观点是:《红楼梦》的时代背景在清中期,作者是曹寅的孙子曹雪芹,《红楼梦》是曹雪芹自叙传。后来胡适的“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观点成了官方红学观点,时至今日,主流红学依然继承着胡适的这个观点。
(约翰·杜威)
胡适研究《红楼梦》运用的是“实用主义”方法。这也跟他师从的导师有关。他的导师约翰·杜威(1859-1952),是美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心理学家,实用主义的集大成者。杜威的思想曾对二十世纪前期的中国教育界、思想界产生过重大影响。1919年4月杜威到访中国,先后到北京、南京、杭州、上海、广州等地讲学。在中国的两年时间里,杜威见证了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培养了胡适、冯友兰、陶行知、郭秉文、张伯苓、蒋梦麟等一批中国著名学者。
实用主义的研究方法来源于自然科学家在实验室的科研方法,这种方法注重实验的事实,探求实验的效果。由此提炼升华为一种哲学思想,即实用主义哲学。在实用主义哲学看来,一切真理都是人定的,因而不可能有绝对真理。同时,世间没有永恒的东西,世间万物都是变化的。经验就是生活,生活就是应付环境。人类应该从事实中追求真确的知识,训练自己利用环境的本事,养成创造的能力,去做真理的主人。知识思想是应付环境的工具,实验是检验真理的唯一试金石。要培养创造的思想力,就要以怀疑为起点,找到新知识来解决疑难问题。实用主义哲学认为:有用即是真理,无用即为谬误。
杜威在其著作《思维术》中讲述了人获得系统思想的“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思想之前奏。是一个困惑、疑虑的阶段。这一阶段导致思想者认真去思考。第二阶段,为决定这疑虑和困惑究竟在何处。第三阶段,为解决这些困惑和疑虑,思想者自己会去寻找一个解决问题的假设;或面临一些现成的假设的解决方法任凭选择。第四阶段,在此阶段中,思想者只有在这些假设中,选择其一作为对他的困惑和疑虑的可能解决的办法。第五阶段,思想的人在这一阶段要求证,把他大胆选择的假设,小心地证明出来,那是他对他的疑虑和困惑最满意的解决。
(青年胡适)
胡适把杜威的这五个获得系统思想的阶段精辟地总结为:“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假设,是科学研究中一种重要的方法。假设,也就是假说,其特点是根据已知事实,通过数学的或逻辑的推论提出新的看法,新的结论,这个新的看法,新的结论,是有待于证明的假设性学说。恩格斯也说过:“只要自然科学在思维着,它的发展形式就是假说。”胡适在他的《口述自传》中说:“‘实验主义’告诉我,一切的理论都不过是一些假设而已;只有实践证明才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全国开展的轰轰烈烈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有一个著名的口号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其实就是胡适最早总结出来的。此后,胡适在多种场合宣传他的研究方法。
其实胡适这种被他奉为科学的实用主义的考证方法,与中国古已有之的考据方法基本类似。在文史研究方面胡适首先接受的是实用主义考证方法,在他读博期间又学习了中国传统考据学,发现中国传统考据学方法跟实用主义考证方法是相通的。胡适曾对唐德刚说:“杜威对有系统思想的分析帮助了我对一般科学研究的基本步骤的了解。他也帮助了我对我国近千年来——尤其是近三百年来——古典学术和史学家治学的方法,诸如“考据学”、“考证学”等等。……在那个时候,很少人曾想到现代的科学法则和我国古代的考据学、考证学,在方法上有其相通之处。我是第一个说这句话的人;我之所以能说出这话来,实得之于杜威有关思想的理论。”“近三百年来这种批判研究的学术——如研究有关古籍版本的真伪,和内容的正讹的‘校勘学’;和研究古籍中文字的原义的‘训诂学’等等——都有了更迅速的发展。在这些方面的研究,更发展出一个较概括的学术名词叫‘考据学’或‘考证学’。”胡适在《考据学的责任与方法》一文中说:“中国考证学的风气的发生,远在实验科学发达之前。我常推想,两汉以下文人出身做亲民之官,必须料理民间诉讼,这种听讼折狱的经验是养成考证方法的最好训练。”
考据学是一种治学方法,又称为考证学或朴学,主要的工作是对古籍加以整理、校勘、注疏、辑佚等。考据学之所以产生,从人为的因素上来说,传抄者的疏忽不慎、刻本印刷时的不暇细校,尤其是古书作者因其才智所限,导致在采撷材料与编写文书的过程中会产生疏漏与错误,这就需要对材料、古籍进行整理、校勘、注疏、辨伪。虽然在中国历史上考据工作进行得比较早,然而成为一门学问还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史学的兴盛与发达产生了考据学。三国时期蜀国的史学家谯周以司马迁《史记》所记周秦以前史事多有错谬,于是对《史记》一百三十篇进行考证,著《古史考》二十五卷,开史考先河。考据学兴盛于明代中后期,鼎盛于乾隆、嘉庆年间,即“乾嘉考据学”。
关于考据方法,史学大师、北师大教授陈垣在《通鉴胡注表微·考证篇》里做过归纳总结,他按照证据形式的不同把考据方法分为三种:理证、书证、物证。1、理证。有些史料,从道理上讲值得怀疑,但是又无确凿的证据,只得根据逻辑推理来判断其正误,这便是理证。2、书证。是指利用各类档案资料以及各种书籍为依据,考证史料正误的一种考据方法。3、物证。是指以出土的龟甲、金石以及其他考古器物为依据,考证史料正误的一种考据方法。
那么,胡适是怎么运用实用主义研究方法考证《红楼梦》,得出作者是曹寅的孙子曹雪芹的结论呢?
(甲戌本楔子文)
一、胡适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一个人写的
在《红楼梦》楔子文有一段话:“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胡适对这段说明性文字采取随意取舍的态度,认为撰写此书的“石头”、传书的空空道人、题写书名的东鲁孔梅溪等都是“曹雪芹假托的缘起”,意思就是说《石头记》这部书只是曹雪芹一个人写的,提到的其他人都是幌子。曹雪芹不是什么“增删者”而是唯一的作者。胡适认为后四十回是高鹗续书,可是他又拿后四十回结尾叙述《石头记》来历一段,当做曹雪芹传书的证据。
在这里胡适首先就犯了主观随意性的错误。“石头”下世造历,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撰成《石头记》一书,“石头”才是原创作者,这是书中白纸黑字明确写着的,如果要考证作者首先就要考证这个假托“石头”的作者是谁?而不是轻率地否定假托“石头”的原创作者的存在,更不能把“石头”等同于增删者曹雪芹。从书中这段说明性文字来看,这部书是经过前后多人参与创作的,除了“石头”原创作者,还有传书人“空空道人”,题写书名甚至参与了增删工作的“吴玉峰”和“东鲁孔梅溪”,最后才是“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增删者“曹雪芹”。如果要怀疑乃至否定其他人参与创作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进行论证,用证据和事实来证明其他人全是“曹雪芹假托的缘起”。然而,胡适没有进行论证就否定了其他人的存在,这违背了他说的“小心求证”的研究原则。当下,凡是持一个作者说的红学门派都犯了跟胡适同样的错误。
二、胡适认为《红楼梦》没有反满思想和碍语,“曹雪芹”是真名。
《红楼梦》作者自云“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灵通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胡适把作者说的“将真事隐去”误解成在书中没写“真事”,也就是说在书中没有“真事隐”,只有“假语存”。在《答苏雪林书》中,胡适说:“《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书中没有反满思想,没有清朝当局违禁的碍语。所以,胡适把“曹雪芹”当成了真名。《红楼梦》既然只是描写一个大家族盛衰的故事,书中都是闺阁琐事,儿女情长,并不干涉朝政,作者也就没必要用化名,不用担心文字狱了。然而,《红楼梦》一书不但隐写了“反清”史实,只从表面文字看就有大量碍语,而胡适不但没看出来,还把宝玉给芳官理满清头型、贬损“耶律雄奴”那段文字,误解成歌颂满清。他在《答臧启芳书》中说:“潘君(注:指潘重规)此文,只有他引用八十回本的第六十三回说芳官改男妆,改名字一长段,今本都删了,这是向来无人注意的,可算是潘君一个贡献。但他的解释正是恰得其反。此一大段明明是一个旗人作者颂扬满清帝室的威德,而潘君反说这是‘站在汉人立场,大骂异族’!成见蔽人如此,讨论有何结果?”
其实清人也看出了《红楼梦》有排满思想。如果我们把高鹗、程伟元整理刊刻的通行本跟手抄本作文字比对,就会发现他们删改了比较明显的“颂明排满”内容。另据史料记载,最早查禁《红楼梦》的是嘉庆年间的玉麟。据梁恭辰《劝戒四录》卷四载:满洲玉研农先生麟,家大人(梁章钜)座主也。尝语家大人曰:“《红楼梦》一书,我满洲无识者流,每以为奇宝,往往向人夸耀......其稍有识者,无不以此书为诬蔑我满人,可耻可恨。若果尤而效之,岂但书所云‘骄奢淫逸,将有恶终’者哉。我做安徽学政,曾经出示严禁,而力量不能及远,徒唤奈何。有一庠士,颇擅才笔,私撰《红楼梦节要》一书,已付书坊剞劂,经我访出,曾褫其衿,焚其板,一时观听,颇为肃然,惜他处无有仿而行之者。
书中的“石头”是作者的自譬假托,“空空道人”、“东鲁孔梅溪”,还有甲戌本才有的“吴玉峰”都应该是假名,就连批书人“脂砚斋”、“畸笏叟”、“松斋”、“绮园”等人也都是假名。《红楼梦》楔子文明确说采用“假语存”“真事隐”的写作手法,很明显有不能直说的隐私或干涉朝政的内容,在清朝严酷的文网下,一旦查实治罪不但自己被惩治,还会连累家族成员、批书人和传抄人,因此这个“曹雪芹”也一定是假名。既然其他人是假名,胡适却认为“曹雪芹”是真名,这从考据学的“理证”上是说不通的。
(曹寅画像)
三、胡适认为曹雪芹是江宁织造曹寅的孙子
在武断地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独创作者,且具的是真名之后,为了考证这个“曹雪芹”的身世,胡适首先找到的是袁枚(1716-1797)的《随园诗话》材料。在《随园诗话》卷二中有一段说:“康熙间,曹练亭(练当作楝)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袁枚这一段话约写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当时《红楼梦》还没有刊印公开发行。其实,袁枚这段话是引用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诗中的“小引”。袁枚想当然地以为曹雪芹为曹寅(号楝亭,1658—1712)之子。《随园诗话》卷十六第十七条又记云:“雪芹者,曹練亭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这一条大约写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或五十三年(1788年),按照袁枚的说法向上推一百年,是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那时曹寅还没有到江宁任织造,他的儿子曹顒、曹頫都没有出生,更不要说曹雪芹了。从“相隔已百年”这句话可知,袁枚不但不认识曹雪芹,而且他都不认为曹雪芹跟他是同时代人。而根据胡适的推测,曹雪芹生于约1715—1720年,跟袁枚的出生年1716年接近。我们是相信袁枚还是相信胡适呢?
曹家败家后从江宁搬到北京,曹寅在江宁的园子被隋赫德接收,后来隋赫德也被查抄,园子又卖给了袁枚,改为随园。如果《红楼梦》作者是曹寅的孙子曹雪芹,袁枚买了他家的旧时花园,袁枚是有条件调查曹雪芹下落的,可是他却没这么做,并认为雪芹与他“相隔已百年”,由此我们不得不怀疑曹寅根本就没有一个叫曹雪芹的孙子,而且曹家家谱里有曹寅的孙子曹天佑却没有曹雪芹。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胡适最应该小心求证,可是胡适却忘了他的研究原则。胡适根据袁枚《随园诗话》关于曹雪芹的说法,归纳了如下几条:(1)我们因此知道乾隆时的文人承认《红楼梦》是曹雪芹做的;(2)此条说曹雪芹是曹楝亭的儿子。(又《随园诗话》卷十六也说“雪芹者,曹练事织造之嗣君也”。但此说实是错的,说详后);(3)此条说大观园即是后来的随园。
胡适根据吴修的《昭代名人尺牍小传》、《扬州画舫录》、韩菼的《楝亭记》,研究了曹寅的生平家世。胡适又根据清末藏书家杨钟羲(1865—1940)《雪桥诗话》的说法,纠正了袁枚认为曹雪芹是曹寅的儿子的观点,认为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并且根据《雪桥诗话》中提到的曹雪芹的朋友敦敏、敦诚,在《八旗人诗抄》(《熙朝雅颂集》)中找到了二敦兄弟写的与曹雪芹有关的诗,由此知道这个曹雪芹名霑,号雪芹。于是,胡适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认为二敦兄弟的朋友“曹雪芹”就是《红楼梦》楔子文中提到的“曹雪芹”。胡适并没有根据二敦兄弟记载的“曹雪芹”情况,跟《红楼梦》文本透露的众多作者信息相比照,来进一步求证二敦的朋友“曹雪芹”是不是《红楼梦》作者,是不是“撞名”了?
而且二敦并未明确记载这个曹雪芹著书《红楼梦》,胡适如此的“科学考证”,在我看来就像几百年后,考证作家“鲁迅”不去考证“周树人”,却去山东鲁家庄考证姓鲁的,碰巧找到一个叫“鲁迅”的,于是就把他当做了《阿Q正传》的作者;考证作家“茅盾”不去考证“沈德鸿”,却去贵州茅台镇考证姓茅的,碰巧找到一个叫“茅盾”的,于是就把他当做了《子夜》的作者。这岂不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嘛!
胡适说:“我们因此知道乾隆时的文人承认《红楼梦》是曹雪芹做的”。胡适完全无视程伟元(约1746-1818)在程高本序言所说的“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裕瑞(1771-1838)在《枣窗闲笔》所言:“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胡适却随口胡说“当时的人多认这书是曹雪芹做的”。胡适如果“小心求证”,就应该思考为什么在“当时”有很多人不认为《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
(《懋斋诗钞》《四松堂集》)
四、胡适无视敦敏、敦诚的朋友曹雪芹的诗文风格与《红楼梦》不符
从二敦兄弟有关曹雪芹的诗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朋友曹雪芹穷困潦倒。在敦诚的诗《寄怀曹雪芹霑》中,敦诚劝诫曹雪芹:“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这与《红楼梦》作者开篇自云“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确实相似。但是“举家食粥酒常赊”却明显给人感觉这个曹雪芹精神萎靡颓废,终日沉醉于杯中物,不像是胸中丘壑,笔底烟霞,发愤著书的学者型作家。
曹雪芹有一定诗才,在敦诚的《四松堂集·鹪鹩庵笔麈》中,记载了曹雪芹在世留下的仅有的两句诗:“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从这两句诗的风格来看,敦诚说曹雪芹的诗风与李贺相似是可信的。在敦诚的《寄怀曹雪芹霑》中有诗句:“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篱樊。”在敦诚的《挽曹雪芹》中有诗句:“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李贺诗风以空灵、诡异见长,在内容上主要是抒发怀才不遇的悲愤;描写幻想中的神鬼世界。胡适虽然也认为“敦诚弟兄比他做李贺,大概很有点相像”,但是,胡适却没有看出《红楼梦》中很多诗词的诗风是梅村体、香奁体,与李贺风格相去甚远。
土默热红学研究员王华东对《红楼梦诗词》做了全面检测,他发现约80%用平水韵,约20%用《洪武正韵》和吴语方言。平水韵是唐朝编的,经过宋、元等乱世,语音已乱。因此,朱元璋定都南京时编了《洪武正韵》,洪武正韵是76韵。到了康熙五十四年(1711年),由康熙亲自组织编纂的《佩文韵府》公布,同平水韵的106韵。从《红楼梦》中有以洪武正韵和吴语押韵的诗词,也可以判断此书产生于清初,不可能产生于清中期的乾隆朝。胡适认为《红楼梦》作者是乾隆朝敦敏、敦诚的朋友曹雪芹,这个曹雪芹没有留下完整的诗文作品,无法检测他的诗文用韵。经过检测敦敏、敦诚的诗,他们用的都是平水韵,都跟《洪武正韵》无关。乾隆朝的诗人们有谁还在用《洪武正韵》结合吴语方言作诗吗?恐怕是找不出来的。
五、胡适胡乱推测曹雪芹的年龄
二敦的朋友曹雪芹逝于1764甲申年,年仅四十岁。敦诚的《挽曹雪芹》有诗句:“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又在《挽曹雪芹·甲申》中有诗句:“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而胡适却说:“我们可以猜想雪芹的年纪至多不过比他们大十来岁,大约生于康熙未叶(约1715年—1720年);当他死时,约五十岁左右。”敦诚说曹雪芹活了四十岁,而胡适却说曹雪芹活了约五十岁,难道说胡适连最简单的算数都不会了?还是认为曹雪芹的朋友敦诚说的“四十岁”是虚数?按照曹雪芹公元1764甲申年去世,往前推四十年,他应该出生于1725年,不可能出生于1712年稍后一点。
假如曹雪芹真的活了近五十岁,作为他的好友敦诚会违反社会风俗给减寿数?中国人为了表示对逝者的尊敬历来有“积闰享寿”之说,即不但按照虚岁计算逝者年龄,还要按照闰年累计给逝者加岁数。后来面世的甲戌本,胡适认为这个“甲戌”是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甲戌本基本是完善本,根据“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反推,曹雪芹至少要在十年前的1744年开始创作,如果曹雪芹生于1725年,此时他才19岁,哪里来的“半生潦倒”?即便按照胡适说的曹雪芹生于1715年,开始创作时曹雪芹才29岁也不能自称“半生潦倒”。
然而,胡适才不管《红楼梦》文本中作者的信息呢,他认定了二敦兄弟的朋友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以后,不管谁质疑他都不改变观点。国学大师黄侃的学生潘重规曾发文质疑胡适的“曹雪芹作者说”,胡适不但不承认自己的考证错误,还继续嘲笑索隐派是“猜笨谜”。他在《答臧启芳书》中说:“潘君的论点还是索隐式的看法,他的方法,还是我在三十年前‘猜笨谜’的方法。......我自愧费了多年考证工夫,原来还是白费了心血,原来还没有打倒这种牵强附会的猜谜的红学!......总而言之,我们用历史考证方法来考证旧小说,若不能说服‘索隐式的红学’,我们只能自己感到惭愧,决不被希望多写一封信可以使某人心服的。方法不同,训练不同,讨论是无益的。我在当年,就感觉蔡孑民先生的雅量,终不肯完全抛弃他的索隐式的红学。现在我也快满六十岁了,更知道人们的成见是不容易消除的。”胡适在考证时完全背离了他倡导的“小心的求证”原则,对不利他观点的信息采取选择性失明的办法,只撷取对自己观点有利的信息,这哪里是科学的考证?而他却说别人的研究牵强附会。
(魏太祖曹操)
六、胡适无法解释曹雪芹因何在书中埋汰他的祖上
敦诚在《寄怀曹雪芹沾》中有诗句:“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君又无乃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敦诚认为他的朋友曹雪芹是曹操的后代,想必他的朋友曹雪芹也是这么认为的。自宋代以来,曹操就被贬为“奸雄”,到了元末明初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贬曹操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红楼梦》也是竭力贬低曹操,作者借贾雨村之口说曹操是应劫而生的大奸大恶之人。贾雨村在《红楼梦》中是个忘恩负义、不择手段向上爬的奸雄,他刚出场时批书人就说他有“莽操遗容”,把他归入王莽、曹操一类。视曹操为祖先的曹寅在《后琵琶》传奇剧中把曹操塑造为“令诸侯合兵百万,足以寒奸贼之胆,动忠义之心”的正面人物,剧中的曹操是有智谋、有魄力,求贤如渴,爱才如命的英雄形象。如果《红楼梦》的增删者曹雪芹是真名,且是曹寅的孙子,他爷爷为曹操翻案而他却骂曹操,这是怎么回事呢?胡适以及当今追随胡适红学的红学家们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吗?不仅如此,这个“曹雪芹”还在书中拿“寅”字开玩笑,把薛蟠搞到的春宫画作者“唐寅”说成“”糖银“、“果银”,尤二姐死后发丧安排“寅时入殓大吉”。以上这些已经不是避讳不避讳的问题了,而是在谩骂、埋汰祖宗。当然,这种有违人伦、大逆不道的行为不是不可以出现,而是出现在曹雪芹身上要解释清楚这是为什么?胡适早已作古当然不能再解释,那么认可《红楼梦》作者是曹寅的孙子曹雪芹的红学家们总要解释一下吧。
作者假托的石头“历幻”完毕回到青埂峰,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写成《石头记》刻在补天石上,面对空空道人的诘问,石头说:“(佳人才子等书)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这段话说明《红楼梦》这部书确是作者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
2015年4月,由北京曹雪芹学会和北京市海淀区政府联合举办了曹雪芹诞辰300周年一系列纪念活动,有关部委领导和红学家、曹学家莅临参会。中国人民银行还发行了曹雪芹金银纪念币。此举等于是认可了胡适推测的曹雪芹生于1715年。之所以从4月开始举办活动,是认可了周汝昌推测的曹雪芹的生日是四月二十六日(按照古代历法这应该是农历)。2013年11月,中国红楼梦学会、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北京曹雪芹学会在河北省廊坊市联合举办了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大会。此前的1963年曾经举办了曹雪芹逝世200周年纪念活动,在曹雪芹逝世220周年、240周年的时候,中国红楼梦学会也都举办了纪念活动。这等于是认可了曹雪芹“1763癸未年”逝世说。这样算下来,曹雪芹生于1715乙未年,逝于1763癸未年,享年49岁(按照古人习俗以虚岁计寿数),这与敦诚祭奠曹雪芹的诗中所说“四十年华付杳冥”严重不符。胡适在曹雪芹年龄问题上抛弃了他的朋友敦诚的说法,而却采信了张宜泉的说法。张宜泉在《春柳堂诗稿·伤芹溪居士》题下“自注”:“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胡适把张宜泉说的这个“年未五旬”,理解为曹雪芹去世时年纪未达到五十岁,因此修改了自己先前的推测。可是胡适却不清楚古人说的“年未五旬”恰恰也是指四十岁。对于这个问题,土默热先生的文章《曹雪芹“四十年华”与“年未五旬”——重新审视曹雪芹的生卒年和年龄》,作了深入研究。胡适之所以在曹雪芹年龄问题上抛弃敦诚的说法而采信张宜泉的说法,是为了让曹雪芹早生十来年,好赶上曹家的繁华,这样写《红楼梦》贾家奢华的大场面才有生活基础。土默热先生管胡适这种“实用主义”随意取舍的方法叫做“赶繁华”。
胡适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书中人物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贾政的原型就是曹頫。书中的石头被茫茫大士施法术幻化成通灵玉随贾宝玉一起下世造历,石头在尘世的年龄跟贾宝玉应该是一致的。书中第二十五回,马道婆施魔法把王熙凤、贾宝玉魇住,二仙来救他俩。和尚把通灵玉擎在掌上,长叹一声道:“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人世光阴,如此迅速,尘缘满日,若似弹指!”也就是说此时跟通灵玉一起降生人间的贾宝玉也是十三岁。如果按照胡适的观点曹雪芹就是贾宝玉,曹雪芹生于1715年,13年后是1728年,雍正六年戊申。巧的是,正是此年曹頫因骚扰驿站、经济亏空、转移家产等罪被革职抄家,籍没南京财产。刑部公文写道:“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曹頫举家迁回北京,后事不详。而在《红楼梦》中,贾宝玉十三岁时,贾家正在“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贾家露出衰败之象是在第54回以后。可见,即便从作者敷衍的“假语存”表面故事来说,《红楼梦》也不是曹雪芹的自叙传。
《红楼梦》不管是明写还是隐写,有很多明末清初时代背景信息。例如,“当日地陷东南”,“贾雨村、王熙凤、贾探春等都生于末世”,“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十一月三十日冬至”,“贾雨村授官应天府知府”,“白骨如山忘姓氏”,“千红一窟,万艳同杯”,“黛玉四月二十六日葬花”,“姽婳将军林四娘的故事”等等。经土默热先生研究《红楼梦》具有晚明文化气息,这个观点得到了中国红学会副会长赵建忠先生的认可。
任何作家的作品既是个人的创作,又是时代的产物。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文学作品的标志性风格,这种风格是渗入骨髓里的,模仿是模仿不来的。如果按照胡适和当今主流红学家的观点,曹雪芹是乾隆年间人,他写的作品怎么会有晚明文化气息?如果把《红楼梦》时代背景定位明末清初,作者是明遗民或具有遗民思想倾向的人,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时代背景和作者变了,《红楼梦》的主旨思想就应该重新研究。
胡适考证的《红楼梦》几乎所有观点都是错误的,尽管他自我标榜研究方法是科学的,要“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然而他的假设并不大胆,求证也很不小心,很不科学。胡适终其一生都不肯承认错误,也根本不具备求真精神。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是作为新红学的奠基人俞平伯先生,晚年幡然醒悟。1986年11月19日至25日,俞平伯受香港中华文化促进中心和香港三联书店之邀访问香港。此次香港之行,俞平伯发表了著名的演讲:《索隐派与自传说闲评》。他说:“追踪他们(索隐派与自传说)共同的疑惑,源远流长,历时二百年,这绝非出自偶然,是与明、清改朝换代的历史有关。”“我们很难断言作者在著书时,没有影射人、事的意思。”“曹雪芹从来就没说过是他自己独写《红楼梦》。”“依我个人之见,《红楼梦》的完成,不是一个人的力量,它凝聚着许多人的心血。”新红学奠基人俞平伯先生晚年调整了自己的观点,有的观点是颠覆性的。当今依然坚持曹雪芹著书说的红学家们,你们不应该好好反思吗?
————————————————————
校对:王华东
编辑:潇湘夜雨
深度解读,高屋建瓴。吴氏红学,高端学术。 知识的盛宴,智慧的光芒。
新观点、新视角,同一部红楼梦,不一样的文章。欢迎关注“吴氏红学”,欣赏更多精彩文章!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