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有人说我想推翻爱因斯坦,还建议了”更好的策略
推翻爱因斯坦"。不过我前面博客的标题是”爱因斯坦抄袭莱布尼茨“,并没有涉及爱因斯坦理论对不对的问题。我的策略是,如果爱因斯坦的理论对,他怎么解释,都不过是对莱布尼茨早就提出公式的解释。如果爱因斯坦理论不对,那就是他对人家莱布尼茨公式的瞎解释!我倾向于爱因斯坦理论不对。莱布尼茨发表
E=mv²的背景我不清楚,但肯定是在他见过牛顿之后。莱布尼茨怀着对牛顿力学的无限崇拜,专门跑去见牛顿,可能想用他理解的极限原理,论证牛顿定律在质量无穷小量范围内也都成立。俩人谈笑甚欢,但牛顿听到莱布尼茨讨论极限问题时,意识到莱布尼茨已经掌握了数学微积分思想和方法时,就把他自己的微积分思想深藏不露。莱布尼茨错觉牛顿不懂微积分,怀着没有找到知音的巨大遗憾,回去后自己发表了微积分方法,并以无穷小量思想,导出物体匀速运动的动能公式。牛顿知道后大吃一惊后悔不已,只好争取能够获得与莱布尼茨并列微积分的发明权,但已于事无补。现今使用微积分的符号体系和计算方法,都是人家莱布尼茨的。
不过,莱布尼茨确实应该是在见过牛顿后,发表了匀速动能公式 E=mv²。公式的含义是在物质 m
在匀加速运动结束后,就以匀加速运动结束后获得最大速度匀速运动,这个匀速运动的速度越快,物质 m 具有的动能越大。公式里匀速运动的速度
v 是代数量,代表了从零到无穷大的所有速度,光速自然也是其代数值之一。牛顿时代,科学界已认识到光速是极限速度,没有任何具有质量的物质
m 能够达到光速。而莱布尼茨利用微积分思想,也只有利用微积分思想,才能假定物质质量 m 无限可分为无穷小的质量
m
。莱布尼茨意识到物质以无穷小量获得的最大速度为光速,因此,任何具有实际质量物质的运动速度就都低于光速。莱布尼茨是利用牛顿力学原理和微积分思想导出的动能公式.。该公式明确两点:一是任何具有质量的物质都不会获得光速。二是一个物质,无论质量多么微小,运动速度接近光速的时候,动能都是极大的。这两点,与爱因斯坦对这个公式的解释都是一模一样的。而爱因斯坦篡改莱布尼茨动能公式E=mv²为E=mc²后还瞎解释什么物质在光速运动中,会转变成能量!可是,连17世纪的物理学界就早已认识到没有任何具有质量的物质能够获得光速c。人家莱布尼茨用微积分无穷小量思想证明,质量以理论上假设的无穷小时,才能够获得最大速度光速
c,其最大的动能是E= mv(v=c)²。任何实际质量代入公式里的 m
数值,哪怕是当代物理学使用的量子质量,公式都是成立的!换言之,莱布尼茨发现的匀速运动动能公式,无论质量多么小,速度多么快,都完全符合牛顿的力学原理。如果驱动物质
m 运动的能量来自核反应,也不过说明,核反应释放的核力,驱动物质 m
达到最高匀速状态所具有的能量。依据莱布尼茨公式,量子水平上的力,速度和能量都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氢原子核聚变反应后形成氦原子的运动速度难道不就是
v = √E/m 吗。不用管E
有多大,聚合反应生成物的速度都不会超过光速,并与m 成反比。2个氢原子核聚变成一个氦原子的时候,有两份质量 m
参与了反应,所以得到的最大速度为: v = 光速c * √1/2 =
21.3万公里/s。这就是氢弹爆炸冲击波的速度了。可能以前还真的没有人计算过。把核裂变反应产物原子数量代进公式,谁都可以轻易计算原子弹爆炸的冲击波速度。裂变反应形成物中,原子数量远远多于聚变反应,冲击波也就肯定远远低于氢弹了。反应产物也不止一个,我就懒得去算了。
法国物理学家科里奥利(Coriolis, Gustave Gaspard de,1792~1843)提出动能公式:Ek =(1/2)mv2 ,即为物体受力作用做匀加速运动期间具有的能量。含义是匀加速运动期间内平均速度具有的动能。他是在莱布尼茨匀速运动动能公式基础上,对物质匀加速开始到结束期间,平均动能的计算而已。爱因斯坦解释莱布尼茨E=mv²公式中速度的代数量之一的 v = c 时的E=mc²没有理解莱布尼茨公式里 m 是微积分中无穷小量含义,误以为 m
可以是实际存在的质量,并在光速运动中全部转换成能量。爱因斯坦沉浸在他提出“相对论”的兴奋之中,直接忘记了,任何具有实际质量 m
的物质,都是不能达到光速的!那也就别提什么质量变成能量了。
《爱因斯坦神话破灭》前一篇:
爱因斯坦抄袭客:盗用莱布尼茨动能公式
(2018-05-25
18:01:49)[编辑][删除]
短评:都说爱因斯坦伟大,原来就一抄袭客。且看,物质
m 受力 F 作用,在t时间内以速度v移动的距离 L=vt,即为能量
E = FL = Fv t。牛顿第二定律定义力F
= ma。即物质 m
受恒力作用以匀加速运动,并获得匀加速度
a 。匀加速运动动能公式是法国物理学家科里奥利(Coriolis, Gustave Gaspard
de,1792~1843)提出来的。为 E
= FL = maat= mvv/2。简单推导为,作用力起始时间t0时刻的速度为v0,作用力截止时间t1时,速度为v1。在此期间加速度的算术计算公式为a
= [(v1-v0)/2。算术意义为匀加速运动过程中的平均速度。加速度的算术计算结果与与按照加速度无限小增量计算的微积分结果完全相同。当时间单位为1,t0
时刻速度v0为零,t1时刻速度为v时,此期间的动能为E
= FL= maa= m
[(v1-v0)/2]
= mvv/2
= mv2 /2。这个公式在初中、高中和大学物理教科书中都反复讲过。物质在恒力作用截止后,即以速度v做匀速惯性运动。其动能为多少呢。似乎任何当代物理力学数学教科书中都忽略了这个问题。但数理发展史中没有忽略这个问题。早17世纪,著名德国学者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年7月1日-1716年11月14日)就注意到这个问题,提出了匀速运动物质的动能为 E
= mv2 并称之为法力。莱布尼茨公式 E
= mv2 中的速度v
若等于光速 c 时,就与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Albert
Einstein,1879—1955)1905年提出狭义相对论中的质能转换公式:E
= mc² 形式完全相同,物理学意义也完全相同。含义是物质以多大速度运动,就具有多大的动能。莱布尼茨早于爱因斯坦200多年前就提出了这个动能公式。爱因斯坦无论对这个公式有多少解释和附会意义,都适用于对莱布尼茨公式的解释。莱布尼茨和爱因斯坦同为德国人,爱因斯坦或许可以说没见过莱布尼茨本人,但千万别说没见过莱布尼茨的动能公式!这个公式可是连百度都收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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