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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感记忆杂谈 |
分类: 灯下杂谈 |
人是很健忘的,所谓刻骨铭心、永世不忘的事毕竟是极少数。
之所以健忘,并非人的记忆力不好。记忆需要载体,所谓触景生情便是如此。当看到某种特别的事物时,便能在记忆深处勾起相关的回忆,由此引发一段对往事的回味。这段往事始终藏在记忆深处,并没有消失,只是由于缺乏相关的刺激物才无法重温。
每个人都是有往事的,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回味往事。记忆丰富的人善于在生命过程中留下记忆的载体,日后正是凭借这些载体品味自己的生命历程。倘若没有这些载体,那些过去岁月将如微风从身边拂过一般,悄无声息,过去的就过去了,石沉大海一般,在自己的生命光谱上仅留下一段空白。
生命的丰富在于可供回味之情景的丰富。如果一个人等到老来回味自己的历程时,竟如同嚼过的槟榔渣,干涩、毫无生气,并非不堪回首,而是无可回首,那样的生命正如窗外的黄叶,飘落下来毫无生意。
现在我十分怀念家中的藏书。很久没有回这探望这些老朋友了。并非这些书本身有多珍贵,只是每一本书都是我回忆以前岁月的一个载体。每当我回家翻阅这一本本书时,以前买书的情景便历历在目,与每一本书初次见面的情景也立即浮现在眼前,求学时那段难忘的时光立刻在脑海中得以重温。那时浸淫在书中,与大师对话,与挚友谈心,于书中度过一段快乐而充实的时光。每每回忆起来,感慨一番,激励一番,生命也得以丰富。因而我现在又最怕失去那些藏书,倘若没有他们,我又如何去回味那一段难忘的时光呢?没有他们,我们的记忆是那样的模糊、笼统,而每当我亲手捧书翻阅时,那种记忆又那样的鲜明、真切!触景方可生情,没有那景,又何生此情?
我右手大拇指的指甲与其余九指皆不同,厚厚的,灰灰的,很难看。然而我却视为珍宝,绝无憎恶之意。这指甲之所以如此独特,缘于四岁时玩老鼠夹,在好奇心的趋使下将这夹子摆弄来摆弄去,结果老鼠没夹到,反而夹住了大拇指,硬是将整个指甲给打下来了。重新长出来的指甲早已不是原样,厚厚的,不像指甲,倒像磨出一层厚厚的肉茧,直到现在仍然卓尔不群。
我之所以将它视为珍宝,只因它给了我一段传真照片回忆的岁月。一看到它,我脑海中就浮现出一幅可称之为童趣的画面来:一个四岁的小孩,蹲在地上拨弄着老鼠夹,使尽力气将弹簧拉上,不知道危险已经降临,天真的小孩又怎知成人的机关算尽,结果啪的一声,夹子死死地夹在他拇指上,整个指甲立刻脱落,鲜血直流,他痛得在地上打滚……
时过境迁,我再也回忆不起玩老鼠夹之前的儿时岁月了,可以说,这一幕是我童年回忆的开始。要不是当年的岁月在我手指上留下印记,我能回忆起来的童年时光恐怕得推迟到五岁了。因而我又十分感激上苍,让那段天真无邪的童年岁月还能留下一个载体,凭借这印记还能让我回忆起那美好的童年来。真有如“刺文双颊、发配沧州”的宋江,这厚厚的指甲成了我被发配到这个充满伪饰的成人世界后的一个凭证。尽管在成人世界里身心劳累,随俗俯仰,与时浮沉,但在憔悴疲惫之余我还能凭借这指甲追忆起我那童真岁月来,这难道不是上天的恩赐吗?我甚至贪婪得还嫌上天恩赐不够,若还能多留几处印记,也许我的回忆世界里将更加丰富了。
我将每时每刻的独特体会点滴记下来,这也正如上天在我手上留下一个独特的指甲一样,日后凭此还得以回味自己的生命历程。也好比在一片雪地里留下自己的足迹,凭此足迹能清楚知道自己的来时路。在回味往事中,人可得以领略人生况味,这与从书本中读一些大道理迥异其趣。切身体会到的总是最为独特,也最为真切,当然也最有价值。领略与体会是一种无法形诸语言文字的境界,是一种在刹那间把握人生真谛的境界。因此,对于人生况味夸夸其谈的人也许并未真正有过深刻体验,所谈的不过是拾人牙慧而已。
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书写他的自传。这部自传并不是等到年老时坐下来写一部回顾性的总结性著作,而是他在自己生命过程中所留下足迹的总和,这些足迹将决定其自传是否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