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晚,从深圳飞往南京的深圳航空ZH9817航班,因天气原因于当晚20时备降上海浦东机场,后再因天气原因无法当天出港。11日,航空公司计划补班前往南京,补班旅客约40名,当旅客在远机位下摆渡车准备登机时,约20名不满赔偿的乘客冲至邻近的机场滑行道,造成多架飞机无法起飞,最终旅客各获赔1000元。深航表示,航空公司大多赔付的最高额度是每人500元......
事实:那20与中国旅客没有上飞机而是上了跑道,把一架外国航空公司的大飞机给“劫了道”!无论怎么说,无论怎么委屈;无论怎么由被动到激动最后到了冲动;更无论孰是孰非;法律的警灯是被那20几个旅客的行动点燃了!!!
我相信:接下来,被逼无奈上跑道“劫道”的兄弟们会有更多的麻烦等着他们;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天理”也在顽强的支撑着他们!
我更加相信:这事儿也就算个事儿;仅此而已!因为:航空公司是靠信誉活着挣钱的;无法回避的就是随时都可以变着花样有着性子横竖都敢“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各色旅客!更因为:法律在我们这个13亿人的国家也就是个“不杀人”即可的概念。管它是什么民法;刑法;民航法都是各有所需各取所用的断章取义或干脆一概无用!因为:是你逼得我违法!而且,法不责众已经是屡试不爽一个个“无言的结局”的“用钱摆平”!它在鼓励或刺激出来了今天由以往的“强占霸机”到“横行霸道”!如此下去,还会升级到那一层呢?
我一定相信:“劫道”外航飞机的旅客根本就不是这种行为的定义:犯罪分子!他们只是要让有关当局明白:老百姓不是好惹的!甚者也不乏就为那1000还是500元人民币的赔偿金!但是,他们也就极有可能成为民航法最实际的“滞后立法”的最新定义!那是要有个说法的!否则,那法律是什么呢?如果,全用国情定义行为,那要法律作什么?旅客维权,政府维稳,牺牲的又是什么?
其实我们都面临着现实的“无法而无语”!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太多的无奈与伤害;所以,过度敏感的自我已经被更加敏而且感触目惊心的事实放大而必须自卫!为此,那一个个让“天下人无语”的有关坐飞机那点事儿也就不足为奇的“风起云涌”;我们都在一次次拷打着那条维系着生命生存与生活的法绳!但是,你敏感得过敏了又怎么样!!!因为,那条法绳在此时此境下一次次的都变成了弹性及其的“牛皮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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