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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归纳

(2009-05-21 16:51:13)
标签:

财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归纳

 

  ①2000元以下,2000-5000元的处罚: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账簿等。
   ②2000元以下,2000-1万元的处罚:纳税人未按期登记、设账、备案、报告账号、未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未按规定验、换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期申报。
   ③2000-1万元,1万-5万元的处罚: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未按规定取得完税凭证。
   ④5万元以下的处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⑤50%-3倍的处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税务代理人违法,造成纳税人未交少交税款。
   ⑥50%-5倍的处罚:纳税人未缴税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纳税人不申报。
   ⑦1倍-5倍的处罚:抗税、骗税
   ⑧1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账户、发票、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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