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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瑕疵VS教育公平,哪一个才重要?

(2010-08-27 08:20:51)
标签:

教育公平

瑕疵

受教育权

政审

校园

分类: 关注

http://s6/middle/4ee38e98h8eaf8e4ac675&690

道德瑕疵VS教育公平,哪一个才重要?

 

 

 

   重点提示:一名出身西部农村、家境贫寒、靠打零工读大学的考生,在今年考研中笔试和综合成绩均列第一,因2008年曾替考,被兰州大学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信访和跪求未果后,考生以兰大侵犯其受教育权为由诉诸法庭。

    围绕此事出现两大对立观点,一方称:录取有作弊史的人,对其他人公平吗?现阶段,保证教育公平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受教育权,读研并未规定为义务教育。一方认为,有关规定中考试作弊的影响期只有1年,一个人道德品质的瑕疵不能成为剥夺受教育权的依据,更不能成为永远的依据,何况大学本来就是育人的地方。

 

    看了新闻,自己内心产生了疑问,难道道德的瑕疵要伴随一生吗?为当事人感到惋惜,为名校的行为感到齿寒啊。

    首先,教育乃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人孰能无过,过则能改,善莫大焉。古有先贤遗训,今有因两年前的陈年旧事而否定了这个人的道德水平,这是不公平的也是片面的,况且已经为之承担了后果,这也是将事件封存,不必再拿出来说事了。

    其次,教育要公平就要兼容包并。教育的公平是能够保证各类人的受教育权,并不是把某些人的过去作为取消受教育权的依据,公平是对于每一个人的,有过道德瑕疵的人同样是公民,同样拥有受教育权,这是有违公平的内涵的。兰大应该兼容包并,努力的实现教育的博大和广阔,而不是在斤斤计较。

    第三,道德瑕疵决定一个人的品质吗?偶然的道德行为偏差是存在的,往往这样的事情会影响其很多年,正常的人应该不会再犯相同的错误,况且有些道德瑕疵是有原因的,而非自己的本意,这种道德瑕疵是不能够强加在某个人身上的,而是一种剥离了本心的道德失范。人是能改过的,过难道要相伴一生吗?一时的情感波动是不能决定这个人的品质的,人的判断能力和分析能力的展现是在不同的环境有变化的,任何人都不能不犯错,教育是要让这些人忘掉过去,重新做人,而不是在他们脆弱心灵上雪上加霜。

    第四,学校政审的内容是不是需要人性化一些?政审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作为学校不像其他政府组织那样的严格,因为政府的人要为人民服务,而学校是教书育人,可以在政审的时候加入些例外条件和例外现象,多一些教育部门的广博,多一些人性化进去,这样会让很多迷途知返的人得到重新面对挑战的勇气,这才是教育的根本所在。

    最后,教育就像父母?很多时候学校的教育就像是父母一样,时常的伴随我们,有的时候我们是需要父母的鼓励的,是需要教育的爱的,教育不光是某些行政干部任职的地方,更是爱护学生的地方,秉持一颗宽大的心,接纳这些可能有道德瑕疵的人,帮助他们改过自新,给他们教育的关怀和教育的爱,相信教育的目的教书育人肯定会实现。

 

 

    道德的瑕疵并不是一个人真实品质的决定,特殊的情况是存在的,而且很多情况下这些人是受到过打击的,不要在教育的大门再给他们重击了,有些时候宽容会让人心温暖,会让每一个学生感动的。

    这件事情是重新定义教育公平的事件,一定要让教育真正成为教书育人的地方,不过也不是任何人都要接受,这就需要进行设立那种审查的标准,合乎时代发展和合乎教育本身的标准,这样会最大限度的帮助那些曾经受过伤的人。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有机会受到宽容充满爱的学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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