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说她五岁前没有大方的时候,那一定冤枉好人了。假使她现在在美国,她准去法庭告你!我家住在阅马场,阅马场附近有个广场,广场上有鸽子,鸽子每天都要吃饭,这个真理,我姑娘早就发现了。她每天掏一元,像点卯是的,很少缺勤。搞得广场上的鸽子,远远的看见一个肥嘟嘟,脑门光亮,底气十足的小家伙蹒跚而来,知道那个大方的主又如期而至了,争相以最优美的姿势滑翔而致,“扑腾腾”的白色如同闪光灯一样,让她睁不开眼。她好像大世面也见多了,对这些笨拙的献媚大不以为然,径自沿着直线,轻车熟路地朝卖鸽食的老板走去。她从不和别人讨价还价,也少有目光接触,一付公事公办的样子。总是人没到,面值一元的人民币早就一路开道过去,那派头,仿佛伸出去不是人民币,倒更像餐巾纸。提完货,她也不像大多数的同行一样,一颗一颗地施舍,可能觉得那样太折磨人,伤人自尊,至少显得不够大气,她通常是打开整包,然后猫着腰,一股脑儿地朝地上洒将开去,拍拍小手后,满足地看着遍地争先恐后朝她感恩戴德的人们。显然,她也从给予中得到了极大的崇高感,看了看自己空空如也的双手,似乎感觉缺少了点什么,她突然发现,一颗一颗地喂,也有他们的道理,目光开始搜寻印象中好像开过银行的爷爷奶奶。她不知道的是,惊慌的爷爷奶奶乘她不备,早已远远地闪离了这个是非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