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放”后“收”是写作教学的重要原则
(2016-10-13 08:22:13)分类: 语文教育 |
2016年10月11日晚旗教研室组织的网络教研主题鲜明,聚焦学生写作能力的培养,可以说各校老师各有“高招”,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的做法,令我们茅塞顿开。
在教研中,有几位老师曾提出了培养学生习作能力应该遵循那些原则的问题,可以说提到了点子上。就此问题,我校的王玉萍老师在讨论中谈到了培养学生说话、写话和习作要由“放胆文”到“小心文”的过渡——这就是培养学生说话、写话和习作的基本原则。下面就小学阶段的作文教学问题,试着拓展开来简要谈谈个人的看法。
这种方法其实就是课程标准所蕴含的先“放”后“收”的写作理念。这个理念既符合孩子的心理认识规律,也符合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
所谓先“放”后“收”就是在作文的起始阶段,要鼓励学生大胆地写,要放笔自然,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写,也就是写自己的心里话。等到学生有了一定的“识力”后,再要求精炼严谨。对此,我国古代大散文家欧阳修说:“作文之体,初欲奔驰。”这与宋人谢枋得强调的“放胆文”的观点一脉相承,都是强调在引导学生初学写作时,要让他们自由地表达,自由地抒发自己的内心感受;随着年级的提高,逐渐引导学生写“小心文”( 谢枋得观点),也就是说随着学生写作经验的逐渐丰富,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要做严格的要求。
那么,在具体的作文教学中怎样落实先“放”后“收”的训练步骤呢?
首先说“放”。我认为,“放”就是指不要人为地设一些条条框框,以束缚学生写作的手脚。具体说,一是,从作文的长短来说,开始不要要求学生写过长的文章,要逐渐从写句过渡到写段,再过渡到写篇;二是,从作文的体裁上来说,开始不要进行过多地限制,而是要根据学生心中的积蓄,有什么样的体裁内容就写什么体裁的文章,不要过多地干涉,更不能给学生讲什么体裁术语方面的内容;三是,从内容上来说,尽量不让学生写命题作文。实践表明,自古至今一些名篇佳作的形成,都是作者心中先有了“内容”,然后才有了“命题”。对此,我国语文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得好:“心有所思,情有所感,而后有所撰作。”而为了应付考试“不得已而才命题作文之办法”,先命题后作文实际某种程度是不符合作文形成的规律的。然而,目前由于受教育体制和观念的制约,命题作文仍然占主导,这样就难免使学生处于被动为之的状态。那么在这种形势下怎么才能使学生有话可说,有文可做呢?唯一的办法就是教师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更多地根据他们生活经验和情趣,钻到他们“心”里去命题,使他们能够把自己的生活经验通过所思、所想和所感倾注于笔端(当然,还有个重要的前提是“积累”);四是,从培养自己修改方面来说,开始也不能要求过高,可先解决字、词、句、段、篇等方面的一两个问题,待到这些单项修改能力培养起来后,再扩大修改的范围、加大修改的难度,最终形成自改的能力。
其次,说说“收”。我认为,“收”就是在“放”过一段时间,学生已初步具有写作兴趣和写作习惯的基础上,教师要提高要求,使之更加规范。具体说,一是,从内容方面来说,可采取命题作文。但命题作文也不能只是为了应考或者是根据教师的好恶来命题,而应充分了解学生心中的积蓄,“钻到学生心里去命题”(叶圣陶先生语);二是,从体裁方面来说,可以有明确的体裁要求了。如,像《课标》中所要求的那样:低年级由写话逐渐过渡到“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书面交际”;中年级“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高年级则要写“记叙文”、“简单的议论文”和“应用文”;三是,从作文的长短来说,可以有明确的段、篇方面的要求了;四是,从批改方面来说,要有所侧重。比如从内容方面,要注重段、篇的修改。从批改的方法上,可以是全批全改、小组修改、同桌修改和自己修改。
先“放”后“收”的做法是符合学生心理规律的,其最直接的一点就是不会让学生产生“畏惧”心理。如果学生刚开始作文,就设定许多条条框框,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学生势必视作文为“畏途”,从而产生厌烦心理。而“放手”让学生大胆地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学生的心理始终是“松弛”的,情绪也是高涨的。加之在批改的时候采用“松”的做法,学生就更不会“受惊”了。当学生有了“放”的丰富经历,加上“收”时的严格要求,学生一定会形成良好的写作习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