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王》中译本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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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文学小说狮王翻译杂谈 |
分类: 前言后记 |
(以上为小说《狮子》几个法语版本以及最新出版的中译本的封面)
读者在这里读到的,并不是美国好莱坞的动画片《狮王》的故事。而是法国的一部文学作品,约瑟夫·凯塞尔的小说《狮王》。
一,故事
我手头法语原版的《狮王》,在封底上是这样介绍这部小说的:“一个女孩子与一头雄狮之间的爱”。不要以为这是什么爱情之类的东西,那只不过是一个小女孩对一只从小就受到她照料的狮子友情。当然,把这情谊叫做“爱”也是可以的,那是小姑娘对动物的喜爱,是她超出了人类博爱的对世间生命物普世的爱。
女孩叫帕特里夏,她的父亲约翰·布里特是非洲肯尼亚某皇家野生动物园的主管。
那只叫“国王”的狮子是小女孩的朋友。当年,人们在热带稀树草原的灌木丛窟窿中发现了这只狮崽时,它顶多才生出来两天,像只瞎猫一样孤立无助。从那时起,女孩帕特里夏就成了它的朋友,它的保姆。渐渐地,随着它逐渐长大,它也跟她结成了深厚的情谊,对她始终忠心耿耿,服服帖帖,她想让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
帕特里夏的母亲茜贝尔讨厌那狮子“国王”成天跟女儿呆在一起,想方设法地分开他们俩,但无论是寄宿学校,还是出外游历,都无法把两人隔开。绝望中,她甚至恳求丈夫把那狮子打死算了。
帕特里夏看到雄狮“国王”有了两只母狮作为生活伴侣后,嫉妒心大发。“国王”为阻止狂躁的母狮对女孩的进攻,不仅挡在了母狮和女孩中间,而且还主动出击,让意欲行凶的母狮屈服了下来。
“国王”与小姑娘的故事,在小说结局时出现了情节突变的高潮,死死追求着帕特里夏的黑人马赛(或应翻译为马萨依)部落青年奥里乌嘎,突然向狮子发出挑战,朝狮子投出了长矛。而帕特里夏见狮子负伤流血,就像自己在负伤流血一样,怒不可遏地放开狮子向勇猛的斗士奥里乌嘎扑去。
就在狮子即将用獠牙咬住奥里乌嘎脖子的一刹那,已经闻讯赶到的布里特开枪射准了狮子的心脏。
见父亲亲手杀死了自己最亲爱的动物朋友,帕特里夏顿时疯狂起来,她无法原谅父亲的这一罪过,心灰意懒的她决定离开父亲母亲,永远地离开森林,离开这个皇家野生动物园,离开她气息所依的野性万物,遂母所愿地去城市丛林……
二,人物
这部小说的主要无疑是帕特里夏,而她的朋友,叫“国王”的雄狮,也可被看作是一个“人物”。另外,孩子的父亲、母亲分别在女儿和狮子“国王”的友谊关系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
作为次要人物的,则有英勇、无畏、莽撞、嫉妒的马赛族青年奥里乌嘎,忠诚、睿智、老到的独眼猎人基霍洛等。
帕特里夏自幼就在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皇家野生动物园中成长,它留着圆球状的发型,穿着方便爬树登高的背带裤,成天跟野生动物呆在一起。她的身边总是形影不离地跟着两个小动物朋友猴子尼古拉、羚羊桑贝琳。她被皇家动物园里的黑人说成是:“狮子的孩子”,依我看,她简直就是狮子的“小母亲”。在这部小说中,帕特里夏无疑是第一号主人公,是野性、自然、天真、淳朴的象征。
正因为她的狮子的孩子,是动物的朋友,所以她断然决然地说:“我讨厌,我诅咒所有的白人狩猎者。”
当地的黑人对她是又喜欢又害怕。喜欢,是因为她的天真、淘气、调皮,跟动物的亲密无间;害怕,则是因为,她毕竟是皇家野生动物园的主管的宝贝女儿,握有一种权势;当然,另一方面,也由于狮子“国王”对她的服从,她似乎比“国王”还更威严。
从一段描写中,读者便可见帕特里夏与父亲关系之一斑:那是在布里特当着土著的面进行工作巡视时:
突然一个球状发型的脑袋扒开了围观人群,出现在布里特身后。这个披头散发的淘气鬼粗野地尖叫了一声,小黑孩们不得不停止了攻势。接着她跳上布里特的腰,扒着他的脖子,嗖一悠坐上了布里特的肩膀。……帕特里夏不用说话,这一切都表现出她对温情的渴望和对占有的得意洋洋。她用动作宣扬着:“快看,看这个巨人,这个皇家动物园的主人。看他!他是我的,是我一个人的。我想对他怎样就怎样。”
狮子“国王”,不是一般的纯粹野狮子,因为它从小得到了人类的关爱,关爱它的人,除了帕特里夏,还有她的父亲布里特,以及老猎人基霍洛,等等。在帕特里夏的始终陪伴、照料下,小狮子渐渐长大,从小猫一般的幼崽,慢慢长成为大猫一样的幼狮,生气勃勃的小狮子,青春期的无畏猛兽,一头真正的但还没完全定型的狮子,直到最终变成一头被称作“国王”的雄狮。然而,女孩子对狮子的权威没有变,他们之间的情谊始终没有变。而这一友情后来也为小说的叙述者所见证。
“国王”死的时候,对人的行为不理解,为什么有人要杀死它呢?奥里乌嘎把长矛刺向了它,它还可以还击,而当布里特把子弹射在它的胸膛中时,它却茫然了……
狮子侧卧着,睁着眼睛,脑袋贴在草地上,仿佛还在等待帕特里夏依偎着它躺下。帕特里夏也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最美丽的游戏就要结束,这个最珍贵的生命即将完结。她向国王俯下身子,想抬起曾经守护过她的爪子。可这只爪子死沉死沉,她只好任其耷拉下来。她又把手伸向那双金色的眼睛,那双往常总是对她笑眯眯,眨巴的眼睛。而此时这双眼睛已经没有任何了表情,任何光彩。……
国王的脑袋一动不动,嘴巴死气沉沉地大张着。眼睛仿佛蒙上了一层毛玻璃。只有大群的苍蝇围绕着已经暗沉的伤口盘旋,嗡嗡作响。
帕特里夏的母亲茜贝尔,长了一张苍白的面孔,几乎总是戴着墨镜。她是欧洲或曰西方文明的代表,或者,可以退一步说,是生活在野性环境中的拼命维护点点滴滴的文明的代表。她已经跟布里特在那“丛林中可以俯瞰里夫特山谷壮丽、原始美景的白色小教堂”中完了婚,作为皇家野生动物园的主管的夫人,人们不难想象她当时拥有那些财富时的幸福感。
但是茜贝尔很不满女儿在充满野性的非洲大自然中的生活,总“希望她将来去法国受教育,学习如何梳妆打扮,让她的举止像一个在巴黎出生的人”。她也采取过措施,让她从野蛮的大自然走向文明社会,但没想到“寄宿学校把她都折腾病了”。女儿根本就不领母亲的情,在内罗毕上流社会的寄宿学校,尽管她很快就发现她比所有的女孩学得都好,而且本来可以跳一级或者两级,她却故意说蠢话,干蠢事,以便被尽快遣送回来。因为,她在寄宿学校实在是厌烦得要死。关于孩子的教育问题,始终是令她头痛的“家庭烦恼”。
而那位身体并不在场,精神却无处不在的莉丝·达尔布瓦,则是隐藏在母亲茜贝尔背后的欧洲文明的真正代表。
小说故事的叙述者“我”正是因为莉丝的某种关系,才跟这对夫妇来往的:莉丝是当年茜贝尔在瑞士寄宿学校时的好友。“我”带了莉丝写给茜贝尔的介绍信,来到皇家野生动物园小住,这才认识了帕特里夏。也正是因为叙述者“我”是从莉丝那里来的,因此在一开始也被帕特里夏和茜贝尔当作是欧洲文明的代表(尽管母女俩看这问题的视角根本不同),其任务就是把帕特里夏带回到欧洲去。
布里特的形象则比较复杂:这张蓬乱头发下野兽般的面孔——是武力、强悍、野蛮的代表,也是权力、秩序、责任的象征。这位约翰·布里特曾有过惊人的往昔:他名声在外:“偷猎象牙和犀牛角的公牛布里特,枪不离守的职业猎人公牛布里特,全区大个头猎物的终结者公牛布里特”。他当初为什么要杀动物?布里特的解释是:“要想准确地杀死野兽,就要先了解它们。要了解它们就要喜欢它们。而越喜欢它们就越想杀死它们。现实比我描述的还要糟糕。正是因为人们喜欢这些野兽,才更想要杀死它们,体会以此带来的快感。无所谓是否饥饿,无所谓代价多少,无所谓有没有许可,无所谓是否在禁猎区,无所谓野兽有多危险,这些都不重要。只要它是漂亮的、高贵的、可爱的,只要它用它的力量或优雅打动了您,那么您就杀死它。”后来,他当上了皇家野生动物园的主管,作为当局的责任人,履行着保护动物,维护自然秩序的任务。他放任、鼓励、帮助女儿跟动物沟通,因为他生性喜爱野兽和自然,但为保护她的安全,以防万一,他不得不派老猎手基霍洛暗中跟着她……
对莉丝(甚至在一开始还包括因莉丝的关系而来野生动物园的“我”)布里特心存戒意,他曾这样抱怨那位远在瑞士的女士:“真不敢相信,像莉丝这样自负空虚,只爱打扮的女人竟能在一万公里以外给我们制造这么多麻烦。”
最后,当他见到狮子死死地压住了马赛人奥里乌嘎,就要把那勇士撕成碎片时,他毅然决然地开了枪,一弹命中“国王”的心脏。这个早年外号叫公牛的布里特,终于在关键时刻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要保护动物,除非动物威胁到人类的生命”。
作者约瑟夫·凯塞尔认识一个叫塔贝雷少校(major Taberer)的朋友,他就在非洲的一个野生动物园当主管,行使保护动物的使命,而且这部《狮王》就是作者在他的家中小住时构思的。不过,凯塞尔强调说,布里特、茜贝尔和帕特里夏形象都是虚构的。但他同时又强调说,塔贝雷少校在保护野生动物事业中体现出的经验和责任,对他这部小说的写作,无疑有着很大的影响和启迪。
而那个曾经被狮子撕得遍体鳞伤的独眼猎人基霍洛,还有从小习惯了喝牛血的马赛人奥里乌嘎,从某种程度来说,应该也是亲近自然的种族的代表。他们在小说中几乎没有言语,只有动作、行为。这一点,多多少少说明,他们在作者眼中,只是一些配角,不过,他们的举止行为,还是不无惊人之处,至少不缺强悍、野性、英武、忠勇之气。例如那位奥里乌嘎,他生性就喜搏斗,从来就不怕狮子一类的猛兽。为了赢得帕特里夏的爱情,他好几次准备伏击“国王”。最后一次,他本来已经投出长矛,刺伤了“国王”,但“国王”在帕特里夏鼓励下一跃而起,扑向那头戴狮鬃的彪悍的马赛人。于是,读者们见到了两种“狮子”的交锋:
我有些认不出这个身影了。他像是从蒙昧时代走出来的人。手中巨大的盾牌遮住了身子。闪着黏土和古铜光辉的头发上面飘动着光环般的狮鬃。……
狮子以异常的轻巧站起身,鬃毛挺立,嚎叫着一下子扑到奥里乌嘎身上。两种鬃毛,一活一死交织缠绕在一起。
他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对待自然的做法,在一些欧洲人眼中,似乎有些荒唐,至少是不好理解。但毫无疑问,他们与自然、与动物的关系,要比文明人更简单,也更和谐。
三,话题
其实,小说中,还有一个十分美妙的形象,可那不是某一个人,而是非洲草原的一片景色。不过,我们确实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个大写的“人物”,因为它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充满生命活力的自然,请看:
此处是一个宽阔平滑,波光粼粼的圆形河滩,过去曾是一汪湖水。月光反射在水面银波闪耀。在这片延伸到乞力马扎罗山的月光幻影之中,我们看到受到自由空间,清新空气和皎洁月色吸引的动物正在嬉戏。体型庞大或力量凶猛的牛羚,长颈鹿还有野牛正在迷人的马戏场中安静地散步。斑马、格兰特瞪羚、黑斑羚在干涸的湖中间混杂在一起,形成一个无边的圆圈,既无重力又无物质。这些被镀上了银月和水墨颜色的,超脱了肉体的身影,在天幕中轻巧、迅速、自由、优雅地摇摆,站立。它们的动作比白天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加高贵和迷人。这正是受月光浸润,引导而完成的疯狂,神圣的舞蹈。
任何一个热爱自然的人,面对着它,都会被它的雄伟、壮丽、博大、广袤所感动和振奋。
然而,欧洲的某些文明人与非洲的自然是那么的格格不入。读者可以从布里特的口中得知:有那么一位在乞力马扎罗山下也不忘戴齐珠宝首饰的女士,“可惜某天早餐时,她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被一群猴子夺走”。还有一些游客,则因为临时住的茅屋里没有冰箱而牢骚满腹。
作为旅游者的“我”,尽管也来自欧洲,但毕竟对大自然,对野性的动物,对非洲的原始生活充满敬意,也能理解和欣赏帕特里夏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当然,相比于“野兽们的女巫” 帕特里夏,他就差得远了。
帕特里夏对野生动物的理解和热爱,应该远远地胜过一些同样也热爱并且想保护动物的成人。有这样一段话,颇能说明问题:
“这些野兽不需要您,”帕特里夏终于开口了,“和您在一起,它们就不能像自己希望的那样安静、自由地玩耍了,像它们平常习惯的那样。”
“可是,我喜欢它们,这你也知道。”
“那也不行,”帕特里夏反驳道:“野兽和您合不来。必须得懂它们,但您不懂……而且您也不会懂。”
小说设计了一个悲剧结尾:“国王”死后,最终,帕特里夏还是在欧洲文明的进逼下失败了,屈服了。
我们看到,她含泪告别了大自然,告别了充满了温情和自由的动物世界,要去内罗毕,要去她以前曾经去过的寄宿学校。这是一次真正的告别。告别自然,走向文明。但是她心有不甘,她得发泄,她得爆发:
帕特里夏抖得越来越厉害,越来越快。她主动抓住我的手,像一个溺水的人一样,紧紧把它攥住。
“就剩它一个人了。”她呻吟着,“就剩下它一个,永远的。”
发出第一声啜泣是艰难的,就像嘶哑的喘息,随后的抽泣则轻松起来。
帕特里夏哭了出来,就像任何一个小女孩那样,就像任何一个人类的孩子那样大哭起来。
而野兽们则仍在跳舞。
小说人物帕特里夏的故事,使我不仅想起另外一个法国小女孩,那位在真实生活中长期与野生动物为友的小姑娘蒂皮。
蒂皮的父亲是摄影师阿兰·德格雷,长期在非洲的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等地工作,拍摄那里的沙漠、草原、动物。她从小跟着父母在非洲长大,在野生动物中间无忧无虑地生活。有一本书叫《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记述了小蒂皮对大自然和野生动物的赞美,以及对她与动物相伴的童年生活的回忆。那本书上生动活泼的文字,尤其是那些色彩斑斓的照片,记录了蒂皮与大象、豹子、鸵鸟、斑马、狒狒、蜥蜴等动物亲密无间的友谊关系,还有她对它们的深刻理解与认识。
后来,到了上学年龄,蒂皮不得不回到法国,跟同龄人一起在巴黎上学,比他们稍晚几年开始接受欧洲文明的熏陶。她遇到了困难……尽管我们不知道她后来是如何生活的,因为法国社会要保护小明星(她因为童年时代与动物为友的“历险”生活……成了法国家喻户晓的生态大使级别的明星),不让媒体采访她。我们从媒体那里再也没有得到关于她的最新报道,但通过他父母的讲述,我们还是得知了她的一些近况。例如,她的父母离婚了,她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很复杂的家庭问题,更何况这还是许多从生下来就接受西方文明的孩子所无法面对,无法解决的难题。
我在想,颇有些担心地想,真实生活中的蒂皮·德格雷的状态,大抵就是小说中帕特里夏将要面临的明天。
四,作者
小说《狮王》的作者约瑟夫·凯塞尔(Joseph Kessel, 1898-1979) 出生在阿根廷,父母都是俄国犹太人,后移居法国。1915年才17岁时就当了新闻记者和演员。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次年他即投笔从戎,在空军部队服役,屡建功勋。
在六十余年的漫长文学生涯中,凯塞尔著作等身,结集出版的传世作品有七十余部,论字数不下一千万字,其中长篇小说就有14部。而《狮王》正是使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殊荣的扛鼎之作。《狮王》之前,他的主要作品有《机组》(1923,写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军人生活),《俘虏》(1927,获得了法兰西学士院小说大奖),《三色花》(1928,写一个医生妻子的平静生活和欲望),《致命一击》(1931,写一个女人神秘的游荡性格),《方帆》(1932,又译《明确的命运》写两个逃离欧洲社会的冒险家在红海地区长年的奇遇),《影子部队》(1943,写抵抗运动中的特工活动),《火的土地》(1948,写自己对犹太人传统的忠诚),《不幸之塔》(1950,写吸毒者的心理)等。《狮王》之后,写作了《骑士们》(1967,写阿富汗草原上美妙而野性的自由)等主要作品。
1962年,他入选法兰西学士院,成为四十名“不朽者”院士之一。他获得的勋章还有荣誉团的大军官勋章、文学艺术指挥官勋章,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大战的十字勋章。
1958年春,《狮王》由法国伽利玛出版社首次发行,立刻引起读者和评论界的热烈反响,很快就跻身于畅销书之列,至今的法语版印数已达数百万册。作者当年因此书而获大使文学奖,次年又一举夺得第九届摩纳哥文学大奖。
1975年,凯塞尔的全集出版,达30卷。
对凯塞尔的生平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找伊夫·库里埃尔(Yves Courrière)写的传记《约瑟夫·凯塞尔,或沿着狮子的踪迹》(1985)来读。不过,这部传记,还没有被翻译成汉语。
当然,要了解凯塞尔,最好还是去读他写的作品。现在,《狮王》既已出版,那么,就请中国的读者先来读一读它吧。
余中先
2011年8月6日七夕之夜
写毕于北京蒲黄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