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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赏析 |
分类: 吾爱之杂谈 |
摘自:《读者》
很奇怪,我们对自己过错的审视,往往不如看待别人所犯的过错那么严重。正如德国神学家肯比斯所言:“我们很少用同样的天平去衡量邻居。”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们对导致过错的背景了解得很清楚,以至于我们对于别人的过错不能原谅,对于自己的过错就比较容易原谅,从而使我们常把注意力集中于人家的过错上。即使我们有时不得不正视自己的过错,也总觉得它们是可以宽恕的,这是因为,无论我们自己是好是坏,我们只能容忍自己。可是轮到评判他人时,就完全不同了。我们会用另外一副眼光去品评他们,往往使旁人体无完肤,一点也不留情面。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假使我们发现旁人说谎,我们的谴责是何等严酷啊,可是,我们又怎能说自己从没说过一次谎,也许还不只100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