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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之名:哲学和建筑学的交谈

(2013-01-17 16:50:03)
标签:

杂谈

分类: 12杨迪/10寒宵/07余琪

玫瑰之名:哲学和建筑学的交谈

——记“日常生活与建筑”,第三届“建筑-现象学”研讨会

 

 

玫瑰之名:哲学和建筑学的交谈

玫瑰之名:哲学和建筑学的交谈
(会场内/外可见的“日常场景”,恰包含了对“日常”的理解差异)

 

 

我们的头脑所想象的秩序像是一张网,或是一架梯子,那是为了获得某种东西而制造的。但是,上去后就得把梯子扔掉,因为人们发现,尽管梯子是有用的,但是没有意义。

——翁贝托·埃柯[1]

 

  “玫瑰”在西方学术史上一直是一个意涵最丰富和复杂的符号。1913年,葛楚德·斯坦因(Gertrude Stein)为此写下了著名的诗句:A rose is a rose is a rose.这句话中的“玫瑰”,既是玫瑰之名,又是玫瑰之实:由于所有人都认识玫瑰,所以在我们要描绘它时,无需赘述,仅需用其名字——一个能指的符号来概括,便可让读者如见其实。

之所以在一篇“会议纪要”的开篇提到“玫瑰”的问题,是因为此次会议不仅仅是学科内部的一次建筑学科内部的交流活动,更是一场“建筑”与“哲学”这两个思维方式和语言体系差异颇大的学科之间的碰撞。在这场名为“建筑-现象学”研讨,主题为“日常生活与建筑”的会议上,恰恰可以听到对“符号”和“实质”的理解不同导致的有趣谈话。基于此,本文想要努力厘清哲学学者和建筑师口中的概念:“他们”和“我们”对空间,设计和日常性的认识,真的是同一支“玫瑰”吗?

 

1.诠释:思维和实践的场域

台湾国立中山大学(在会前的笑谈中,“中大”这个名称作为符号也在现场获得了不同的意义:国立中山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的游淙淇教授在演讲中谦逊的谈道,哲学在生活世界上似乎找不到实践的场域,今天的讨论或许提供了一种可能,使建筑能够成为哲学实践的场域。如果把建筑学自身来一次“道器相分”,那么建筑可以被理解为在营造物质空间的同时,编织社会空间和暗喻设计者潜意识的精神空间。这种列斐弗尔所说的“编码-解码-再编码”,在形而上和下之间切换的复杂过程,也许能够被哲学家用来追踪逻各斯的存在。但建筑术施用的对象:“空间”,在哲学家眼中是作为名字的玫瑰,是抽象和去地域性的符号,仅仅与“身体”这一最为普遍的存在状态相关联。而建筑师眼中的空间,则多数时候都是作为实体的玫瑰,是最直观的物质属性“空间”。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与“此在”(Dasein)相分离的一种“用具”:一片无人的旷野,原始的山洞,都是物质存在的空间。只有当空间与此在发生关联,即获得“当其无,有室之用”的“室用”之时,才与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所谈的作为主观反映和承载的“空间”有所联系,而此时它被称为“场所”,又与建筑师口中的“场所”产生意义的混淆。

倪梁康先生在他名为《建筑的政治》的演讲指出现象学家和建筑设计师的不同:前者并不问什么是____(空间/红色/美),而追问“我”怎样意识到什么是____,他们是一贯的反思者;而后者却是天生的“左派”,永远处于对过去的解构,和对新形式的创造中。在一个归纳,一个演绎的学科中,如何取得论述逻辑的统一? 或曰建筑设计师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谈论自己对哲学意义上的空间的创造?而哲学家又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用自己语言体系中的空间来指代他们所研究的建筑现象?

在这次研讨会上,这个现象发生在来自于两个学科背景的学者们对“公共空间”的讨论上。以汪原先生为发言代表的建筑师群体遭遇哲学家们的诘问:中国有真正的公共空间吗?冯江、冯路先生试图用中国礼器的非纪念碑性和“祭物/礼物的流动”所体现的中国社会关系来解说中国传统城市中广场、雕塑和社交场合的缺席。但要真正解释这个问题,也许更关键的是追问“公共空间”这个被混用于两个学科之间的词:哲学家笔下的公共领域,与建筑学语境中的“公共空间”差别几何?正因有着学科“意义节点”的不同,哲学家沿袭哈贝马斯,阿伦特和桑内特的观点,将公共空间定义为政治的、行动的和非人格的事件得以发生的物质载体;而建筑设计者却往往希望将公共空间定义为使日常交往得以开展的场所,努力想使之带上一种身体体验得到的脉脉温情。在这样“亲密”的空间想象里,显然难以践行哲学领域所谓的“公共性”:一套为陌生人之间的交往提供保障的游戏规则。

对此,笔者较为认同的态度是在谈论“玫瑰”之前“互赠玫瑰”:学科间的交叉要以学科语言体系的明确为前提。正如历史学家王笛在谈论中国的公共空间时指出,“不是‘公共领域’这个概念是否可以用来研究中国,而是采用这个概念来研究中国时,怎样定义这个概念的问题” [2]。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当我们谈论空间这个“实践的场域”时,哲学和建筑学谈论的是否是同一个所指。

 

2.过度诠释:机械复制时代的建筑

本文的名字来源于百科全书式的学者翁贝托·埃柯受一家意大利出版社之邀于1980年写成发表的第一部小说《Il nome della rosa》(中文本曾译作“玫瑰之乱”,“玫瑰之名”,“玫瑰的名字”等)。这本小说建构了一个迷宫,几乎囊括了20世纪一切与符号和本质有关的辩论:作者与读者,文本和误读,权力与诠释,隐喻和象征等等。甚至此书发表后在理论界掀起的轩然大波和解读热潮也成为埃柯“文字实验”的一部分,基于此他又出版了《〈玫瑰之名〉备忘录》。实际上,埃柯自己对“词与物”问题的观点,在他与罗蒂(Richard Rorty)、卡勒(Jonathan Culler)、罗斯(Christine Brook-Rose)这三位知名人文学者的辩论文集《诠释与过度诠释》一书中得到了最为鲜明的阐释。在这场辩论中,埃柯谈道:我所提倡的开放性阅读必须从作品本文出发(其目的是对作品进行诠释),因此它会受到本文的制约[3]。他忧心于“读者中心论”和神秘主义的无限诠释倾向,因而对存在主义、海德格尔和罗兰·巴特持有批判态度,在埃柯眼里,一定存在着某种对诠释进行限定的东西[4]。由此观之,作为符号学家的埃柯似乎比任何现代建筑学家都要更“右派”:坚信尽管“作品意图”和“读者意图”之间必然存在着罅隙,但这并不能宣判文本的“意义”不再具有确定性,仅只是失根之兰。

而在认识到“现代性无处不在”的设计者看来,20世纪之后的建筑学所要面对的是“机械复制”带来的美学问题,罗兰·巴特的名言“作者死了”,在研讨会上不止一次被提及。的确,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为诠释提供了无限的可能,进一步地,网络时代身份认同的裂变又使对诠释的诉求比过去任何一个时期都更强烈的被需要。因此在与会者的讨论中,作品解读、个体经验和投射成为反复被提及的焦点之一。葛明先生名为“白天和黑夜/白天/黑夜”的概念空间装置不再具有传统建筑学模型-工具的意义,而成为了可以自由演绎“读者意图”的开放符号,反复的游荡在读者的视野。但悖论的是,“言说”的存在证明了作品实际上仍然无法完全摆脱创造者的意图存在。同时,李华先生指出某些时候文本甚至可以体现作者也未能察觉的“隐藏意图”,如对媒介传播的取悦:为了取得“眼睛的愉悦”,建筑师对作品的传播形式——图片、视频和模型在视觉上极尽美化,而忽略了他想要通过传播的内容——对身体、经验和记忆的喜好。

回到研讨会的主题:“日常生活与建筑”来看解读文本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是翁贝托·埃柯所谓的“经验读者”,而在设计者对建筑的“言说”中,希求的却是“标准读者”[5]。这个矛盾怎样调和?建筑师的强势显然是不可行的,正如阿道夫·鲁斯将他的建筑、家具和居住者的服装都以设计加以“规范”的尝试以失败告终。也许如哲学家所建议,抱持一种在超越和世俗,积极和退却,上帝和游荡者“之间”的态度和身份,才能在“符号”和“意义”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在这个异化的世界中留出一个真正属于“日常”的角落。

翻着是时零散的笔记行文至此,发觉本文“会议记录”的主题已经在不知不觉涣散出去了。忽然想到《玫瑰的名字》最后一章,阿德索在重返他青年时期受困的“藏书馆迷宫”时发出的感慨:“(那些被焚毁的抄本的碎片)经我耐心的拼接,结果我好像是建了一个小型藏书馆,它象征那座业已消失的庞大藏书馆,一个由片段、印证、不完整的句子、残缺不全的书本构成的藏书馆。我越是读着这些残缺的书目,就越是深信那是偶然的结果,并不包含任何信息”[6]一次哲学与建筑学对谈的会议经历,对每个与会者而言,又何尝不是一部“不知为谁而写,也不知主题是什么”[7]的“手稿”呢?  

 

 

 

                                   衡寒宵

2013年元月17日 作于重庆

 

 

  

 

 



[1] 翁贝托·埃柯著,玫瑰的名字,沈萼梅 刘锡荣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P549

[2] 王笛 著,李德英,谢继华,邓丽 译,街头文化: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1870-1930,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P5

[3] 艾柯 等著,王宇根 译,诠释与过度诠释,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 1997P27

[4] 艾柯 等著,王宇根 译,诠释与过度诠释,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 1997P48

[5] 马凌,玫瑰就是玫瑰,读书,2003/02P151-152

[6] 翁贝托·埃柯著,沈萼梅 刘锡荣译,玫瑰的名字,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P557

[7] 翁贝托·埃柯著,沈萼梅 刘锡荣译,玫瑰的名字,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P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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