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去超市购物,见一老妇站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旁怒骂,旁边一个五六岁的小孩怯怯地拉着她的衣襟。原来,她在购物时,三轮车的蓄电池被人偷走了。有人叫她赶快报了警。警察还没到,她的老伴听到信儿从家里赶来,用自行车带来了备用电池。老头不以为然,说:“报什么警?他穷得吃不上饭才偷呢,算救济他了!”这话引起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A:“干这种事的人,吃的穿的都比你我好!”
B:“真穷得吃不上饭,也不能偷。人穷志不短嘛!”
C:“小偷,强盗,贪官,还有那种厚脸皮的人,都该杀!他们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 …
在回家路上,我由此想到了人们常说的生活质量问题。
——大约,人们都在关心自己的生活质量。一般讲,事物在一定数量的基础上,质量是重要的。毫无疑问,一个人的生活质量应当是有条件的。
首先,自己要有一定的能力作保障;
其次,自己的能力不能全部用在自己身上,必须按伦理按良知自觉承担起对群体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尽管这方面的弹性很大;
第三,“质量”的标准要和以上两个条件相匹配。
——人的一生可分成若干阶段。婴幼儿阶段,人自己没有能力安排什么,一切听凭“上帝安排”。随着成长,人逐渐有了安排自己生活质量的能力,同时也逐步懂得自己的生活质量是与他人密切相关的。当一个人进入成年阶段时,可以摆脱“上帝”的束缚,自己的事自己可以做主;但几乎同时,又出现了另一组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人,自己变成了“上帝”,要为他人安排一切。当人进入老年阶段,自己的生活质量更多地依赖别人的安排;当然还有相当大的比重是与自己以前阶段的状况相关。
有的人想到暮年的被动,就自作聪明,趁自己能作主的时候,要“好好地讲究生活质量”。他们的“质量”标准,往往不限于心理感受,更多的是无度的挥霍,“二小拉胡琴——自顾自”,“今日有酒今日醉”,“及时行乐”…
有的人甚至把此状态前移到长知识长能力的阶段,不肯用功学习,一心追求眼前的生活质量。
——对于这个问题,前人之述备矣。
孔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范仲淹说:“吾尝求古仁人之心…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唯斯人吾谁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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