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2009-08-28 17: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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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言七言平仄孤平口诀格律近体诗文学原上草庐总结文化 |
分类: 社稷感怀 |
前人总结出一个“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这个口诀,也就是说五言句子逢一、三位置上,七言句子逢一、三、五位置上的字(五言的“五”位置上的字是不能更换的)平仄可以不论,而五言二、四位置上、七言二、四、六位置上的字,其平仄必须明确、严格,不可含糊。如此,除每句的尾字外,逢单位置上的字,其平仄就有了变通,这也是格律诗的严格之下的一种自由。这个口诀对于初学格律的人来说,是有一定作用的,因为它简单明了。
但是,“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个口诀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容易对初学者造成误导。这个口诀虽然在一般情况下是相对比较正确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却不一定适当。有时“一、三、五”不能不论,某些情况下“二、四、六”也不见得就“分明”。
比如: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孤平可是近体诗的大忌。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古人作品中偶尔能见到不论的);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再如,对于“平平”脚的句子即“仄仄仄平平”和“平平仄仄仄平平”来说,前者第三字,后者第五字也不能不论,否则会出现“三平调”,即句子的结尾是连续的三个平声字,这同孤平一样,也是近体诗之大忌,必须避免。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不是完全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这个有专门的拗救之说。七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