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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手机扫黄

(2010-01-19 14:12:09)
标签:

黄色网站

黄段子

公安部门

移动公司

杂谈

分类: 三、杂谈

    最近,手机扫黄成了舆论的热点,普遍受到老百姓的关注,其主要打击的一是手机黄色网站,二是用手机发送黄色短信。

    手机上黄色网站确实应该取缔,但说白了这其实和手机没啥关系,主要问题是黄色网站。只要公安部门加强对网站的监管,一旦发现有涉黄网站就给予关闭,那么也就不存在手机上黄色网站了。

    但觉得可笑的是手机发送黄色短信。现实生活中,通常发送黄色短信的,要么是很要好的朋友之间,要么也有同事之间开开玩笑的。在繁重的工作之余和单调的生活之余,偶尔发一个可以缓和一下气氛,调节一下心情,不伤大雅。而且大家都知道,能相互之间发这种短信的,一定是关系比较融洽的,相互之间都能接受的人,更何况不会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了。当然也有个别别有用心之徒利用这种短信故意骚扰别人,想达到某种见不得人的目的,但作为管理者,对两者是难以区别的。

    手机扫黄也要“投鼠忌器”,避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和正当的通信权利。中国移动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而这“一系列关键词”究竟包括哪些词语,目前我们并不知晓,这显然是不应该甚至很可怕的。你要阻止人们用手机发“黄色淫秽”信息,首先得让人们知道什么样关键词涉黄,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否则就相当于给老百姓“下套”,给消费者设置 “陷阱”,这比一些交警“暗中执法”更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实际上,通过设置关键词来过滤手机短信,这种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大可质疑。前不久就有这样一件尴尬事:南京电子技术研究所网站上的一些页面无法访问,究其原因,原来是“民用雷达广泛应用于……港口交通管制等领域”这段内容惹的祸,正常的“港口交通”因“口交”二字变得敏感,网页被屏蔽。这样的事情很搞笑吧?那么,谁能保证有关方面设定的敏感词不会“滥杀无辜”,从而影响人们的正常通信呢?

质疑手机扫黄    更重要的是,制黄、贩黄、利用淫秽色情牟利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而朋友、熟人之间用手机发送“黄段子”,在对方愿意接收的情况下,其实就相当于两个人悄悄地说荤话,既不违法更不犯罪,这种行为不会对第三方、对社会构成任何危害。进一步说,一个人用手机给自己的妻子发“黄段子”,这其实与夫妻二人在卧室里说“私房话”没什么区别。夫妻之间说“下流话”不关他人的事,同样,夫妻之间用手机发“黄段子”不关他人的事,更没有中国移动什么事。

    还有值得大家思考的是,一直以来普遍泛滥的垃圾短信。对此,广大手机用户非常反感,而且意见很大,特别是那些诈骗短信,已经造成了很多人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扰乱了社会秩序。为什么移动公司和公安部门对此束手无策,任其继续泛滥呢。而对手机发送黄色短信,在短短的几个月内,确能做到说取缔就能取缔。原因其实很简单,对黄色短信,国家9部委联合进行了布置,所以移动公司重视了。那么国家9部委怎么不去调查一下垃圾短信和黄色短信哪个更让老百姓头疼和反感,哪个更应该迫切需要取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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