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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农力挺“真维斯”冠名学校建筑的是与非

(2011-09-19 06:01:40)
标签:

校园

分类: 杂文·评论

华农力挺“真维斯”冠名学校建筑的是与非

文/王者清风

华农力挺“真维斯”冠名学校建筑的是与非

17日,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勋来到华南农业大学,再次高调冠名高校建筑——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华农副校长王浩表示:华农不会出现之前清华的“摘牌门”事件,也不会迫于压力取消企业冠名,会敞开大门欢迎这种企业与高校之间建立联系的方式。(《羊城晚报》 9月18日)

前段时间,真维斯在清华冠名第四教学楼,命名为“真维斯楼”。此事一出,舆论哗然,这一冠名久被垢污,最后以不知被谁“摘掉”收尾。但是,透过这个事件,人们对大学引进商业化的讨论却从未停止。

在清华的“真维斯楼”牌失踪之后,在华农又出现了“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虽然不算什么新鲜事,但人们对此的质疑之声又起,很多人认为这牌子迟早得被“摘掉”。华农的校方对此给出了明确的回应,“华农不担心,也不必担心”,华农承诺不会“摘牌”。从华农校方铿锵的语气中,可以感受到华农不怕重蹈覆辙是有底气的,它有的“是”。但广被垢污的商业化冠名能在华农注定不会有转折,我想这话背后也有它的“非”。

华农校方之所以敢做出不“摘牌”的承诺,而不怕被社会各界数落,它有“是”的道理。真维斯捐资100万元人民币资助援建,华农则在《捐赠法》的许可范围内,给予真维斯“冠名”的回报。在现有法律的框架下,这是无可挑剔的,属于合法的大学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难怪华农在做出承诺时,有那么厚重的底气。

真维斯冠名有它的“是”,但其背后的“非”同样不容忽视。据《南方周末》针对清华“真维斯楼”冠名的调查显示,有七成人是反对的,在华农的冠名也不会好到哪儿去。商业冠名让人感觉很不自在,看楼名感觉像在看广告,且字里行间透露着一股很浓的商业气息,与大学的环境格格不入。倒不是有“精神洁癖”,学校的建筑当然可以商业化冠名,如果仅停留在名字上也就罢了,习惯了就好。如果商业化冠名后,还要在大学的其他方面继续侵入,也许会使大学变“富”,但绝不是大学之福。

大学建筑商业冠名不是不可以,但应该有一个好的冠名规则。建筑名称之前直接加上商家名称,并且永久保持,这种方式很低级也很不经济。冠名实质上也是在给企业做广告,捐赠的钱应该算是“广告费”,既然类似于做广告,那就应该有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尤其不能永久保留,试想100万放在央视黄金档你能投几次?名称最好使用作为副标题的方式,不要去改变建筑原有的名称,因为建筑名称也是校园文化的一部分。

大学引进商业化一定得讲究方式和方法,否则只会这样合法不合情,做法正确但很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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