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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杂文·评论 |
“考试作弊”用钱可以赎“罪”?
文/王者清风
在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学生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作弊,要被罚款1.2万元,否则就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并且要被开除学籍。该学院一副院长称:开除作弊学生的学籍符合教育部门的规定,交钱的只是留校察看,而且交与不交都凭自愿,不想交就走人。(《新京报》7月10日)
四六级考试在中国大学的考试体系中,算得上是很有名气的,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每个人都考过,有的人甚至不只是考过一次。因为考不过四级拿不到学位证,这是很多学校的规定,而且在就业时四六级的通过情况也会成为考核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所以四级证是很多人上大学之后去考取的第一个证。为了这个证,人人都费了不少心思,有的人在努力学习,有的人想偷懒作弊,每年因为四六级考试作弊被处罚的学生不再少数,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记过,然后继续在校就读,像哈理工远东学院这样严厉且和钱挂钩的还真是不多。
刚来大学时,我们就知道,考试作弊严重是可以开除学籍,但一般的纪律处分分为五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这五种处分是依据学生的过错严重程度递进的,要么“留校查看”,要么就“开除学籍”,只能二选一,而且被定性了之后案规定是不可以随便该来该去的。而哈理工远东学院在这个问题上不仅可以转换,而且还把一万二当成了转换的必要条件,这到不是不懂规则,倒像是在利用规则达成“乱收费”的目的。
花一万二可以“救赎”自己在考试作弊中犯下的错误,想不想“救赎”随学生“自愿”。其实,自愿是一种虚假说辞,收钱才是目的。据其校园网上的介绍,哈理工远东学院是普通高校本科独立学院,亦即本三批次院校,众所周知,这类院校收费较高,每年学费多在一万元以上。学生们交了如此高昂的学费后,如果不交1.2万的罚款,就要被开除学籍,那么怎样选择可以想见。说到底,学校之所以不顾教育部的规定,用钱赎过错,根本上还是在“向钱看”。
只是,这种“向钱看”实在有点赤裸裸了,而且带着霸气外露,怎么看也不像是一所高等院校的行为,反而很容易让人想起电影中的“鹅城”。
违背法律规则,以钱赎罪的事件,近年来可谓不断。当大学在“向钱看”中,向众多学子明确阐述着钱可以赎错的理念,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扩散效应。应该说,在这起事件中,学生的权益,教育主管部门的若干规定,大学最起码的社会责任,统统在学校“钱进”的道路上被遗弃了,甚至被扭曲变形。
在学生花钱“救赎”自己的同时,大学的管理者是否也应该坐下来反思一下得失,救赎一下自己,救赎一下立学的本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