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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城市人都变成肺癌患者

(2011-11-30 15: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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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1月25日,由环境保护部和江苏省政府联合举办的“2011中国(南京)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在南京举行。据悉,广州气象专家吴兑经过多年研究发现,灰霾与肺癌有着“七年之痒”,即出现灰霾严重的年份后,相隔七年就会出现肺癌高发期。而治理灰霾我国则需要30年。(11月26日《扬子晚报》)如果专家研究结论靠谱的话,意

味着我们的很多城市人,尤其是被灰霾严重笼罩的大城市人,都有可能变成肺癌患者。这是因为,预计2016年我国才会有PM2.5标准,才会知道空气污染真相,而治理灰霾还需要漫长的30年时间,况且,治理灰霾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灰霾将取代吸烟,成为肺癌致病头号杀手。”这是一个令人恐惧的研究结论。众所周知,这些年“控烟”成为最热的词之一,而控烟就是为了降低肺癌发生。如今,控烟不成功,又多出一个“杀手”,显然,公众患肺癌的几率大增。而且,城市人即使可以逃脱吸烟危害,但却逃脱不了灰霾威胁,因为谁都离不开空气。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意味着受灰霾威胁的人越来越多。而随着城市汽车越来越多,机动车尾气以及其他排放物越来越多,再加上很多城市重视GDP不重视环保,未来的城市,灰霾减轻的可能性很小,加重的可能性很大,让人无限忧虑。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灰霾天气越来越多。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不久前透露,目前全国有26%的环保重点城市和17%的地级市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看起来空气受污染的城市还有限,但实际受污染程度和受污染城市可能要远远高于官方的统计数字,原因就在于,目前这些城市空气质量超标,仅仅是超过中国国家标准。如果严格按照世卫组织或欧美国家的空气质量相关标准来衡量,显然我们更多城市的空气质量也不合格。生命权、健康权是最基本的公民权利。当灰霾威胁到人的生命,说明最基本的公民权利失去了保障。毫无疑问,当一个城市连最基本的公民生命权都得不到保障的话,这样的城市毫无幸福感可言。在我看来,要想治理灰霾,首先要从“生命权高于一切”的思想高度下决心治理。目前,包括官方机构在内,还普遍没有意识到灰霾成为肺癌致病头号杀手,只有意识到人人逃不脱灰霾的威胁,灰霾伤害生命权时,有关部门或许才有危机意识。

  其次,城市污染到底有多严重,需要尽快摸清并公布。也就是说,还原空气质量真相。目前,衡量空气质量最重要的指标是PM2.5标准,但据说2016年我国才会有这个标准,显然太晚了。环保部官员承认,如果增加PM2.5监测指数,全国70%的城市不达标。但这只是估计的结果,而公众需要真实的监测数据。再者,治理灰霾不能拖。即不能等到2016年有了PM2.5标准之后才来治理,而是从现在起就要下手治理。把灰霾天气数量和相关监测数据与官员政绩挂钩,甚至实行“一票否决”制,才有希望减少灰霾危害。从相关报道来看,灰霾不仅是肺癌致病头号杀手,还会影响人的情绪以及引发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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