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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奖扛回来,制度一边去

(2010-08-04 14: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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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兄弟我当学生的时候,有一年,老班推出了新的班级管理制度。所谓新的管理制度,就是给予每个人60分的基准分,然后根据学习成绩、好人好事、遵守纪律与否等方面适当给予加分或减分的奖惩,到了期末评选三好学生的时候,积分高居前列的几位,自然成为三好学生人选。
    依今天的眼光来看,当年我老班的这套管理,就是现今在各大企业中风行的绩效管理。兄弟我很荣幸,在将近二十年前就“被绩效”了。在老班的“绩效管理”制度中,有一项拾金不昧的规定,即,如果捡到东西上交,可以获得一定的加分。老班制定这一规定的出发点很好,就是希望以此来培养我们这些小屁孩良好的道德素养。然而,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则规定,被我们钻了空子,当年,我们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拾金不昧”,过一段时间就有人去老师那里上交一毛钱或者一支钢笔什么的,在获得加分之后,上交的一毛钱或者钢笔就立刻会被人认领回来。不用说,这一切,都是我们自编自导的“骗取”积分的把戏。几个人相互约好,今天你“拾”东西,明天他 “拾”东西,目的只有一个——— 骗取积分,谋求三好。
    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可以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但有些东西,时间再怎么流逝,它也是不变的。比如,江苏宿迁市公安局就推出了一项制度,其中规定,对那些参与纠纷调解、邻里守望、协助灭火、举报犯罪嫌疑人等善行的人,分别给予最低0.01、最高100的积分,然后积分人可以1分1元的标准去兑换奖金……据说,宿迁市公安局出台这项规定的目的在于,调动市民的积极性,让他们志愿献身到治安防范中来。
    说老实话,看到这新闻后,我一下子就想起了我当年骗分、骗三好的手段来。我在想,当年年龄尚小的我,都能想到招儿来弄分数,现在,宿迁的个别聪明好学的人民群众,能想不到我当年的招儿?可以想见的是,一定会有N多奖金被人想招儿“设计”走了。
    另外,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当年我老班的“先进”的绩效管理制度,在运行了一学期之后,就草草收场了。收场的原因很简单,一是由于太繁琐了,四五十个学生的绩效他顾不过来啊,更新太慢,而且遗漏太多,惹得大伙不高兴;二是由于像我这样的人太多了,老师怒了;三,也可能是最重要的一点,老班将教育创新的奖扛回来了,也许,大奖到手了,自然也就没有了“绩效”的必要了。
    多年后的今天,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宿迁市公安局搞的这个所谓的 “小善”积分,和N多年前我所遭遇的东西很相似。一则,这玩意儿,造假太容易了,三两约好前去邀功,互为证人,你怎么查?二则,记录也太繁琐了,全市数百万人,即便十分之一发展为所谓的治安志愿者,那也有好几十万人,宿迁市公安局有这么大的精力对他们进行 “绩效考核”吗?所以,兄弟我严重怀疑,这套制度,只能是空想而已。
    兄弟我在看戏的时候,戏中有人说,这世道,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不能用钱解决的才是大问题。对这句话,我深以为然。只是,不知道在这套“用钱来改变道德”制度推出者的眼中,道德不畅,到底是大问题还是小问题?
    忽然之间,我迷惑了。也许,在不久以后,我们要看到的,还将是如我老班的“绩效管理”一样的结局——— 奖扛回来后,设想很好很强大的制度,也就该扔到一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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