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石潭
2月13日,因决策建造外观状似“白宫”的豪华办公楼而备受媒体关注的郑州市惠济区原区委书记冯刘成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日前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冯刘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40余万元。(2月13日大河网)
冯刘成落马是两三年前的“旧闻”,之所以在尘埃落定之际仍备受关注,是因为随着对其的盖棺论定,宣告了“官爱修衙”连续剧的“破解版”诞生———
证实了公众一直怀有的猜疑:官员不惜劳民伤财修盖楼堂馆所,其目的既是为了享乐,更是为了捞财!
浏览冯刘成的犯罪行为过程,几乎都与基建分不开,“白宫县衙”、“石鲁艺术馆”……所有这些耗资巨大的建筑工程,都是在未公开招标情况下由冯指定承建的。这种“暗箱操作”也不是无厘头的,“总包头”李发臣为感谢冯的关照,送其现金30万元,后又送144万元供其购买字画和奇石……商人是无利不起早,官员是无利不修衙,由此得证。
自古以来有一种说法,“官不修衙,客不修店”。这句话的表层道理大家都能破解: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三寸半的纸条(调令)一到,官员就得挪地方,修得再好的衙门也都只能“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自己还空落个劳民伤财的恶名,何苦来着?还有,中国古代衙门与官阶是对应的,官员修衙不小心就会逾制,落下“犯上作乱、大逆不道”的灭门大罪。所以,修衙是为官之大忌,自古以来鲜有官员倒在修衙上的。
而今则不然,层层级级的官员争着修衙,而且还不是本义上的“修”,都是易址重建,那面积、那规模、那装修、那投入……有的像天安门,有的像白宫,还有的门口立上了华表等等。对此,公众一直表示困惑:父母官如此执著、坚决地大兴土木,难道真如官员所说的那样,仅仅是为了改善地方形象、优化投资环境、推动地方发展吗?冯刘成给了我们一种答案。
也许,仅仅捉住一个冯刘成,还不足以诠释“官爱修衙”这种反常现象的全部。但是,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更易让人相信的解释———
各地与民生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欠债”那么多,政府官员偏偏爱上与中央精神相悖、与自享自利有关的修衙,这本身就值得怀疑,值得深查,值得追究,值得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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