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石潭
2月10日清晨6时05分,一辆橘黄色东风系列齐头货车在108国道由北向南行至长安区斗门张旺渠(斗门协和搪瓷厂门口)时,将同方向骑自行车上学的5名中学生撞倒后,拖拉碾压,造成4人当场死亡。(昨日《华商报》)
我们不由得为4个花季生命的陨落而悲恸,为逃逸司机的残忍而愤恨。但是,愤恨之后,更应反思中小学作息制度。搜索近年来中小学生车祸事故,八成以上是“黑夜下的罪恶”:或是披星上学,或是戴月放学,司机不注意学生,学生看不清车辆……
每每发生此类令人痛心的事故,学校却都置身于责任之外:那是在校园之外,那是司机的责任等等。我倒想问这些学校及教育部门,如果学生不那么早上学、那么迟放学,在两头见天光下来回读书,绝大多数事故不就避免了吗?我想请教育人士自己调查一下,看伤及中小学生的车祸中午发生了多少,早晚又发生了多少,然后就知道此类事故的责任所在———
作息时间制定得不科学、不人道。
成人通常八点到班,大学生一般八点多上课,唯独中小学生要“两头见星星”上学、放学,每天在校时间超过十个小时,有的地方甚至更长。这种以牺牲学生休息为代价的“时间消耗战”,最体面的理由是“多学点知识”,有些学校还公开喊出“给了快乐的童年,就造成了痛苦的成年”。
面对又一批幼小生命的殒去,我们应该对现在中小学通行的作息制度进行反思:为什么一定要“早出晚归”,难道不“早出晚归”就不能成才吗?一并需要反思的还有中小学“兼并风”、“择校风”,让那么多孩子早早骑车上路,天天在漫长的道路上来回数趟……此外,还要听一听家长对孩子上学与自己上班时间错位而生出的牢骚与担心,民间的声音里往往藏有“真理”。报上说,到过中国的外国人多半会感慨:中国的中小学生太苦,尤其睡眠太少。我想,这绝对不是对我国教育制度的赞美,有识之士应对其有所感触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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