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冷饭”是一次民意的集中表达
(2008-12-06 15:51:15)
12月2日,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上《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等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各种即时报道、解读、评论蜂拥而起,而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实际上,这些根本不是新出台的规定”,称为
“新规”,是一种误读。(12月5日《人民日报》)
原来,数万篇对“新规”的报道、解读、评论,都只是炒过去的“冷饭”。可舆论为什么如此亢奋?因为“新规”中写了“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大家认为这“首次”打破了公务员的“金饭碗”、“铁饭碗”。实际上,这却是一碗在十几年前就煮熟了的“冷饭”。
“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辞退”的规定,可以说就出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见第83条)。而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也有这样的规定。此次国家公务员局发出三个试行规定,不过是《公务员法》的配套规定,当然不可能突破《公务员法》的规定而去搞什么创造。
那么,“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辞退”,是不是意味着“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的说法落到了“纸面上”?现在这样说还为时尚早。须知,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有很严格的限制,定为“不称职”等次是很难的、很少的。我也是县级机关的公务员,这么多年来,除非“双规”“双开”,还真没见过有几个被定为“不称职”的。若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算起,到现在15年了,退出了几个“不称职”的公务员?
既然所谓“新规”,所谓“公务员退出机制”都不过是“炒冷饭”,评论家们发表的那么多文章岂不都成了无的放矢,都是说的废话?不!说的话并不错,也很有指导意义。这么多人议论“公务员退出机制”,正是一次民意的集中表达,它向党和政府显示,老百姓是多么盼望真正建立起正常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彻底打破公务员的“金饭碗”;而他们提出的建议,其中又有很值得执政者吸取的东西。透过这一次的议论浪潮,我们应该收获丰硕的民意。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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