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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职泛滥乃行政管理紊乱“综合征”

(2008-11-28 14: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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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陈 仓
    一篇名为《吓一跳!铁岭市竟有9个副市长20个政府副秘书长》的帖子在网上迅速传开,记者登录铁岭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机构一栏,领导名单中的确有9名副市长,20名副秘书长。经核实,铁岭现任领导的名单与网站上是一致的。(11月27日《成都商报》)实际上,导致副职泛滥的原因很多,可谓行政管理紊乱“综合征”。
    领导职位立法不精确,职数不确定,是造成副职泛滥的源头。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正职的设置非常明确,都是一人一岗,但是,对副职的职数没有量化设定。现行法律关于副职的设置有两类法条:一是“设副××长若干人”,二是“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职”。副职岗位在基本法律上没有严格的职数限定,也没有严格的任免周期限定,这为主观随意地因人设岗、因人设事留下很大的余地,不符合“职位法定,因事设岗,因事择人”等规范行政原理。
    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兼职过多、低岗高配加剧了副职泛滥“综合征”。某些地方政府为了加强对某项综合性、区域性和阶段性重大事项的领导,一般采取上级副职“挂帅”,或者提拔下级正职为“副帅”的办法,如此这般,下级正职的官帽配饰就由“单眼花翎”变成“双眼花翎”,既是上级副职务,也是下级正职,无形中抬高某些综合部门、特殊区域和重大项目领导机构的“规格”。从历次行政机构膨胀史看,一个机关单位正职“低岗高配”为随后的机构“升格”埋下伏笔。
    “帽子”与“饭碗”不挂钩,放任了副职泛滥。目前,地方国家机关组织法与预算法没有实现岗位、职数与经费预算额度“对接”,行政经费预算缺乏刚性,机关单位“人头费”预算约束不严,机关可以随时发放副职“粮本”。如果职位分类明确,在岗薪酬计算办法精确,“人头费”预算必然是“一僧一钵”,编外副职没“饭碗”,副职就不会泛滥。
    行政管理具有现实性、复杂性、多变性、历史性等特点,地方国家机关副职过多的问题是怪相,是老问题,也是不正常的“常态”。由于现行法律和财政预算对副职岗位约束不严,副职任免带有极大的随意性,在行政实践中,副职岗位为随意调配干部创造了诸多便利,因此,副职岗位是临时安排交流、转岗、挂职干部的“驿站”,也是一顶安排照顾资深基层干部的“大帽子”。
    目前,副职过多过滥的现象虽不违法,但不合情理,不符合建立法治、高效、廉价政府的方向。必须尽快出台《职位分类法》之类的法规,细化机关“人头费”预算,严格干部任免程序,综合治理行政管理紊乱“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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